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獨派”青年陳抗傷警 妨害公務起訴

臺灣“獨派”女青年楊侒橙在2017年上街參加“五一行動聯盟”抗議“勞基法”修惡,過程中與警方爆發衝突,造成警察受傷,臺北地檢署原不起訴處分,經臺灣高檢署發回續查,9日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將楊女提起公訴。

“五一行動聯盟”2017年12月23日上街遊行,主 “反對勞基惡法修法、保障勞工權益”,但在晚間6時時陳抗活動結束後,部分包括楊侒橙在內的獨派團體仍不解散。

楊女在晚間見警方準備清空道路,突然從捷運臺北車站8號出口附近,徒步橫跨忠孝西路,欲穿越中央分隔島,李姓女警等多名警察見狀趕緊制止,楊女卻極力反抗,與郭姓警察及李姓女警察拉扯,導致女警骨折,過程中還以臺語辱罵“垃圾警察”、“賊頭”。

北檢偵查時,將楊女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但是妨害公務執行罪則不起訴,經高檢署將這個部分發回,北檢續查後起訴楊侒橙。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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