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仅仅是交钱选房那么简单,多少总会遇到一些潜规则。在楼盘现场,一定要关注以下8个细节,能帮你省下不少烦恼。
第1条:电商收款。在楼盘现场,我们往往会听到“几万抵几万,或几万抵**折”的优惠宣传,而开盘前以预约之名来收意向金(筹金),这其实是开发商的一种变相非法集资。
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可摸清市场态度。表面上,购房者获得了筹金抵扣优惠;实际上,只是根据市场状况来确定房价的策略。
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懂的。
根据2016年底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重申了哄抬房价、加价出售、捆绑搭售、二次售卖等在内的9类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经营行为,将被严厉监管。
第2条:双合同。为了规避限价,购房合同会拆分为两份(装修合同)、甚至三份(车位合同),购房首付也会大幅增加。
这种多合同的行为,已经明令禁止。
第3条:产权是否严重缩水。有些项目所在地块是以前囤积的土地,产权严重缩水。所以要看看楼盘的公示文件。
以一块97年拿的住宅用地计算,今年算起只剩下50年产权,严重缩水20年。
第4条:宣传与实际不符的信息 。比方说在楼盘门口树立地铁指示牌、名校配套、送学位、与地铁相距**米等等。
以暗示或明示一些未经确立的消息,来为销售服务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购房者若看到相关宣传,一定要查证落实,以免上当。
第5条:学位房与学区房的理解偏差。把学区位宣传为学位房,误导买家;实际上,很多学区房连就近入学都无法保证。
延伸阅读:
第6条:楼盘五证是否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若楼盘现场公示文件中,以上五证不齐全,业主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而很多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提前开售也是违法的。
第7条:赠送面积不受法律保护。“买一层送一层”,“赠送超大花园”等等销售术语,都是规避90/70政策的策略,产权合同上并不会把赠送面积加入,一旦发生纠纷,业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当然,送给你的面积,不要白不要。
第8条:强制捆绑车位销售,或只卖使用权不卖产权。
如果楼盘只出售车位的使用权,而不出售自产权,业主是可以维权的。当然,产权的售价会比了使用权的价格要贵。
閱讀更多 樓言非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