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力實施道路「路長制」 破解農村交通管理難題|農村交通管理

導語:近年來,隨著農村道路交通事業的不斷髮展,農村機動車保有量和駕駛人數量也迅猛增加。面臨新形勢、新挑戰,相關部門該如何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怎樣減少農村地區的交通違法行為?為此,湖北宜昌市大膽探索,在全省率先實行農村道路“路長”管理新機制,努力破解農村交通安全管理難題。今天,交通言究社整理了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一、現狀:山多坡急 多臨水臨崖路段 歷來為重特大交通事故高發區

宜昌市是典型的山區道路形態,轄區內山高路險、彎陡坡急、臨水臨崖道路較多,歷來是全省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高發區域。主要表現在:農村地區人、車、路基數不清,情況不明,缺乏基礎臺賬;農村地區宣傳教育不夠,交通安全意識普遍淡薄,交通違法現象十分突出;農村地區一個交警中隊4-6人,要管轄3-4個鄉鎮、幾百公里的通車裡程,警力嚴重不足,難以全面覆蓋;農村道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險路險段多,而且大多數等級低,防護能力差。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2013年至2017年,宜昌市農村道路從1.78萬公里增加到2.65萬公里,農村駕駛人從64.79萬增加到88.63萬,機動車從61萬增加到68.7萬。2015-2017年間,全市共發生3人以上較大事故11起,其中發生在縣、鄉道路的6起,佔全市54.5%。全市交通事故共死亡1125人,其中縣、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90人,佔全市34.67%。

二、措施:實施“路長制”交通管理新模式 破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難題

為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宜昌在學習重慶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兩站兩員”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提出農村交管“路長制”的管理新模式,以破解農村交通安全管理難題。

1、實行“五化”,組建專業管理隊伍

☞ 人員招錄本土化。優先從本地退伍軍人、精準扶貧戶中招錄品行端正並有一定組織能力的人員,充分發揮其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開展工作。按人均每年4.2萬元落實工作經費,並辦理養老、保險,解決“路長”後顧之憂。

☞ 管理職能專職化。出臺專門文件,明確規定“路長”主要職責是管理交通安全,不得參與其它無關事務,防止職能泛化,確保“路長”凝神聚焦,專司其職。

☞ 執勤巡防常態化。“路長”承擔鄉村道路日常巡邏職責,隨時接受交警中隊指令,先期開展應急處置,解決以往鄉村道路出警難、耗時長等問題。

☞ 裝備設施標準化。全市各地政府出資2024萬元,為368名“路長”統一著裝,配發巡邏摩托車、執勤記錄儀、照相機、工作包、手電筒等裝備,在國、省、縣道交叉路口設置路長工作站109個,並公開“路長”聯繫方式、管轄區域和職責任務。

☞ 考核監管制度化。成立“路長”管理辦公室,負責對“路長”組織紀律、勤務管理及工作績效進行綜合考核。實行上崗,執勤“釘釘”平臺定位簽到,每天上傳工作痕跡。落實每人每年3000元考核經費,獎勤罰懶,激發“路長”工作積極性。

2、落實“五責”,築牢農村交通安全防線

☞ 隱患排查。對路面發現的新的道路安全隱患和樹木雜草遮擋行車視距、安全防護設施損壞、標識標牌缺失等及時登記,向轄區中隊報告,提出整改建議,通知村級治保組織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並現場採取臨時性安全提示措施。

☞ 勸導提示。在學生上下學、村民舉辦紅白喜事、村民出行趕集等重要節點時期,進行安全提示,上門送達安全提示告知單並簽收送達回執,督促落實集中用車報告制度的落實。

☞ 宣傳教育。配合中隊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發佈有關車輛出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信息,擴大宣傳覆蓋面,開展便民服務,督促車主辦理牌證,參加年度檢審、辦理保險,遇到雨雪霧天氣,在主要路口設置安全提示牌,向村民廣泛告知。

☞ 應急出警。遇自然災害、道路垮塌等突發事件時,快速到達現場先期處置,及時採取臨時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對發生的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嚴重的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出警,協助搶救傷員、固定現場證據、維護現場秩序。

三、成效: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農村居民出行安全感大大增強

1、交通事故起數、傷亡人數大幅下降

2017年實施“路長制”以來,全市縣級以下農村道路共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75起、傷206人、亡81人,事故起數和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7.1%和38.6%;農村道路違法現場查處同比上升了81.3%、三輪摩托車和農用車違法現場查處同比分別上升了192.50和124.7%。2018年一月份縣級以下農村道路共發生一般以上適路交通事故14起、傷16人,亡6人,事故起數和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2.2%和45.5%。特別是從2018年年春運以來(2月1日至4月8日),全市交通事故四項指數全面大幅下降,死亡人數同比減少40人,下降49.38%,群眾出行安全感顯著增強。

2、解決“七無”,補齊農村交通安全短板

☞ 解決了農村道路無人巡的問題。過去,交警中隊警力不足,主要精力放在國道、省道和縣道的交通管理上,無法兼顧到鄉村道路,形成了農村公路安全管理的“燈下黑”。由此,交管“路長”肩負起農村道路的路面巡防職責,實現了巡邏巡查無“盲區”。

☞ 解決了農村道路隱患無人排的問題。交通公路、公安交管部門以往將排查、整治的重心都放在國、省道上,對農村道路排查整治力度相對較弱,“路長”上路後,職責上肩,彌補了職能部門排查隱患工作上的“真空地帶”。

☞ 解決了農村道路交通違法無人勸的問題。“路長”上路後充分發揮了其信息靈、反應快、勸導提醒及時的管理優勢,大量違法行為、事故苗頭和隱患風險在第一時間得到消除,有效解決了交警以往難發現、難糾處的問題。

☞ 解決了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臺賬無人建的問題。農村地區人、車,路的基礎數據要麼靠車管統計,要麼靠公路部門提供,但大量的有車無證、有車無牌的基礎數據成了空白,且數據一放就是幾年不變,不能對道路交通管理提供詳實的依據。現在,通過“路長”進村入戶,能建立真實的人、車、路的基礎臺賬,並可實現實時更新。

☞ 解決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無人抓的問題。過去,交通宣傳工作主要利用“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印發宣傳資料、開辦交通安全電視專欄等途徑進行,但由於農村地區受教育面有限,往往效果不佳。而交管“路長”可發揮“交通安全宣傳員”作用,使廣大農村群眾在“路長”每日走村串戶中接受到交通法規的普及和宣傳。

☞ 解決了農村道路惡劣天氣無人管的問題。以前遇惡劣天氣時,各交警大隊主要精力都放在國、省道上,導致農村道路無人管控。“路長”上路後,在今年的冰雪惡劣天氣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出村口、進山口等群眾出行的重要節點上可能看不到警察的身影,但“路長”一定要在這些地方值守,提醒過往車輛安裝防滑鏈。

☞ 解決了農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無人報的問題。受雨霧雪等氣候條件的影響,農村道路經常發生泥石流、塌方、滑坡等突發事件,交警警力少不能及時發現。“路長”上路後,對這些問題都能及時發現並報告,交警和相關部門能立即採取措施,開展施救或封閉道路,以確保群眾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