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貴州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正式印發!
明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從嚴配備業務保障用車
此次貴州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目標是:通過改革,創新事業單位公務交通保障機制,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從嚴配備業務保障用車,公務出行通過採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其他符合規定的社會化方式保障,實現事業單位公務交通保障高效、費用節約、成本下降和管理規範的目標。
那《意見》對公務用車、公務交通補貼等
作了哪些詳細的規定?
先鋒君幫你劃重點~
一、關於公務用車或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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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明確,廳級事業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可自行選擇配備公務用車或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但須嚴格規範管理,不得既選擇配備公務用車又領取交通補貼。其餘廳級及以下人員不再配備公務用車。
2
省、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各級事業單位在節支條件下,可結合崗位出行頻率、實際工作情況等因素,嚴格完善相關程序後可自行研究確定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崗位和人員。其中,省級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以及省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允許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崗位和人員,原則上僅限實際取消配備公務用車的副廳級及以上負責人。
1
二、關於報銷公務交通費用的額度或補貼標準
省、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各級事業單位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額度和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由參改單位的主管部門根據取消車輛數量、運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費支出情況,在節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於同地區、同級別黨政機關相應層級公務員交通補貼標準的原則從嚴確定。
三、關於後勤服務用車的保留問題
《意見》指出,各部門機關本級的機關服務部門
可保留1輛後勤服務用車。與主管部門機關同城異地辦公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可根據需要保留1輛工作用車,用於機要通信、應急等公務,但不得借車改名義新增車輛。各事業單位的交通車鼓勵通過社會化方式保障,對因社會化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不足或單位地理位置偏遠,需要保留交通車的,應從嚴予以認定,保留車型為大中型客車。
此外,《意見》還規定了啥?
參改範圍包括哪些?
具體的改革方式又是怎樣的?
詳細內容如下
↓↓↓
(附《意見》全文)
政策實施後,
原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
崗位和人員如何確定?
事業單位節支率怎麼測算?
車改補貼所需資金渠道在哪?
你們關心的這些問題,
最權威最官方的解釋在這——
關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
制度改革的這些問題,
你都弄清楚了嗎?
編審|林茂申 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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