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樓下,被人偷走發生車禍,該誰負責?

從頭再來酸

讓人覺得可恨的不是車子被偷,而是被偷之後還造成了交通事故,這個鍋該誰來背?一方面直接的責任那就是車主,而另一方面就是偷車的人,但一般都是需要證據證明造成事故的不是本人。



車子被偷之後,車主需要到當地機關報案,此時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如果被盜之後車子出現了交通事故,那麼車主就不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然而從理論上來講,車子被偷造成的事故,肯定不需要該車車主來賠償,但很多時候卻不是這樣,當肇事者逃逸或者是沒有經濟賠償的時候,受害者可能就會向車主提成賠償。

有這麼一個案例,在14年年底的時候,在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轎車和逆向行駛的電動車相撞,導致電動車車主送醫救治後還是不治身亡,而肇事者卻不知去向。


當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認定肇事逃逸者為主要責任,電動車駕駛員陳某是在機動車道上逆向行駛,認定為次要責任。但此時卻發現車子屬於套牌,根據其他線索找到原車主之後,才發現這輛車在事故前半個月被偷了,但此時因找不到肇事者,受害者的家人想到了那輛肇事車應該是投了交強險,於是將原車主告上了法庭。

你說這是誰的責任?該不該背這個鍋?

所以在種種問題前面,並不是車子被偷,就能一口咬定原車主沒責任,很多事情根本沒法控制。當然在證據面前還是能夠避開責任,只要你能證明車子是被偷,而且肇事者並不是你,那麼這並不會揹負責任。



孫行者汽車救援

一鍵代償觀點:車主不應該負責,也沒有責任承擔賠償義務。

這個事情還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因為從我們正常人的理解角度來講,自己的車好好地停在那裡,然後被小偷偷走,在小偷駕駛途中發生了車禍。這無論如何也輪不到自己承擔責任啊,

但是在實際的問題處理中,如果遇到了胡攪蠻纏的家屬,卻不一定能和我們預期的那樣順利進展。所以,還是有必要從法律角度來說一下這個事情。

駕駛盜竊車輛發生車禍,應由小偷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並且法律也明確規定:在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的車輛是在偷盜者駕駛過程中發生的車禍,則車輛所有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偷則是承擔責任的唯一主體。

如果小偷逃逸,則應該由車主先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那麼就應該由車輛所有人先行對事故受害者進行賠償。在小偷被抓到以後,如果能夠證明車輛確實是在被盜時發生的車禍,然後再由小偷對車主進行車輛損傷賠償,以及對車主之前墊付的受害者賠償進行補償。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下車輛所有人應該承部分擔賠償責任。

那就是如果車輛是因為逾期年檢,超過保險期限沒有續保,或者是車輛本身的系統損壞導車輛在被盜後發生的事故,在這種情況下,車主也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不會太多,也就是象徵性的賠償。

所以,綜合各種情況來看,車主是沒有責任和義務承擔這種無妄之災的。而小偷偷車發生事故,只能說是惡有惡報。


一鍵代償


最主要的要看你車被盜有沒有證據,如果有證據在偷車賊被抓的情況下,當然由小偷負責,如果小偷跑了,就得待小偷抓到後由小偷賠償,不過你的車在肇事後的車損,保險公司是賠付的,但第三者保險公司會拒絕賠付,如果你沒有被盜的證據,就得你自己承擔了。


生活點點觀


嬌龍求鳳

必須由小偷承擔賠償責任,車主無責!



綜上,車輛在被偷走的情況下,該車發生交通事故由偷盜者本人承擔責任,車主無責!


法律人604

小偷是個高尚的職業,神聖不可侵犯。你追小偷,小偷發生意外死了,你要負責,因為你不追小偷就不會死。按照這個理論,你不買車,你就不會停在樓下,你不停樓下小偷就不會偷你的車,小偷不偷你的車就不會出車禍,所以是你的責任。

這個故事發生在一個早上的9點多一個超市門口:C和D正在激烈爭吵。A和B剛剛從超市出來,A把自己剛剛從超市買的菜刀拿給B看,說物美價廉,B接過來看,正要回話。C突然從B手上把菜刀搶過去砍死了D。請問誰的責任?菜刀A買的,從B手上搶過去的,C殺得D。如果被偷車也要擔負責任,那這個故事裡面誰都是連帶責任了!可是A和B有錯嗎?什麼時間叫第一時間?怎麼界定?汽車停放後小偷偷走時是第一時間,還是發現車沒了的時候為第一時間?



還是確定小偷偷走了為第一時間?什麼時間為第二時間?“第一時間”這個用詞及不嚴密也不正確!第一責任人廠家,廠家不生產就沒有車。第二責任人代理商,你不賣此產品牟利就沒有消費。第三責任人消費者,你不買車就不會出現有人偷盜行為,敗壞社會風氣,更不會發生交通事故。第四責任人,才是肇事者。國家不允許造車,就沒有汽車製造廠,沒有製造廠就不會有車賣,不賣我怎麼買車,不賣車就不會停在樓下,不停在樓下就不會被偷,不被偷就不會出事,不出事就不用賠錢,賠錢是不是都該有責任。


春日盛宴

各位回答不錯。不過,首先要分清一個概念,因果關係,即車主與被撞行人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第二,這個因果關係如何證明,包括誰有責任證明。因此,如果車主丟車已經報案,則沒有責任,因為因果關係不存在,舉證責任在警察叔叔。。第二,只要有任何證據車子丟了,車主都不需要承擔責任,比如小區錄像,比如人證物證等等。第三,只要有任何證據是第三者行兇則車主也沒有責任。。。不過現實中看看損失大小,如果問題不大就沒必要這麼認真。。


seahow

偷車賊負責任,偷車賊出車禍了,死不足惜。當你第一時間發現車被偷走,趕緊報案。




AO心如止水

我記得好像在哪說過這種情況,首先你要能證明是失竊了,並且報警備案了。如果你不能證明是失竊,對不起。你有連帶責任。如果你晚上睡覺車被偷了,但是你不知道還在睡覺。然後賊開你的車出了事,萬分道歉。算你倒黴,你還是有責任!!!反正當時看到這操到叉蛋的解釋嚇得我停車只感停在小區裡面了。最起碼有保安看著好點。


睡眠11

應該找國家,如果國家不發行錢幣,你沒有工作連吃飯都成問題,請問你還有錢買汽車嗎?沒有國家政府應許私人買汽車你會買嗎?如果沒有錢你會買汽車嗎?如果你有錢政府限購你能買到嗎?如果你沒有車小偷偷不到車也不會發生車禍,現在偷車的賊發生車禍逃了就應該國家政府買單,至於追究小偷車禍的責任是國家政府的事了。難道這件事還追究到中國人民銀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