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爲國家級的公正部門,爲什麼百姓打官司還要收費?

法院作為國家級的公正部門,為什麼百姓打官司還要收費?

法官、書記員由國家財政支付工資,審理案件固然是他們的職責所在。但是,他們辦理案件不光要耗時費力,也需要花錢辦事。

法院作為國家級的公正部門,為什麼百姓打官司還要收費?

比如電話通知當事人應訴事宜要電話費,製作文書需要打印費,送達訴訟文書需要郵費,有時外出調查需要路費,開庭審理使用電子設備需要網、電費,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很多方面需要花錢。如果案件到了執行階段,開展執行工作更是開銷巨大。

法院作為國家級的公正部門,為什麼百姓打官司還要收費?

因此,雖然審理案件是法院的職責所在,但是審理案件相比其他政府工作確實要耗費更大,如果全靠財政支持,那麼將會給國家財政巨大壓力。

法院作為國家級的公正部門,為什麼百姓打官司還要收費?

雖然原告到法院起訴需要預交訴訟費,但是如果他的訴訟請求確實合法合理,那麼最終勝訴以後法院會判決案件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責令被告將訴訟費交給原告。

法院作為國家級的公正部門,為什麼百姓打官司還要收費?

也就是說,訴訟費用其實是由敗訴方承擔的,而敗訴方往往都是不守誠信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社會敗類,讓他們承擔審理案件的有關費用,也是在對他們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這樣做何樂而不為呢?

法院作為國家級的公正部門,為什麼百姓打官司還要收費?

正因為打官司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很多人決定是否起訴前都會掂量掂量自己到底是否在理,如果只是出於洩憤而沒有法律依據,那麼礙於訴訟費用他也不會輕易到法院起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