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醉駕+報廢車,置安全於何處

2018年9月11日經開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赫輝,協警趙旺,協警趙賀,9點30分在洋浦大街武漢路巡邏時,查獲劉立東駕駛吉DT6900號黑色大運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現場詢問得知沒有駕駛證,被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經公安網查實劉立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隨後民警用酒精測試儀對其檢查,結果顯示123/100mg,其值已經構成醉酒後駕車。隨後民警將其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化驗,確定最終結果。等待血液結果時,民警查看其摩托車,經過公安網查詢得知該車已經到達到報廢標準且多年未檢。最後血液結果出來,確定劉立東無證駕駛,醉駕,駕駛報廢車的違法行為。這樣的結果讓我們每個人都覺得不可思議,交通法規是保障我們生命財產安全的防線,劉立東卻這樣肆無忌憚的去違反,置自己及他人的安全於何地。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無證+醉駕+報廢車,置安全於何處

無證+醉駕+報廢車,置安全於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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