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推15地塊 首次採用搖號方式

其中兩幅地塊,設定最高限價,當報價達到限價後,公開搖號確定競得人;首次在拍地階段就明確商品房最高售價

這次福州首度採用“限房價、控地價、公開搖號”方式,設定最高限制價格,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後,且有其他競買人願意接受該最高限制地價,則競買方式轉為採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價的競買人均可申請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最終搖中者確定為競得人。另外,首度在拍地階段就明確規定了商品住宅的最高銷售價格。

晉安和倉山各有6幅地塊

這是福州市今年第三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時間為7月20日。

15幅地塊中,晉安與倉山各有6幅地塊。其中,宗地2018-15、16、17號地塊拍賣競價採用“限地價、控房價、競配建社會公共保障房”方式,即地塊設定最高限制價格,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格的,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格後,競買方式轉為競配建社會公共保障房建築面積。凡接受最高限制價格的競買人均可繼續參與競買,每次最低競價階梯為配建社會公共保障房建築面積450平方米,競配建社會公共保障房建築面積必須是450平方米的整數倍。

宗地2018-15、16號配建的社會公共保障房按照5800元/平方米回購。宗地2018-17號配建的社會公共保障房按照7390元/平方米回購。

安置型商品房按進度付購房款

公開資料顯示,宗地2018-18、19號拍賣競價採用“限房價、控地價、公開搖號”方式,即地塊設定最高限制價格,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後,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採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

本次出讓,也出現了一絲新氣象。如政府明確要求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設、交房進度分期向競得人撥付購房款。規定被徵收人與競得人簽訂安置型商品房購房合同1個月內,由徵收實施單位向競得人支付80%的購房款,餘下20%購房款待交房後1個月付清。安置型商品房規範要求在出讓文件中公示。

榕推15地塊 首次採用搖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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