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女兒溺亡,父親卻在打撈現場說笑玩手機,還稱「死得好」,你怎麼看?

最新話題

6月12日中午11時許,8歲女孩可可在蚌埠市五河縣玉帶河落水溺亡。據打撈現場的目擊者描述,其父親張傑在救援隊打撈孩子的過程中毫無焦慮表現,跟無所謂似的,孩子屍體被打撈上來時,張傑還說:“淹死剛好,死得好”。可可外公鄧衍勝稱,救援隊讓孩子爸爸回家拿個床單給可可包一下身體,他無動於衷,救援隊只能用龍舟賽炸掉的癟掉的氣球,蓋在了可可的臉上。

女兒溺亡,親生父親為何如此冷漠?

媒體報道稱,父親張傑對可可的親生母親鄧雨長期家暴,在可可2歲時兩人離婚,女兒被法院判給張傑。張傑再婚後,可可身上傷口不斷,常遭受繼母的打罵,還被要求撿可樂瓶。這點在周圍鄰居、所在小學其他家長那裡得到證實。

外公鄧衍勝通過監控推測,可可溺亡的原因是為了撿河裡的可樂瓶而爬上附近的高臺,不幸落水。鄧衍勝表示,當天可可中午回家,後媽不允許她進去,甚至還恐嚇她,不撿可樂瓶就要被打,可可嚇得不敢回家。因為玉帶河這邊剛剛舉辦過龍舟賽,瓶子比較多,可可就來到這裡撿瓶子。

有關溺亡的真正原因警方仍在調查中。小區鄰居透露,可可父親張傑一家已在孩子溺亡的第二天晚上搬離此地。

但此事件仍存在諸多疑點:

1、若其父張傑存在家暴情節,為何離婚時法院會將孩子判給他?

可可母親鄧雨說,張傑經常打自己,2012年兩人離婚,孩子被判給張傑。但在一般情況下,家暴離婚時孩子是判給沒有暴力行為一方。且如果孩子在兩週歲以內,法院一般會判給女方,男方可支付撫養費,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癒的疾病,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沒有撫養能力。

離婚時可可兩歲左右,法院如果明知張傑有家暴行為還將孩子判予他,不合法理。

2、知道孩子受虐時,孩子母親一方採取過制止等保護行為嗎?

孩子的外公和母親在接受採訪時說,2013年張傑再婚後孩子的身上就傷痕不斷,夏天腿上燙傷,傷口甚至會生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就更不用說。孩子的媽媽帶著她洗澡時問是怎麼搞的,孩子也不敢講。

那麼,發現孩子受虐後,鄧雨一方是否制止過這種行為?有沒有采取過保護措施?或是要回孩子?如果有的話,為何這種狀況仍持續了五年直至悲劇發生還沒有解決?

3、周圍為何無人報警?

學校家長和附近商戶說,可可的可憐在這一帶是出了名的。周圍人也並非全都冷眼旁觀,有人給可可東西吃,她不敢要,誰給可可東西吃,繼母就會找到誰家。

雖然心疼孩子,但或許是怕惹麻煩上身,沒有人真正救孩子於水火之中。事情的嚴重性有目共睹,卻也無人報警,似乎沒有人知道警察和法律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有力方法。


每日人物

“虎毒不食子”


2018年6月11號下午,五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電話稱一名叫可可的八歲女童已經失蹤半天多了,到現在還沒有找到。


隨後民警展開調查,經過現場錄像的排查,6月11號中午11點多,小女孩在五河縣的玉帶河附近出現,民警懷疑是可可落水了,隨後五河警方及藍天救援隊在玉帶河中展開打撈工作,此時已經是深夜,有不少市民都沒有散去,打撈牽動所有人的心


6月12日凌晨,小女孩可可的屍體被打撈上岸,親生父親漠不關心,一直在低頭玩手機,並且說出讓所有人震驚的話“死得好死得好”。



可可的身世經歷


2012年,可可的母親鄧雨就與張傑(可可父親)離婚,法院將可可判給了張傑,這時候的可可只有兩歲,與鄧雨離婚沒多久後,張傑就再婚了。





為何落水?


原來是可可中午回家後,後媽不讓她進家門,恐嚇說道:“不撿可樂瓶就不要回來,看我怎麼收拾你”


可可聽到繼母話後非常害怕。因為玉帶河這邊剛剛舉辦過龍舟賽,瓶子比較多,可可就來到了這裡,但是不小心就失足落水了。





2.陳奶奶說可可平時拎個口袋撿瓶子、撿紙,然後到附近廢品收購站去賣,真的太可憐了!




如果好心的市民和可可的母親能夠反映這個問題,那麼悲劇可能就會避免。


1.可可的母親為什麼不把可可接回自己住呢?


2,既然外公知道可可受虐待,那麼他為什麼不伸援手?


3.父親為什麼如此的喪心病狂?


4.繼母是一種什麼心理?



一鍵代償

這件事發生在今年6月份,地點是在安徽五河縣。事件發生以後,被當地電視臺給報道了出來。大概事情經過我可以再給大家說一下,等我說完, 你或許就會明白這名父親為何會這麼冷血。

小女孩叫做可可,今年8歲。事發當天,她去這個河邊在撿廢品。當時可能是她想撿一個可樂的瓶子,然後失足掉入河中,溺水死亡。

當這件事發生以後,一些人都在打撈現場忙活,而他的父親原本口袋裡還有半包煙,卻藉口再買一包,然後走了。一名路人接受電視臺採訪的時候說:就是好像跟他沒有關係似的。

當得知小女孩死亡的時候,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本應該悲痛欲絕,可是他卻說出了讓人匪夷所思的一句話:"他說死得好,死得好。"下面這幅圖是孩子外公接受媒體採訪時候說的。

最讓人感覺氣憤的是,小女孩的遺體在送往殯儀館的過程中,小女孩的父親一路上還跟別人有說有笑,完全沒有一點傷心的樣子。說這麼父親有點冷血也不為過。可能有些網友甚至懷疑,這名孩子到底是不是他親生的?

可以肯定的回答,孩子是那名父親親生的。不過,後來孩子的父親跟母親離婚了,而孩子判給了父親。這一年,可可才兩歲。離婚沒多久,孩子父親又娶了一個老婆。結果,孩子的生活就更艱難了。據媒體走訪瞭解的信息,已有多人證實孩子的繼母經常虐待孩子,用手機砸、用開水燙。孩子小小身體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有很多傷口,有些傷口都流膿長蛆了,孩子的父親和繼母卻不給她看。

而孩子在家經常是一日三餐吃不飽,鄰居也都不敢給孩子飯吃,誰給後媽就會找到誰家大吵大罵。而且後媽還經常讓可可去撿廢棄的瓶子。正式因為去撿可樂瓶子,才造成了可可溺水的慘劇。

其實,瞭解完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後,心裡感覺更難受了。一個8歲的孩子,正是天真浪漫,無憂無慮的年紀。可她的童年卻是灰色的痛苦的,沒有快樂可言。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可這名父親真的一點都不稱職。我相信,現在很多家庭都很疼愛自己的孩子,每天都寵著自己的孩子,可這名8歲的小女孩,不但沒有得到父愛,還受到了繼母的傷害。真的為這名女孩感覺到惋惜。


當然,也比較惋惜的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在這期間是有見過孩子的傷的,看見自己孩子受到傷害,理應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孩子跟著媽媽一起生活,這樣的悲劇肯定不會發生。此事也給我們帶來了一些警醒,必要時刻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為了自己,更為了親人。


作為個人角度,希望這名女孩的父親和繼母要受到相關法律的制裁,而且必須要嚴懲。也希望這種悲劇以後都不再發生。最後,祝願小女孩一路走好,天堂沒有虐待,沒有傷害!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親生女兒溺亡,父親卻在打撈現場說笑玩手機,還稱“死得好”,你怎麼看?

一對禽獸不如的生父與養母,小姑娘來世找個好人家吧!

個人認為這件事有必要好好查一查,不能簡簡單單得就認為是撿瓶子失足落水的,從這對禽獸視孩子為眼中釘肉中刺的過往行為來看,孩子的意外一定是意外嗎?我看未必!就算今天不發生這樣的事,孩子遲早也會死在這對喪盡天良的畜生之手!是什麼樣的禽獸能在自己親生女兒落水身亡的時候不僅僅無動於衷,甚至還能有說有笑得表示“死得好”?這樣的人還有一絲一毫的人性嗎?

這個孩子身上發生的悲劇也折射出我們對監護人失職甚至虐待兒童行為管理的無力!這樣的悲劇原本可以避免!

孩子是2012年父母離婚之後判給父親的,從這一天開始孩子就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很快生父再婚之後添了個養母,這種虐待更是變本加厲,而且孩子的遭遇早已在當地婦孺皆知,孩子經常遭到打罵,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那是家常便飯,並且經常餓肚子,不僅僅如此,已經上學的孩子連書包都沒有一個,大冬天的連襪子和棉衣棉褲都沒有!這已經不是一般的虐待了,這屬於情節相當惡劣的虐待行為!孩子的生父與養母所作所為已經明顯違法!

我國刑法第260條有一個關於虐待被監護人、被看護人罪,相關規定如下: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這一點上孩子的生母也是失職的,孩子雖然沒有判給你,但你對孩子的撫養責任仍在,孩子遭受虐待的情況你並非不知道,但是在此之前你做了什麼?如今面對媒體哭天喊地又有何用?

在這一點上我們相關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機構也是失職的,一個街知巷聞的事你們難道一無所知?在這一點上我們真應該學習學習其它國家的先進經驗,遇到這種事有必要主動執法!

如果孩子的生母更有擔當一點,如果有關機構執法更主動一點,孩子今天的悲劇就能夠避免,與其讓孩子跟著這對畜生遭受虐待,倒不如解除這對禽獸的監護權,願意給孩子關愛的家庭多得是!這件事決不能到此為止,一方面孩子的生父與養母要好好查一查,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引以為戒,不要讓其它孩子再重蹈覆轍!


心安理得君

如果確有其事,那麼死者被當做累贅而不是孩子,男人撫養孩子也僅因為法律而不是父愛。

打撈孩子的現場,父親有說有笑,這讓我們無法理解,世上還有這樣的人?說“死得好”是不是早就希望她死了呢?

(圖片來自鳳凰網視頻引安徽視訊)

可恨的現實必然有隱情,據媒體報道,孩子的家庭離異,被判給了父親,父親找個後媽無可非議,但是她似乎遭受到了家庭的虐待,有其他家長表示,曾看見孩子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還有傷好以後留下的黑疤,也有老大爺表示親眼見到“後媽”用手機將孩子頭打出血!說明什麼,這樣的行為是經常性的,孩子生前的日子也未必很快樂!

假如說說男子表示“死的好”是針對女方的氣話,那傷口怎麼解釋?這沒法解釋。

(圖片來自鳳凰網視頻引安徽視訊)

據說孩子事發後馬上他們一家就搬走了,心中沒鬼何不同媒體說個明白?越是隱藏,越是叫人同情死去的孩子。

雖然眼見未必是真實,但是我始終相信,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眾沒必要無事生非,孩子的傷疤絕對可以說明問題。

(圖片來自鳳凰網視頻引安徽視訊)

家庭破裂,那是父母的事情,把孩子帶到世界上來,也並非孩子的意願,既然生下來,家長就有責任照顧好她,即使夫妻二人分開,家長依舊有這個責任。

如說“死得好”卻有其事,我實在無法想象這是一個正常男人該說的話。死者被當做累贅而不是孩子,男人撫養孩子也僅因為法律而不是父愛。

我想人之所以為人,不是因為僅僅的皮囊而是思想。

我們希望警方能儘快調查此事,讓我們看看事情的真相。

孩子的離去,對她來說,會不是是一種解脫?可憐的孩子!


大眼大世界

此案最大的疑點就在這裡,女孩的生父竟然冷血無情到希望自己健康的孩子死去,正常人事情絕對做不出來的也是說不出來的,但是世界之大卻真實的出現了這種禽獸不如的畜生,而且還說出這種喪盡天良的話,不得不讓我懷疑女孩的死是否存在不為人知的秘密,甚至不排除他殺的可能性。



女孩生活的環境是父母離異後父親二婚的家庭,在這個家庭中女孩的地位可以說,一點都沒有,時常被生父和繼母虐待毒打,受傷是常有的事,這些事情發生在一個孩子身上,可想而知對孩子的!身體和心靈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光從虐待兒童的這個角度來說,這個男的已經是禽獸不如的畜生,這個後母也是蛇蠍心腸的毒婦,就算是女孩真的是死於意外,這兩個狗東西也脫不了干係,更何況是否是屬於意外死亡還很難說。


從打撈現場這個做為死去女孩的生父沒有絲毫傷心難過的表情,反而玩手機笑著說出死得好這種話,後來半夜三更連夜搬走人去樓空,要說沒有貓膩,有誰會相信,是做了虧心事連夜逃跑吧!如果沒做虧心事為什麼要半夜三更連夜逃跑,這種逃跑應該不只是女孩被它們虐待的原因吧,難道它們只是怕別人認為是它們虐待小女孩而導致死亡害怕被追究,責任而逃避的嗎?現在女孩的死跟這兩個畜生肯定有間接聯繫,甚至有可能女孩的死跟這兩個人有直接也說不定,畢竟長期的虐待女孩的行為已經說明一切。具體結果我們還是要等到經常的調查報告出來。


只是我想不明白,女孩被虐待不是偶然的行為,而是被長期虐待,女孩的生母應該知道吧,為什麼不以女孩被虐待的理由通過法律途徑要回撫養權?再者周圍鄰居應該也知道女孩被虐待吧,為什麼不報警和幫助,難道都是想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可見人性的冷漠和自私,個個怕自己惹上麻煩,所以寧願選擇旁觀,悲哀的社會,是什麼原因讓人都變成了這樣呢?

再者就是面對家暴和虐童的行為,我們的條條框框的處罰比較輕微和模糊,導致了在處理這種事情上面起到的效果並不大,這也是現在家庭暴力和虐待兒童情況發生的原因之一,畢竟沒有震懾力,沒有讓有暴力傾向和虐童傾向的人害怕,這也是這些人喪心病狂的底氣根源,要解決這種事最好的方法還是從打擊和處罰力度上去下手。



希望這件事警察儘快把事情調查清楚,還小女孩一個公道,把相關的人抓起來嚴懲,至少在虐待兒童這件事上就不能輕易放過這對狗男女,不然何以安慰女孩的在天之靈何以服眾,何以威懾那些有家庭暴力傾向和虐童傾向的人。


無法超越的足跡

如果自己的親生女兒溺水死亡作為父親來說,不但不悲痛,反而還說‘’死得好‘’,那麼我想有可能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這個女孩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

第二,這個父親有極其重男輕女的思想意識,對於女孩來說壓根兒就不當一回事。

第三,如果我是警察我都有可能會懷疑,女孩的溺水是否與這個父親有關,應該好好調查下,女孩溺水的原因。

第四,就是這父親有可能是個神經病。

如果以上都不是,那麼只能說這個父親簡直連禽獸都不如!至於他心裡是怎麼想的?怎麼可能能說出這些話?我想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是無法理解和揣測的!對於這個女孩來說,離開這樣一個禽獸不如的父親,也許也是一個最好的選擇。


任律師工作室

孩子不幸離開了人世,也不在有煩惱和痛苦了,願她在天堂一切安好。逝者已逝,但活著的終要給孩子討回公道,親身女兒生前受後母虐待,溺亡時做為父親現場竟然說笑玩手機,甚至還說“死的好”,很難不讓人懷疑孩子到底因何而死。



據傳,女孩名叫可可,父母離異,離婚後與父親生活,在其父再婚後,後母對可可並不好,甚至經常虐待可可,甚至孩子都吃不飽,實在餓了就去撿瓶子賣錢換些吃的,在孩子溺亡後,可可父親與後母雙雙離家出走,到底孩子因何而死,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應該儘快查明真相以正視聽。

但做為父親,對孩子受苦置之不理,簡直可以說枉為人父,動物尚知護崽,做為親生女兒,不加以愛護,根本就是禽獸不如。

這個父親在打撈現場竟然說“死的好”,如果假設孩子是玩水溺亡,做為父親連氣憤再悲痛,說出這樣話,確實也可以理解,因為嘴上那麼說,心裡的痛那是無法言喻的。但這個女孩首先從實際情況分析也不可能是玩水溺亡,做為父親現場說這種話完全不正常。

我們再換另一個角度去分析,假如可可父親,一直知道女兒受虐待,那麼這個父親對於後母惡行又不予制止,孩子可能因受不了,跳水自殺或失足落水身亡,他如果認為自己沒能力管,孩子的死反而是一種解脫,說出“死得好”,雖然可能表現這個父親的無能軟弱,但也不是說不過去,可是事後夫妻二人同時離家出走,這就很明顯無論直接還是間接是與她們有關係的。

我個人分析認為,孩子一直受虐待,可以說眾所周知,假如孩子出現意外,肯定第一個想到的肯定是後母,所以,只要有正常思維就不可能會去故意謀殺孩子的事,因此排除後母殺人的可能。

而失足落水,幾乎是不可能,對於孩子自己餓了知道撿瓶子去買飯,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是非常正常的,在水邊也知道危險的存在,失足落水自然是幾率非常小的。

另一種就是意外他殺,就是孩子可能遇到壞人,看其一人,還是女孩,圖謀不軌,無論是否對孩子有侵犯,最後殺人滅口,這就需要公安部門進行專業勘驗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因後母虐待,氣憤之下感覺生活無望,跳水自殺,從其父現場表現和二人離家出走都顯示出與他們至少有間接關係。希望公安部門儘快找到二人,查明真相,還死者公道。

最後,希望天下父母都能夠多為孩子考慮,離婚很容易,但給孩子帶來的是永久的傷痛。


遇我得福

人性的悲哀!

每每看到這樣的消息,總是不敢輕易落筆,擔心自己傳錯了消息,而助長了社會的壞風氣,因為好事說多了,大家會效仿做好事,壞事傳多了,大家會效仿壞事。

不過,看到這樣的消息,心情真是沉痛無比!仔細看過這個事件的多家報道之後,儘管我對這個父親是痛恨之極,可聯想到現實,真的有一種悲哀!人一旦被迫地走進了成人世界,就很容易失去童年的那份善良和愛心!這樣的父親是怎麼成長起來的呢?



在這裡我從如何關愛我們的孩子說幾點自己的意見:


1,關注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從自家孩子做起,先愛好自己的孩子,不管你這個爸媽是親生還是繼父母,孩子既然是你家長的一員,就和你有了不可分割的關係,可以說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就如可可的爸爸和繼母是否在之前想到過:如果可可一旦出事,不管是有意謀殺還是意外死亡,他們對孩子的虐待也就彰顯與眾,虐待兒童罪自然把他們會訴諸於法律,現在網絡的極度透明化也會讓他們無處可藏,如果有自己的親生兒女,那麼親生兒女也會被人指指戳戳,父母的罪責也會成為兒女身上終身攜帶的累贅。

退一萬步,對孩子的虐待罪名就是不成立,但孩子的死和生前遭到的虐待也會這父母終身受到良心的譴責!因為就這一點就可以讓一個人成為千夫所指的對象。

如果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好好去愛,他還會去愛什麼呢?他的愛還有什麼價值呢?


2,年輕人對婚姻的慎重。婚姻不是一時的激情,而是一生的責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是兩個思想和多種觀念乃至習慣的融合,孩子最好不是激情下的產物,而是一種期待中的天使。如此的婚姻可能會穩固,如此的孩子可能會得到更多的關愛!

對未成年孩子的關愛和保護我們期待社會的關注和措施的完善,但這是永遠不夠的,這種社會的關愛無法和父母之愛相比。如果孩子有了家庭的關愛和父母親的愛和保護,社會的關愛和保護自然就不必動用。


3,網絡上對可可的繼母和父母都在謾罵,這種情緒非常能理解,可也多是洩憤而已,可可已經聽不到這麼多人任何的一句關愛的言語了!

最好的一種方式是看人正己,我們從這個事件中,看看我們對自己的孩子關愛是否足夠?對身邊他人的孩子關愛是否也有?我們對身邊的親人關愛是否足夠?我們的愛是否需要更豁達一些?


4,我相信隨著生活水平和意識水平的提升,這種虐待子女或者繼子女的事情是越來越少,但是在比較落後的地區,由於人意識水平的麻木不仁,由於一些重男輕女觀念的盛行等,虐待女孩、虐待繼子女的現象依然存在著。

要想改變現狀,必先改變意識!


天地開闊,但願更多的父母家庭能更好地關愛我們的下一代!祝願更多的孩子們能健康陽光地成長!祝願可可在那個世界能健康快樂無憂地成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