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老闆沒有想到,自己精打細算了一番,省了不少錢,但卻惹來牢獄之災。
近日,台州高新區漢風足浴店因在經營場所違規設置員工宿舍,且未採用防火分隔,被區西派出所和開發區消防大隊依法查處,老闆被依法行政拘留。
據瞭解,位於椒江區耀達路10號的漢風足浴店,場內營業面積1138平方米。表面上足浴店看起來一切正常,實際上內設乾坤。消防人員在足浴店裡找到了隱蔽的男女生宿舍。
據瞭解,女生宿舍設置在足浴店二樓夾層,從足浴店東側的安全出口出去,然後從安全出口旁邊的男士淋浴房進入,進入男士淋浴房打開裡面落地鏡暗門,打開暗門之後從木質樓梯上去,就到了二樓宿舍。二樓夾層有8個房間,每個房間有兩張床位,共擺放十六張床位,住了十六個人。
男生宿舍則設置在一樓夾層,需要從一樓大廳吧檯旁邊的通道進去,在通道處有一個廁所,進去廁所後打開裡面的一道門,進入這道門一直往裡面走,然後從木質樓梯上去,就到了一層宿舍。一樓夾層有五個房間,十張床鋪。
這些宿舍設置猶如暗室,可謂“機關重重”,如果不是知情人舉報,執法人員根本找不到“藏身之處”。
在這兩處員工宿舍內,房間裡電線私拉亂接,床鋪設置排插取電,沒有窗戶,密不透風,也沒有任何的消防設施……“現場一片狼藉,更嚴重的是進入宿舍都是單通道,只能通過木樓梯上下,一旦發生火災出口被堵,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消防人員說。
據足浴店的黃老闆介紹,因為員工比較多,如果給所有員工另外安排住宿,每個月房租租金就要多花幾萬元。為了節約成本又想逃避法律約束,所以就想把足浴店的夾層利用起來。
不過在今年1月4日,因為二樓夾層設置員工宿舍被消防處罰後,黃老闆仍不甘心,絞盡腦汁又故技重施,在一樓和二樓的夾層再次設置員工宿舍,為了不被發現,黃老闆煞費苦心,設置多個暗道和暗門,沒想到又被查到了。
當場,消防大隊聯合派出所對黃老闆進行了批評教育,並依法對該足浴店停業整改,責令其立即撤除住人床鋪。
黃老闆明知該處員工宿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經處罰後仍啟用已停止使用的該宿舍,黃老闆的行為已構成公共場所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五項之規定,給予黃老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這樣的“員工宿舍”,說什麼也不能住!一定要舉報!一旦著火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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