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多说
赶紧跟着新闻君来具体了解下吧
01
救助对象:
凡有银川市常住户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学生,参加全国普通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且被一本、二本(含民族预科)和高职(专科)院校正式录取的,均给于救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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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军事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因助学措施较为充分、机制较为完善,此类学校学生不再予以救助;
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救助的学生也不再予以救助;
上学期间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改善退出低保的或中途退学的,从退出低保和退学之时终止救助。
02
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对象考入本科(一本、二本)院校的(含民族预科),第一学年救助6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个学年救助3000元;
考入高职(专科)院校的,第一学年救助5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个学年救助2000元。
对于父母是残疾人的低保对象,在上述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入校当年一次性增加1000元救助资金。
03
申请程序:
当年被录取的,由本人携帯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领取低保金银行存折、残疾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成绩单(以上证件一律为原件),以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申请, 由市民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审核后报辖区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复审,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给予救助。
自第二学年后的救助资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于每年的6月10日至8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申请,经审核后报辖区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复审,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给予救助。
符合条件的小童鞋们
记得及时去申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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