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匯消息:近日,東莞發佈關於暫停載重量1.5噸以下非純電動貨車辦理《道路運輸證》的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暫停購車發票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含)之後、載重量1.5噸(含)以下的非純電動貨車辦理《道路運輸證》(危運車輛除外),載重量1.5噸(含)以下純電動貨車不受限制。
原文如下:
關於暫停載重量1.5噸以下非純電動貨車辦理《道路運輸證》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藍天保衛戰”工作部署,逐步提升純電動營運車輛佔比,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莞市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的通知》(東府〔2018〕56號)文件精神,我局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暫停購車發票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含)之後、載重量1.5噸(含)以下的非純電動貨車辦理《道路運輸證》(危運車輛除外),載重量1.5噸(含)以下純電動貨車不受限制。
特此通告。
文章摘自 電車匯20180704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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