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后,怎生第三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后,我们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如果夫妻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条件,可以在生育两个孩子后,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孩政策后,怎生第三孩

如何生育第三孩

注意:

各地计划生育政策不一,以当事人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为准。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版)第十九条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 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孩政策后,怎生第三孩

如何生育第三孩

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安排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审核、审批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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