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歲男孩行兇被撤案 聯合國卻鼓勵提高刑責年齡起點

13 歲男孩行兇被撤案 聯合國卻鼓勵提高刑責年齡起點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6 月 27 號,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博通報稱,今年 3 月 30 號,女孩小張在等電梯的時候,遭到男孩小黃用剪刀挾持,實施搶劫,後被剪刀刺傷。因犯罪嫌疑人小黃在案發時未滿 14 週歲,沒有達到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本案目前已做撤案處理。

依據我國刑法的現行規定:已滿 16 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 14 週歲不滿 16 週歲,就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8 個重罪負刑事責任;不滿 14 週歲的,一律不負刑事責任。

連日來,此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一時間,"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 的呼聲再次升高。此前,《民法總則》已經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從 10 歲降至 8 歲。那麼,刑事責任年齡到底該不該也隨之降低呢?目前各國對此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受害者母親:對方監護人沒有做出積極賠償

小張的母親不能接受的是,犯罪嫌疑人小黃因不滿 14 週歲不承擔刑事責任,而他的監護人也沒有做出積極賠償。

隨著媒體持續關注,參與討論的網友中,有 87% 認為應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對此給予了理解:" 呼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確實表達了一種社會的關切,就是我們現在對於不滿十四周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包括滿十四不滿十六八種嚴重犯罪以外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在法律上我們確實缺乏有效的辦法,也就是大家說的,難道因為年齡小,十三四歲、十四五歲,犯了罪就沒人管嗎?"

專家:一半國家設定起點在 14 週歲以上

近年來,面對低齡未成年人惡性犯罪案件的發生,是否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中國政法大學助理教授苑寧寧 2016 年在參與有關中央機關課題研究時,專門負責對聯合國相關公約及域外 90 個國家的刑事責任年齡規定進行梳理。據他介紹,目前聯合國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或者國際公約,都沒有明確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的起點,只是規定了不能規定太低,而且有關文件還在鼓勵大家提高刑事責任年齡起點。

梳理結果顯示,90 個國家的刑事責任年齡起點從 6 週歲至 18 週歲不等,其中 22 個國家設定的起點是 14 週歲,二分之一的國家設定的起點在 14 週歲以上。苑寧寧說:" 通過梳理域外國家的刑事責任年齡,我們基本認為 14 週歲以上的刑事責任年齡,既符合國際的基本趨勢,也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一個制度,所以我們認為沒有必要通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來解決這個問題。"

年齡不是全部,少年司法干預體系亟待完善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教授分析,犯罪低齡化是多種因素造成的,包括家庭監護缺失、社會不良風氣因素、網絡暴力色情氾濫等等。他還介紹,一些刑事責任年齡比較低的西方國家,適用的是少年刑法,與我國適用成人刑法,對未成年人從輕處罰並不相同。國內外多種學科,包括神經科學、犯罪心理學、犯罪學,包括實證研究表明,簡單地用刑事處罰對待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反而會增加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是國內唯一具有聯合國特別諮商地位的社會組織,主任佟麗華曾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相關會議討論,他分析,目前我國亟待完善少年司法干預體系。" 比如,一個未成年人,有了嚴重不良行為的時候,我們怎麼進行干預,打到違法程度的時候,怎麼進行干預,達到犯罪程度的時候怎麼進行干預。"

宋英輝教授也一直在呼籲、推動這方面立法的完善:" 未成年人實施了違法犯罪這樣的行為,也要讓他承擔責任,明白一個道理,你危害了別人,危害了社會,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就應該有些措施你要接受。"

佟麗華舉例說:" 我們可能是強制的公益勞動,也可能是強制接受教育,時間可能是三個月,一年,甚至兩年,根本上是側重教育,而不是側重只是監禁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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