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案|男子捕「野味」被好友發朋友圈炫耀,爲何被警察盯上……

為“治風溼”獵捕普通鵟

王林一直犯有風溼病,每到陰雨天便疼痛難忍。聽他人說,用鷹來煲湯可以治風溼,忽又想起江津區李市鎮洞塘村“楊柳灣”的那片天空有鷹在天上飛,遂打起了捕鷹的主意。

一日12時許,王林便駕駛自己的麵包車到了目的地,用竹片、膠水及活老鼠設置好陷阱,做好陷阱后王林就走下山坡回家了。

17時許,王林再次駕車返回中午設好陷阱的地方查看是否有收穫,意外捕獲普通鵟(kuáng)(當地人稱巖鷹)一隻

捕了“野味”被好友發朋友圈炫耀,

意外讓警察盯上?

捕了“野味”的王林用攜帶的電工膠布將其嘴、爪捆綁後,興高采烈地駕車離開,準備回家煲湯吃了。

途中,與好友楊波相遇,楊波看到副駕駛上的普通鵟便覺得新鮮,遂將其拍照後發至朋友圈炫耀。

楊波

今天收穫還是可以的。

說案|男子捕“野味”被好友發朋友圈炫耀,為何被警察盯上……

26分鐘前

林子,小萌,軍兒

花兒:捕獵野生動物犯法的喲。

揚子:皮一下真的很開心嗎?抓到是要坐牢的喲~

當日,重慶市江津區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匿名舉報,稱有人在江津區李市鎮洞塘村獵捕“巖鷹”。

20時許,王林在家中被民警抓獲,並查獲膠水一瓶、普通鵟一隻。

次日,查獲的普通鵟被送至重慶市動物園進行救助。

或許有朋友會問,

人家憑自己本事抓鳥,

為何會被抓?

科普小貼士

經鑑定中心鑑定,被捕捉的普通鵟,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說案|男子捕“野味”被好友發朋友圈炫耀,為何被警察盯上……

普通鵟屬中型猛禽,體色變化較大,上體主要為暗褐色,下體為暗褐色或淡褐色,具深棕色橫斑或縱紋,尾淡灰褐色,具多道暗色橫斑,主要棲息于山地森林和林緣地帶。2012年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

“平時也聽說過國家禁止捕獵野生動物,我以為只是說說而已,沒想到自己會被抓……”被捕後,王林懊悔不已。

近日,江津區檢察院對被告人王林提起公訴。法院判決,王林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看了以上案例,

接下來,聽聽檢察官怎麼說?

檢察官

釋法說理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行為是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承辦檢察官介紹,王林知道自己捕獵的是野生動物,也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但他心存僥倖,並不知道犯罪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檢察官提醒,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致使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瀕臨滅絕的危險,嚴重侵犯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制度,應當依法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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