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酒駕+報廢車 司機你「攤上事兒了」

7月4日,青島李滄交警在金水路與棗園路路口設崗夜查,當晚22時4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魯BD31**的灰色東風標誌牌小型客車沿金水路東向西方向行駛,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下車後身上酒味十分明顯,執勤民警立即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式檢測,

測試數值為77.0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險些達到醉醉駕標準值。
無證+酒駕+報廢車 司機你“攤上事兒了”

當民警要求駕駛員李某某出示相關證件時,李某某神情慌張,支支吾吾,聲稱自己未隨身攜帶任何證件,經驗豐富的民警一眼看穿李某某在說謊,隨後從車內查出李某某的身份證,經進一步核實,駕駛員李某某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2,狀態為註銷,並有多條違法行為未處理,駕駛證早已過期,有效期至2012年12月12日。並且李某某駕駛的車輛也已達到報廢標準、逾期未檢驗,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

據瞭解,李某某將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內,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機動車逾期未年檢罰款200元記3分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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