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韓國看台灣:徵兵好還是募兵好

從韓國看臺灣:徵兵好還是募兵好

國際特赦等非政府組織在韓國憲法法庭外集會示威,要求韓國政府引進替代役

韓國憲法法庭宣判,良心拒服兵役者必須坐牢並未違憲,但政府必須修改兵役法,提供良心拒服兵役者其他形式的替代役方案。

良心拒服兵役者指的是那些出於自己的信仰或良知而拒絕服兵役的人。在韓國,許多拒絕服役而被判入監服刑的良心拒服兵役者都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

韓國兵役法規定,拒絕服兵役可處3年以下徒刑,韓國憲法法庭宣判,這條法律規定不違憲,但對兵役法不承認任何替代兵役的其他服役方式,憲法法庭則判定違憲。

憲法法庭要求,必須在2019年底之前修改兵役法,提供替代兵役的方案,否則不得判良心拒服兵役者入獄。

臺灣兵役制度

同樣在亞洲的臺灣也實施兵役法,但不同的是,臺灣的兵役制度近年來出現很大的改變,並且從2000年開始就有替代役方案。

臺灣的兵役制度從早期的義務役(徵兵制),近年來逐漸轉變成義務役和志願役(募兵制)並用的制度。

但不論兵役制度如何改變,以及是否有替代役制度,當不當兵,要如何當兵,在臺灣也一直是一個熱門話題。

從臺灣的兵役制度改革來看,韓國要解決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問題,恐怕並非單純引進替代役就能夠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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