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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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會怎麼辦呢?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還是要先說一下,養老金的構成,我們養老金的構成就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由養老統籌基金來支付的,也就是國家來支付。

個人帳戶養老金是由你的個人帳戶的累積餘額來支付的,支付原則是,個人帳戶餘額/計發月數,這個計發月數是是根據退休年齡和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的,是固定的標準,現行的標準是50歲195個月,55歲,170個月,60歲139個月。在此之前是統一按照120個月來計算。

如何退休後,不幸因病去世,那麼基礎養老金肯定國家就不再發放了。個人帳戶的餘額則作為你的遺產,一次性支付給親屬。

舉例:張三50歲退休,基礎養老金為每月2000元,個人帳戶養老金餘額為80000元,則每月領取養老金為:2000+20000/195=2000+102.56=2102.56

假如生存到70歲去世,個人帳戶累計支出的金額為102.56*20(年)*12=12307.2,個人帳戶養老金餘額為20000-12307.2=7692.8

這剩餘的7692.8將一次性支付給張三的家屬。

另外,國家還有撫卹金制度,企事業職工因工或因病死亡,均可獲得撫卹金。計發標準是: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如果是生活困難、以及軍屬還可以有額外的補貼。

所以,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金,可以一次性領取,領取金額=撫卹金+個人帳戶餘額+喪葬費。

以張三為例,死亡後養老金就是2000*10+7692.8+4000=3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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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怎麼辦?

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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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講職場

我們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們還是有不少待遇的。

首先是退休人員的喪葬費。各地都有一定的金額補助。青島市目前是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金額不一致。

第二,就是給我們家屬的一次性撫卹金。這個各地還是不一樣,青島市乃至山東省目前的規定是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青島的社會平均工資2016年是4910元。也就說上年度撫卹金是49100元。

這個標準各地是不一樣的。北京市是20個月的退休工資。按照北京市去年3600元左右的平均退休工資計算,一般要領取到72000元。

我還聽說東北地區只有四到七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那就有點少了。

第三是個人賬戶餘額。我們都知道,退休人員有一塊待遇較個人賬戶養老金。職工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要按照退休年齡分成一定份數,比如60歲,是139份。每月拿一份,直至退休為止。如果沒有拿完去世,那麼就可以將剩餘的繼承。

第四是遺屬待遇。如果有生前以該退休工人為生活主要來源的遺屬,可以按月領取遺屬待遇。一般也就四五百元每月。

另外,如果遺屬沒有保障的話,仍然可以申請低保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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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怎麼辦?

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等身後待遇事宜,各地政策規定並不統一,另外還會區分退休職工的身份,是在企業退休、社會上退休,還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有些待遇不一樣。下面以天津為例,舉例說明,供大家參考。

1、養老金(退休工資)

養老金會發放到死亡當月,死亡的次月就終止發放了。我國養老金可以終身領取,具體講,領取的起止時間是退休那年生日的次月開始領,領到死亡之日的當月為止。

2、養老金個人賬戶餘額

養老金當中有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前個人賬戶儲存額/養老金計發月數

這部分錢是可以終身領取的。

其中,養老金計發月數,也叫平均餘命數,是國家規定的固定數值,和退休年齡相對應,50歲退休是195(個月),55歲退休是170(個月),60歲退休是139(個月)。退休後至死亡前的月數如果小於養老金計發月數,死亡後,養老金賬戶餘額可繼承。如果退休後至死亡前的月數大於或等於養老金計發月數,就意味著養老金賬戶已經領完了,就不存在養老金餘額的繼承問題了。

3、喪葬費

天津退休人員喪葬費的標準是去世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兩倍。我把近年來天津的社平工資數據梳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例】2018年6月去世,喪葬費=2017年社平工資*2=5607*2=11214元。

4、撫卹金

天津的相關政策是在企業退休或在社會上退休的,沒有撫卹金,如果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可以到原來單位的相關部門領取退休職工生前工資標準的20倍。

說明:以上是天津的情況,1-2項全國是統一的,3-4項全國不統一,其他地區的朋友不可對號入座,要在哪兒說哪兒的話才行。比如北京的喪葬費標準一律是5000元。遇到這類事情,要按照當地的政策說話。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如若是未滿六十週歲的,病退,特退及其他形式的退休人員死亡的。除了正常的喪葬費,撫卹金,應供養無任何生活來源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的長期困難補助金(其父母享受到死亡,子女享受到18週歲)。此外,還要退還死者個人賬戶上,剩餘的基本養老金餘額。

如果是六十週歲以上的,各類退休人員死亡後,就只能享受喪葬費,撫卹金,應供養無任何生活來源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的長期困難補助金(其父母享受到死亡,子女享受到18週歲)。至於個人賬戶(碗)裡面的餘額,會全部進入統籌賬戶(鍋)裡,供給那些長壽的,以及後來的退休人員使用。也就是為什麼必須要繳夠15年的養老保險,才能退休的原因,退休人員活不到75歲是不會讓你拿到統籌賬戶(鍋)裡面的一分錢的。好好活著吧,活著就是賺的。

注意:

死亡人員後事處理的前提是,必須要親屬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死者與繼承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首頁與個人頁的複印件,以及相關資料等。

另:

謝謝。


不需要理由3644374

以下內容來自紅色軍事網(www.hsmil.com) 字號:T | T

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主要用於參保人員養老,原則上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而如果參保人員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養老金的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四個月發放。 撫卹金按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撫卹金與參保繳費年限掛鉤。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領取養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員,撫卹金將由過去的固定15個月工資,調整為跟參保繳費年限掛鉤。

具體而言,將按參保人員死亡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發放。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撫卹金,最多不超過15個月。若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

發放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的同時,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也將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參加被徵地農轉非基本養老保險,撫卹金有三種標準

參加被徵地農轉非基本養老保險,在領取養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員,撫卹金有三種標準。

一是沒有接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4050”人員,可按有關規定,退還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是接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但年限不足5年的“4050”人員,除退還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外,其接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按上文提到的企業職工標準,支付撫卹金和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三是接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若年限在5年以上,則按上文的企業職工標準,支付卹金和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喪葬費和撫卹金由社保基金統一支付

支付方式也有一大調整——過去,在職職工未領取養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是由用人單位支付喪葬費和撫卹金;如今,改由社保基金統一支付。這既是為用人單位減負,也更大程度保障了參保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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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怎麼辦?

退休職工繼承額可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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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退休職工去世的話,個人養老金賬戶餘額可以繼承,繼承人攜帶身份證明和去世人的死亡證明,到社會經辦機構辦理清算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業務即可;

按現行社會保險法規定,不僅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去世的話,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餘額都可以繼承;因為可以繼承,所以很多人都願意參加養老保險;

不僅如此城鎮職工去世的話,可以獲取一次性撫卹金和安葬費;撫卹金一般是10個月退休工資,安葬費一般是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其中有兩種情況,接下來我們分開說明;

如果如果退休人員屬於社會化發放管理人員可以到辦理相關業務也是到社會經辦機構辦理即可;

如果如果不屬於社會化方方管理人員的話,應該到退休前前所在單位辦理安裝費,和撫卹金的手續;

前幾天以為同事的父親去世,是我幫忙一起辦理的清算個人賬戶業務,他父親屬於社會化管理人員,賬戶餘額一共可以繼承的是5000元左右,算上安葬費和撫卹金一共繼承大概25000元左右,雖然人不在了,但是還能給家屬留一點財產,也是非常不錯的;


舉一反三

如果退休職工死亡後,那麼就要依法給他停止發放退休金。因為我們國家的社保審核,是每年一次。每年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證去你們當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一級的政府審核。

審核完之後,然後你就可以領取你的退休金。當然領取人死亡後是沒辦法再發退休金了。但是有兩個的,兩個不同的條件。

第一個就是,當你的這個,個人賬戶當中的養老金還沒有領完。那麼沒有領完的這部分錢是可以依法繼承的。按照遺囑繼承和按著第一順位繼承都是可以的。

第二個就是,當你的這個個人賬戶當中的養老金已經領完。那麼就不存在任何繼承的事情了。也就是在死亡的第二個月,之後就停止發放養老金。一般情況60歲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基本上也就是在72歲以前會有個人賬戶餘額。72歲以後就沒有個人賬戶餘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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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退休職工死亡後,家人拿死亡證明,火花證明,退休證,身份證複印件,工資本複印件等材料,向社保局申報,河南的標準是,本人二十個月工資的撫卹金,本市平均標準三個月的喪葬補助費,以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上半年去世的,要等到七月份後新的工資標準公佈以後才能結算,下半年去世的次月就結算了,這些錢直接打到死者的工資存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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