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安”行动」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汽车案

五月以来,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连续一个多月的艰辛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抢劫汽车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0岁,成都市双流区人)、柳某(男,40岁,冕宁县人)、卜某(男,32岁,汉源县人)、黄某(男,30岁,开江县新人)、艾某(男,33岁,荥经县)5人。

「“夏安”行动」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汽车案

2018年5月27日晚19时许,南江县南江镇居民刘某将自己车牌为川ZXXXX9奥迪A6小轿车刚停放在南江县工商局处岔路口处,在刘某下车到后备箱拿东西时,被突然从身后冲出来的4名陌生男子采取卡脖、别臂、殴打等方式控制后,将奥迪黑色小轿车抢走。

当晚20时许,惊慌失措的刘某到刑侦大队报案,民警通过连夜调取案发时间段天网视频发现案情属实,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车已由南江南收费站进入巴陕高速公路。

经询问受害人刘某,该车系刘某于2018年3月12日从眉山市某汽车金融公司以9万元的全款价格购买,此车系该公司的抵押车,刘某购回后只拿走了车辆的行驶证,但双方一直未过户,原车主登记为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居民冯某某。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发现该车于2018年4月被双流县人民法院查封,但债权人登记的是成都某贷款公司股东唐某。民警怀疑冯某与唐某之间可能也存在债务关系。

「“夏安”行动」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汽车案

为全面查清案情,刑侦大队立即派出侦查人员前往成都双流区、眉山市等地开展调查。在开展调查的过程中,民警克服天气炎热、异地取证不便等困难,通过连续十余天的艰辛侦查查明,冯某于2018年1月15日将车抵押给眉山市“某某”汽车金融公司的同时,又于1月25日以一个月的期限将该车抵押给唐某所属的成都某贷款公司,属“一车多押”。

「“夏安”行动」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汽车案

因车已被眉山市汽车金融公司抵押卖给刘某,该公司与冯某已无债务纠纷,排除其作案嫌疑,那么成都贷款公司就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对成都贷款公司开展调查时发现,因冯某未按期履约,唐某便于2018年3月将冯某起诉至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由法院对该车进行了查封登记。

车到底被谁抢走?通过进一步侦查,成都贷款公司的另一股东徐某进入了民警视线,因为该公司有明确分工,由唐某负责签订质押协议,对不能履约的客户后期由徐某进行处理,经对徐某的社会关系进行秘密调查,案发前后徐某与专门从事“收车”业务的柳某、卜某、黄某、艾某等四人联系频繁,在掌握了柳某等人的体貌体特征后,民警与作案现场的四名男子的视频资料进行比对,查实柳某等四人正是在南江抢车的四名男子。在锁定嫌疑人后,民警通过工作摸排找出四人在武侯区红运花园一出租房的落脚地点,且四人住在一起,民警决定实施抓捕。

「“夏安”行动」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汽车案

6月27日凌晨1时许,抓捕小组兵分两路,一路在成都市武侯区警方的协助下,在武侯区红运花园将柳某、卜某、黄某、艾某四人抓获,一路在高新区协和华府大道徐某的家中将徐某抓获归案。

经查:2018年1月15日,冯某将车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给眉山市一汽车金融公司,1月25日,又将该车以7.6万元二次抵押给唐某、徐某经营的成都某贷款公司。两次贷款后,冯某均未按时还款,两个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唐某、徐某于2018年3月将冯某起诉至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眉山市汽车质押金融则将该车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南江县居民刘某。徐某得知该车已被转卖后,在法院未判决、唐某也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质押时安装的GPS定位系统确认车辆在南江的位置后,找到无业人员柳某、卜某、黄某、艾某等四人,以3万元的雇佣价格让他们收回车。

5月27日下午,柳某四人来到南江县城,在西佛山路段找到该车后,四人采取跟车尾随的方式,待刘某将车开至朝阳路工商局楼下岔路口处停车时趁机将车抢走。柳某等人将车抢走后,连夜开回成都市高新区将该车交给徐某,徐某随后将车以7万元价格变卖至宜宾市。

徐某等人落网后,以该车已经抵押给自己公司为由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五人以暴力抢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县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民警提醒:追讨债务应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切勿触犯法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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