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元帝毀宗廟,背後有什麼政治考量和角力?

孫先生-專屬

漢元帝實行宗廟毀廟禮制,依據其所毀廟場所的不同,主要分為譭棄郡國皇家宗廟,和依據儒家經典有關記載,實行皇家宗廟“毀廟”禮制。

西漢郡國廟,是指劉邦稱帝后,在西漢帝國中央直轄郡及封建的王國中,為劉氏皇家修建的用於祭祀劉氏祖先的禮制性建築——宗廟。

郡國皇家宗廟的修建始於漢高帝十年八月,令諸侯王在各國都城為劉邦已經去世的父親太上皇修建宗廟。其後,高帝劉邦高廟、文帝太宗廟、武帝世宗廟除立於京師外,先後皆立於郡、國。對於高帝、孝文廟立於郡、國事,《史記》、《漢書》的記載卻互有歧異。對諸文獻記載歧異的詳細考證,可參看拙著《中國古代帝王宗廟禮制研究》(人民出版社,第83-95頁)

西漢初期為何實行郡國廟之制?據元帝永光四年罷黜郡國廟而頒佈的詔書,聯繫西漢初期紛繁複雜之局勢,當時在郡、國為高、文二帝立廟,或許主要與維護皇帝權威,鞏固劉姓皇朝政權的現實政治需要緊密相關。郡、國廟的設置無疑成為強化劉氏宗族血緣關係、籠絡異姓諸侯王感情,從而有效協調郡、國並行行政體制下中央與地方關係,遏止離心割據思想滋蔓,以達到強化中央皇帝集權體制目的重要手段。隨著幾乎清一色的劉氏同姓宗王佈滿畿甸格局的形成,漢“祖”、“宗”郡、國廟的設置就被賦予更為濃郁的宗法倫理意義,從而對諸侯王構成具體、強有力的精神威懾、約束作用。或許為擺脫這種精神力量的約束,吳、楚“七國之亂”時,膠西王劉卬等竟焚燒了設置於膠西等地的漢“祖”、“宗”廟,其約束力於此可見一斑。漢元帝時,王國對中央的威脅已經微乎其微。宣帝為武帝設立郡國廟,其範圍僅限於武帝生前遊歷過的郡國。這種做法更多的是出於紀念意義和制度的習慣性延續,而不具有漢初那種明顯的政治目的。

元帝時期推行宗廟禮制改革,與其時政治、經濟、思想學術與社會和漢元帝本人皆有密切的關係。漢高帝至昭、宣、元帝時期,儒家思想主導地位的基本確立是改制得以實施的必要前提。西漢初、中期,儒生對禮學文獻的整理、詮釋,為改制的推行提供了充實的理論、文獻依據。昭、宣、元三朝政治矛盾與社會危機的激化是推行改制的直接動因。西漢祖先神靈祭祀的財政支出可謂鉅額耗費。以郡、國廟數167所,京廟、陵廟9所計算,合計一年祭祀次數就應為4400次(167×25+9×25)。儘管目前缺乏足夠數據,難以比較準確估算上述祭祀所需費用,但其數目必然相當浩大。在國家財富貧弱至捉襟見肘時,要繼續維持這樣的排場、規模,可能確實已難以為繼。大力拓展財源,緊縮不必要的財政支出,已經成為統治階層不得不採取的根本對策。減撤耗費彌繁的郡、國廟開銷,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緊縮財政支出逐步推行的基本措施之一。

由於西漢初期制定、實行的皇帝宗廟制度與儒家典籍有關記載極不相符,漢武帝以後,隨著儒家思想逐漸在思想意識和社會生活領域中主導地位的逐漸確立,固守儒家學說的儒者往往以不符古禮為辭,對其大加譏斥。盲目崇信儒學的漢元帝,或許禁不住某些儒生真心信仰並時刻鼓譟的只要恢復周禮,太平盛世指日可待的說辭誘惑,在客觀現實的逼迫下,憑藉極大勇氣、魄力,斷然變更祖宗舊制。他起用出身儒學世家的韋玄成為丞相,在其佐助下,依據儒家權威典籍有關記載,發動皇帝宗廟禮制化改革。此次宗廟禮制化改革共包括兩方面內容:廢除西漢高帝時起,惠、景、宣三朝在郡、國陸續為高帝、太宗文帝、世宗武帝等因有“功德”而有“祖”、“宗”廟號的皇帝設置的宗廟;依據古禮,確立宗廟毀廟制度。

元帝時,國庫空虛,維持如此龐大的郡國廟祭祀已經成為漢王朝不堪承受的沉重負擔。況且,依據儒家典籍記載,宗族庶子無權祭祀宗子。上述三帝郡、國廟長期由諸侯王或者地方官吏主持祭祀,有悖於宗法制度。故儒學士大夫階層對廢除高、文、武三帝郡、國廟,並無異議,譭棄郡國皇家宗廟的改革得以在永光四年順利推行。

次年,元帝詔令議皇帝宗廟迭毀禮制。與罷棄郡國廟順利推行相比,皇帝宗廟迭毀制度的確立、實行卻因受參與政策討論、制定者援引經典的不同,以及現實政治因素影響而充滿了坎坷、波折。

按照元帝本意,天子宗廟應該是立親廟四,有“祖”、“廟號的先帝宗廟萬世不毀,由於當時有“祖”、“宗”廟號的僅有高帝高祖廟、文帝太宗廟、武帝世宗廟,如果按照元帝設想立廟,則恰與禮書中記載的周代“天子七廟”之制相符。但此意招致以韋玄成為首的部分儒學士大夫的反對。韋玄成等人雖然與當時大多數儒生一樣,遵循周代天子七廟由在位天子始祖廟、文、武廟以及其高祖父以下四親廟組成。但他們或許依據先秦時期逐漸嚴密的宗法喪服制度,以及血緣關係限制於高祖父以下觀念,堅持四親廟說,主張實行天子五廟制度。但這一建議遭到了部分臣僚的反對。大司馬車騎將軍許嘉等二十九人孝文皇帝生前功德卓著,其宗廟宜為太宗廟。不應毀。廷尉忠以為孝武皇帝廟宜為世宗廟,也不應毀。

由於韋玄成等人主張將未曾即皇帝位的皇考廟(劉據之子,宣帝生父劉進。宣帝即位後,追諡劉進曰皇考)列入皇帝宗廟系統中,導致武帝末年爆發的“巫蠱事件”,以及由此而引發的昭帝、宣帝兩朝諸多敏感的政治禁忌,再度躍入人們視野之中,重新被某些政治感覺靈敏者捕捉。將皇考廟列入皇帝宗廟系統,確實不是名正言順的舉措。即便在事隔將近五十年之久後,意圖變更先帝定讞,無疑將面臨極大的風險和阻力。這或許是韋玄成等人主張致命缺陷之所在。不出意料,諫大夫尹更始等十八人果然據此進行反駁。

韋玄成等人按照宗法制度,以武帝、昭帝、皇考、宣帝四廟作為元帝“四親廟”,與高廟合而為“五廟”。從某種意義上推測,韋玄成等人內心或許認為此事歷年已久,試圖藉此實現宣帝無法言傳的未竟遺願。由此不難理解,韋玄成奏議中景帝親盡、皇考廟親未盡之語真實意旨所在。不過,尹更始等人的駁難也是冠冕堂皇,難以輕視。由於皇帝宗廟系統只能由曾經即位為帝的祖先宗廟組成,劉進沒有做過皇帝,將其與昭帝廟並列於昭穆序列,又違背以父、子為昭穆的宗法制度。屏棄文帝廟,確實又有違以往褒崇文帝的用意。但即便將皇考廟排除於皇帝廟制系統之外,“四親廟”也只能至景帝廟而止。如果加上文帝廟,那麼,宗廟廟數將突破“五廟”之制,這與韋玄成等人信奉的五廟說,又成鑿枘之勢。

由於各種論爭涉及禮制、宗法以及當時政治諸多因素,已經無法由臣下議決,只能留待皇帝作出宸斷。對於恪守傳統禮制而又優柔寡斷的元帝來說,此次宗廟禮議反映出來的“君統”與“宗統”的矛盾、情與禮的衝突,迫使他不得不萬分謹慎,對各種方案進行反覆權衡、思量。以至從三種意見上呈至元帝對此問題加以裁斷,其間間隔竟長達一年之久。建昭元年(公元前38年),元帝下詔,闡述自己的態度。元帝力圖在上述難以調解的激烈論爭中扮演公正、中庸和事佬角色心態。他既打算遵循韋玄成諸人主張的五廟之制,又試圖折中韋玄成、許嘉、尹更始三派主張。元帝意圖採納尹更始等人的主張,以“親盡”為由將祖父劉進廟排除於皇帝宗廟系統外。但這樣為迎合現實政治之需要而蔑棄祖先的做法,既與宗法制度不符,也有違於人的基本性情。元帝可能由於受五廟之制影響較深,在採納許嘉等人的建議,將文帝廟納入皇帝宗廟系統後,又不得不將依“君統”為其高祖的景帝廟列入“親盡”範圍,以使宗廟廟數合乎五廟之制。不難看出,元帝為消弭爭議而折中諸說提出的新方案,更與人情、禮制不合。

為彌縫元帝詔書中存在的上述諸多紕漏,韋玄成既不放棄初衷,同時又適當折中許、尹之說,重新上奏。從策略角度而言,韋玄成此奏可謂是“偷樑換柱”,或謂“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他既堅持皇帝五廟之制,以及將皇考廟納入皇帝宗廟系統中的初衷。又適當靈活變通,將文帝太宗廟納入皇帝宗廟系統中,與高廟一併作為世世不毀之廟。

由上述分析可知,此時皇帝宗廟有7所,即高、文、景、武、昭、皇考、宣諸廟。韋玄成此次實施策略高明而不著痕跡之處在於,他出人意料地主張保留景帝廟,這或許恰恰是理解上述七廟因分屬“君統”、“宗統”兩個不同統系,而實際為六廟之制的關鍵所在。依據韋玄成第二次奏議確立實行的七廟之制,由於分屬“君統”、“宗統”兩個不同的系統,所謂“七廟”,實則“六廟”。“君統系統“六廟”:高帝廟、文帝廟、景帝廟、武帝廟、昭帝廟、宣帝廟;“宗統”系統“六廟”:高帝廟、文帝廟、武帝廟、昭帝廟、皇考廟、宣帝廟。


青年史學家

這個其實跟宗廟制度有關。
周武王建立周以後,確立了周禮,對於宗廟方面實行天子七廟制度。由於春秋戰國時期社會變動以及思想觀念的變遷,以往的傳統禮儀制度逐漸散佚、消失。秦統一後,曾經稽古禮文,實行皇帝七廟制度。西漢建國後,大體承襲秦代制度,同時採取比較自由無為的統治措施,國家祭祀體系雜糅無章。根據設置地點的不同,西漢初、中期皇帝宗廟大致可以分為京廟、陵廟、郡國廟三種類型。
由於漢朝實行的郡國並行的制度,也就是設置郡,又分封諸侯國,早期為了加強諸侯國與中央之間的親情聯繫,於是惠帝下令,令郡國諸侯各立高祖廟,以歲時祠,也就是說有多少個諸侯國,就多少個高祖廟,同時首都還有高祖廟,這就導致漢朝的宗廟越來越多。

也就是說在諸侯國那裡,每一個皇帝都有宗廟,這樣的宗廟制度是雜亂而無章的,到了漢朝中期,京廟、陵廟、郡國廟已經接近兩百多所,這不但造成混亂,還造成祭祀上的浪費。

從漢武帝時期,開始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學成為主流的學說,而儒學是主張恢復周禮的,顯然現在的宗廟制度不符合儒學的需要,另外從漢武帝時期開始,實行了推恩令,封國越來越小,再也無法給中央造成實質的威脅,所以這個郡國廟維繫親情的作用就大大減弱。
永光四年(前40),在儒學士大夫們的強烈要求下,加上漢元帝是個非常仁慈的黃西,漢元帝下詔罷棄以往在郡國為高、文、武三帝設置的宗廟,由此拉開了西漢中、後期宗廟禮制改革的序幕。
其實這個行為並不是數典忘祖,因為這個郡國廟,京廟還是存在的,這樣可以減少鋪張浪費,又能規範宗廟制度,可以說在當時是個比較不錯的改革。

歷史百家爭鳴

郡國廟是家族國家觀念的一種體現。漢初設立郡國廟實際上是皇權滲透到地方,統治者推行家國觀念的一種體現。而郡國廟因為《春秋》的內容而被拆毀,這可以證明儒家思想終於達到了左右皇權的地位。

國家的祭祀制度根據儒家思想的標準而被廢的現象,體現出儒家思想逐漸國教化的過程。

在漢元帝在位期間,丞相的職能也發生了變化。丞相權力自漢武帝開始便不斷削弱,至漢元帝時期便只管調和陰陽,遠離了權力中心。實際上丞相權力的變化與宗廟制度的變化,都是在按照儒家經典的思想亦步亦趨的做的。實際上漢元帝的這些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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