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群和冯巩的相声能不能说是独树一帜?

李秋橙

春晚将相声这个民间传统的艺术,推向了大众的舞台,走上了"高雅"的殿堂。这些一切都要归功于马季老师。那段经典的《宇宙牌香烟》使相声第一次站在了春晚的舞台,从那以后相声更成为那个年代春晚不可或缺的节目,有人说只要搞好相声和小品,这届春晚就是成功的,足见当时相声在春晚的地位。借助春晚的舞台,一大批相声作品和相声从业人员走上了舞台,牛群和冯巩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冯巩是马季老师的高足,一开始跟从小呃呃呃搭档刘伟合作担任捧哏,参加了三届春晚,但是名气一直赶不上同期的姜昆等人,于是刘伟出国,而冯巩也进入影视剧的行列,两人组合宣布结束。而牛群也是相声名家常宝华的弟子,凭借一段《巧立名目》一炮而红,和冯巩两个人一个在不得意的时候想寻求点转机,一个想使自己的名气更大一些,88年两个人组合在了一起,89年开始登上春晚,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拾。之后的连续十年成了春晚上最受欢迎的一对搭档,《点子公司》《小偷公司》《最差先生》等相声作品给人们带来很多欢乐。可惜牛群这个人太能折腾,几次离开冯巩去干别的事业,又几次回来,冯巩不计前嫌的给牛群机会。但最终闲不住的牛群跑去从政,当起了县长,这对组合还是分道扬镳。虽然冯巩换过几次搭档,但始终回不到与牛群搭档时的盛况。所以干脆去演了小品。成了春晚的"钉子户"。一句"我想死你们了",成了他春晚必说的一句台词。



牛群和冯巩的相声绝对可以说的上是独树一帜,牛群出名的作品《巧立名目》,就是以讽刺为主的代表作,后续和冯巩合作后大部分的作品都是以通过相声这个载体讽刺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两个人的表演珠联璧合,后期的"子母哏"风格更是将这种讽刺相声发挥到了极致。可以说牛群冯巩两个人的默契程度,不亚于郭德纲和于谦。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春晚的要求越来越高,讽刺的力度越来越难把握,创作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后期几个作品俩人也尝试改变一下,但是显然没有成功。随着牛群的退出,这对春晚舞台上最成功的组合,也最终解散。空留一声叹息!


吃葡萄不吐葡萄核


认识牛群冯巩还是从家里的一盘老磁带中,那里收录了他们两个巅峰时期的很多作品 。依稀还记得有一部叫《小偷公司》。在相声界的黄金搭档中 他们两人绝对排的上号的。 从学识,眼界,表演,均秒杀同期的其他演员 ,唯一能压制他们的就是小品界的陈佩斯和朱时茂。后来牛群自我膨胀转行政界折戟沉沙,冯巩换行演小品年年混脸熟骗眼泪。均成落日黄花。牛群原本是一副两王带四个二的好牌愣是输了老本,冯巩虽然不温不火但是带了几个出色的徒弟倒也德艺双馨。真希望他们能再度携手把相声这门艺术趁着郭德纲开创的新时代再度发扬光大!


A一溜仙



牛群和冯巩合作期间的相声作品,在当时绝对是相声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并且两人都有着深厚的相声基础,牛群先后师从马季和常宝华,而冯巩的老师也是马季,两个人在传统相声的基础上加入了时代流行的元素,开创了一种新的相声形式,由此两个人的相声组合风格独树一帜,也是合作出了很多经典的作品。

两个人从1988年开始合作说相声,在此期间共同合作了类似《小偷公司》、《明天会更好》、《两个弄潮儿》、《拍卖》、《点子公司》等脍炙人口的作品,在这些经典的作品里,都透露出两个人对于社会现实问题的探索和调侃,但是经过两个人的加工,放到舞台上让人捧腹大笑的同时还能有所收获。



不过可惜的是在2000年,牛群从政以后,两个人的合作告一段落,虽然两个人现在还会出现在春晚舞台上,但是两个人的组合再也没有组起来。


电影侃

确实是独树一帜。

牛群冯巩的相声是在原来冯巩的搭档刘伟离开冯巩后,冯巩与牛群搭档起来后形成的一种舞台风格。个人觉得他们的相声表演因素更浓烈一些

当时的背景事实上是新相声在屏幕前的表演无论是综艺相声还是电视相声,都没有形成一定的形式,或者说媒体的发展,传播的更新,让相声创新一下子还跟不上节奏,所以牛群作为有创作能力的演员,与冯巩搭档后独创的一种探索模式

他们的相声一方面是新相声的代表,另一方面有更多自己的东西,比如说有时候借助一些道具,有时候和观众互动更为深入一些。不过不管怎么样,基础还是曲艺相声

所以,这种探索形式的相声应该可是说是一种独树一帜吧


慕容晓春

认识牛群和冯巩,是那时候每年春晚都听他们的相声。他们的笑声和赵本山的小品。一样,都很吸引人,也都给全国观众带来了欢声笑语。让大家辛苦一年了,开心快乐。我还是挺喜欢牛群和冯巩。他们的相声《如此包装》和相声《小偷公司》等一批节目,都是脍炙人口这经典。是他们两个人为相声注入了活力。但是当初牛群的从政,使他们的相声,嘎然而止。这也就注定了他们的相守也就到此为止。也不会形成独树一帜这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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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是所谓新派相声的代表人物,没听过他们的惯口,学唱,更别提太平歌词和柳活,只会耍贫嘴,可惜了冯巩,其实冯还是有些水平的,乐器,演电影和电视剧都很好,至于牛某,就一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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