因草木灰堆放起争执 利川一八旬老汉杀人未遂获刑

因草木灰堆放起争执 利川一八旬老汉杀人未遂获刑

5月31日,利川市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邓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8年3月10日,被告人邓某某与被害人向某及张某因废弃变压器房里堆放草木灰问题发生争执。邓某某认为自己年事已高,还被他们欺负,心中非常气愤,遂产生了杀死向某后自己偿命的想法。随后,邓某某回到家中手持一把小锄头返回变压器房,用该锄头从身后猛击向某的头部。因用力过猛致使小锄头把手断裂而无法继续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向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因草木灰堆放起争执 利川一八旬老汉杀人未遂获刑

另查明,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邓某某赔偿被害人向某经济损失7.5万元(已支付3万元),被害人向某对被告人邓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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