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公安局2018年旅遊旺季道路交通限行通告

秦皇島市公安局2018年旅遊旺季道路交通限行通告

秦皇島市公安局

2018年旅遊旺季道路交通限行通告

秦公通[2018]1號

為了加強我市旅遊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經報請市政府批准,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對我市城市區、旅遊區道路,依法採取交通限行措施,具體要求通告如下:

一、北戴河區與南戴河旅遊區雙休日限行區域及措施

北戴河區、南戴河旅遊區在常態化尾號限行(含週六、日)的基礎上,7月14日至8月19日實行雙休日單雙號限行措施。

(一)限行時間

7月1日至8月31日,早7:00——晚

20:00

(二)限行區域和道路

北戴河區:濱海大道山東堡立交橋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駝峰路(不含)以東區域內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國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太平莊立交橋以東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車輛可經太平莊立交橋——海北路(向北,此段出城方向可通行)——205國道方向行駛。

南戴河旅遊區:戴河大街以南區域

(三)限行原則

在上述限行區域內,7月14日至8月19日期間,每週六、日實行單雙號限行。7月14日至31日雙休日,週六准許雙號車輛通行(禁止單號車輛通行),週日准許單號車輛通行(禁止雙號車輛通行);8月1日至19日雙休日,週六准許單號車輛通行(禁止雙號車輛通行),週日准許雙號車輛通行(禁止單號車輛通行)。7月1日、7日、8日、8月25日、26日,週六、日實行機動車尾號限行。車牌尾號: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具體要求為:

7月1日(週日),尾號為1、6的機動車限行;

7月7日(週六),尾號為2、7的機動車限行;

7月8日(週日),尾號為3、8的機動車限行;

7月14日(週六),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限行;

7月15日(週日),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限行;

7月21日(週六),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限行;

7月22日(週日),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限行;

7月28日(週六),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限行;

7月29日(週日),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限行;

8月4日(週六),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限行;

8月5日(週日),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限行;

8月11日(週六),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限行;

8月12日(週日),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限行;

8月18日(週六),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限行;

8月19日(週日),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限行;

8月25日(週六),尾號為5、0的機動車限行;

8月26日(週日),尾號為4、9的機動車限行。

已核發通行證的貨運機動車,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外,執行雙休日限行措施。

(四)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機動車不受單雙號行駛措施限制:

(1)公共汽車、長途客運班車、客運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運輸管理部門核發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車;

(2)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車輛;

(3)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城管、工商、交通執法、環保監察監測、保險公司現場勘查、銀行運鈔及救援、清障等確需通行的專用車輛;

(4)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已申領新能源號牌的本市(冀C號牌)小型客車。

2.通行證申領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到東山大隊(北戴河區單赤路北側)申領北戴河旅遊旺季道路通行證。

(1)執行旅遊旺季保障工作任務的市縣(區)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及所屬各委辦局、事業單位,各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的車輛原則上按照公車改革後核定的公車數量的1/4的比例核發,經辦人應持機動車行駛證、單位出具申請函或介紹信,申領北戴河旅遊旺季道路通行證。

(2)因生產、生活確實需要,需在限行區域內道路通行的各駐秦單位、企業等,按照最低保障的原則,可持機動車行駛證、單位出具申請函或介紹信,申領北戴河旅遊旺季道路通行證。

(3)戶籍所在地為北戴河區的殘疾人的代步汽車,可持本人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殘疾證申領北戴河旅遊旺季道路通行證,具體由北戴河區殘聯負責統一申報。

二、其它機動車限行措施

(一)重點限行道路

1.北戴河區西海灘路(劍秋路至老駝峰路段)、中海灘路(保二路至東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橋南路、東一路、東二路,禁止機動車通行。

2.北戴河區中海灘路(保五路至東二路段)設置為步行街,持有專用通行證機動車實行由東向西單向通行。

3.海港區西環路(河北大街至北環路)每天7:00至21:00禁止大型貨車、拖拉機、低速貨運汽車通行。途經車輛可經102國道或205國道繞行撫南連接線(SL16)。

4.北戴河新區沿海公路全線(戴河大街、濱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貨車、拖拉機、低速貨運汽車通行,途經車輛可繞行青樂公路(S261)。

(二)中型以上載客汽車限行規定

9座(不含)以上中型客車、大型旅遊客車(黃牌照載客汽車),禁止在北戴河區東經路(東三路以西路段)、西經路、西海灘路、劍秋路(聯峰路以南路段)通行。

(三)其它車輛限行規定

1.貨運機動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輪式自行機械、拖拉機、低速貨運汽車、畜力車,除205國道外,禁止在北戴河區城市道路範圍內通行;運送生鮮產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須品確需通行的貨運機動車,可到市交警支隊五大隊辦理通行證,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2.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含電動三輪摩托車),禁止在濱海大道山東堡立交橋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駝峰路(不含)以東區域內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國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通行。

3.禁止運輸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危險廢棄物的車輛在北戴河區城市道路範圍內通行;運送燃油、燃氣及其他生活必須的民用危險化學品車輛,需到交警五大隊辦理北戴河旅遊旺季道路通行證,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四)南戴河旅遊區

南戴河環海路(銀海道至雲海道段)設置為限時步行街,每天7:00-23:00,禁止機動車通行,消防車、應急搶險車、救護車、執法車除外;環海路與銀海道路口以東路段,設置為由西向東單行道;寧海道(戴河大街路至勝利路段),設置為由北向南單行道。

三、法律責任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限行規定的,依據《河北省實施辦法》第22條、第79條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的”(違法代碼7011),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實行非現場處罰(每4小時抓拍1次,每日最多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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