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八不准规定”塑造廉洁形象

2018年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将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打造“八不准规定”树立机关工作廉洁好形象。

“八不准规定”主要是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①不准贪污腐败在自己身上出现;②不准群众利益在自己手中损害;③不准推诿扯皮在自己身上发生;④不准行业形象在自己身上受损;⑤不准规章制度在自己身上破坏;⑥不准各种差错在自己身上出现;⑦不准承办业务在自己手中积压;⑧不准本职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推进了机关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更好地服务于泗阳社会经济发展。上半年,该局无一例违反上述规定的案例发生,有效促进了廉洁发改工作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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