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在人行道上算違章嗎?有哪些相關依據?

陳珂583


人行道停車,與大家好好分享一下。

現在很多駕駛人非常任性。為辦事在人行道隨意停車,為了一己方便,影響其它人或車正常通行。

昨天,安徽六安就因為一些車停在人行通道影響救護車通行接受處罰。而前幾天一奔馳車防礙消防車救援被刮擦,被判全責。那麼,我們來看看人行是停車如何處罰。

一,有劃停車線的或有停車標誌人行道可依次朝一個方向停車。


二,沒有停車線或停車標誌的。人不在車上,馬上被抄牌,粘貼處罰通知單。那你按通知單要求去銀行交100元罰款。不扣分。


三,可以臨時停放的人行道,你人必須在車上或者短時間內開走。交警通知立馬開走。不罰款,不扣分。如果長時間沒人。對不起,車被拖走。

四,標有全線禁停標誌。你絕對不能停車。否則扣3分,罰200。

一般人行道是不允許停車,特別是有禁停標誌。否則罰款。

這個是很多最容易犯錯的。特別是大城市,吃個飯,辦個事,找個停車場真的很難。但即使找不到也不要亂停亂放。如果是前幾年,不僅僅罰款,還是扣分的。這兩年改為只罰款了。

請按規'定停車。萬一被刮碰,你還是負一部分責任。何必那麼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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