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故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广泛开展,特面向社会各界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扰乱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线索。

2

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易引发炒作的案件线索及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线索。

3

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等恶势力线索;拉帮结派、称王称霸、强拿硬要、欺压百姓、随意殴打他人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帮派势力线索。

4

非法涉足民生领域、欺行霸市、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各类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新型黑恶犯罪团伙及涉嫌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线索。

5

在城乡基础建设、路网建设等国、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

6

在建筑领域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垄断建筑工地、新建小区的砂石料、装修等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

7

在招投标领域、交通运输领域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争抢客源等违法犯罪线索。

8

组织或参与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线索。。

9

为各种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权力人员。

10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涉黑涉恶九类罪名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案。

二、举报及奖励规定

(一)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涉案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所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于诬告、滥告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给予严格保密和保护予以保密,对提供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或协助抓捕黑恶犯罪人员的,将视情给予2000-20000元奖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10、0318-5321011、0318-5316699、15533831888

(三)举报信件:故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或故城县邮政信箱110号(故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属邮箱),邮编253800。也可以直接投递,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门口均设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故城县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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