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遊少女媽媽聯合親哥將親生兒子賣了3萬,你們問過娃的意見嗎?

都說孩子是每個父母的心頭肉

捧在手裡拍摔了

含在嘴裡怕化了

仙遊少女媽媽聯合親哥將親生兒子賣了3萬,你們問過娃的意見嗎?

可仙遊就有這麼個“狠心”的媽媽

在孩子出生後,聯合親哥

將孩子賣了個“好價錢”

.....

仙遊的小明和小紅是一對親兄妹,小明一直對妹妹小紅照顧有加。

仙遊少女媽媽聯合親哥將親生兒子賣了3萬,你們問過娃的意見嗎?

(網絡配圖)

小紅和小陳在同居期間生下了一個男嬰。小明看到自己的妹妹經常被“準妹夫”小陳毆打,又經常說不管小紅和孩子了,他十分擔心小陳沒有能力撫養小孩,也擔心自己妹妹未婚先育的事情被父母知道後,父母會不認小紅。於是他就提出將男嬰賣掉的主意。而親生母親小紅也因為和小陳之間的矛盾,產生了和自己的哥哥小明共同將男嬰送給別人“撫養”而索要錢財的念頭。

仙遊少女媽媽聯合親哥將親生兒子賣了3萬,你們問過娃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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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小明和小紅到了郊尾鎮某村林某的住處,請林某幫忙介紹一戶家庭條件比較好的人家“收養”男嬰。最初,林某就把自己的親哥哥林某甲介紹給二人,說自己的哥哥正好想要養一個男孩,可以撫養。但是,林某甲因為該男嬰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就拒絕了。

第二天, 林某在張某的店內玩時向張某說起小明、小紅要將男嬰送人的事。張某就馬上聯繫了專門介紹買賣孩子的湯某,叫湯某聯繫下家。湯某在看了小男孩之後就聯繫了另外2個人販子共同介紹了一戶人家“收養”該男嬰。 這次“交易”就比較順利了。商討價錢時,小明提出要6萬元,經一番討價還價定為3萬元。

仙遊少女媽媽聯合親哥將親生兒子賣了3萬,你們問過娃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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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當天,“買方”就馬上支付給小明、 小紅二人3萬元,還另付給湯某介紹費15000元,湯某從中分別給了林某、張某2000元、1900元。 這下,孩子成功打著“送養”的名義被成功“賣”出去了。

但是,就在“送養”的第二天,小明、小紅又變卦了,二人因捨不得孩子,想找湯某把孩子要回來。湯某提出要二人多支付15000元才可要回該男嬰,但二人因沒有錢便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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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小紅只好給小陳打電話告訴他——兒子已賣了3萬元,中間介紹人林某說如要回孩子需多付1.5萬元。小陳怕小紅和小明兄妹二人跑走便騙小紅說錢不是問題。隨後,小陳馬上到郊尾派出所報案,民警便把小紅、小明、林某等人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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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調查之後,小紅、小明二人一直強調自己是為了給孩子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收取的錢款也只是“營養費”而已。但仙遊縣人民法院認為:小紅和小明根本都沒有考慮到對方是否有撫養的目的,是否具有撫養條件,甚至不知道對方的家庭住址,而且2人還收取了不符合明顯不屬於“營養費”的鉅額錢財,而且男嬰的買主身份不清,男嬰至今下落不明。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小紅和小明在主觀上是具有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二人所說的送養給他人的辯解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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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和小明以出賣為目的, 將兒童販賣給他人, 已侵害了被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他們的行為已構成了拐賣兒童罪, 因為有自首的情節, 小明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小紅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

如果不要孩子

你大可不必將他生下來

既然生下了他

就要對他以後的人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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