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一部和德國一樣的養狗法規,還有多少所謂的愛狗人士?

侑壹鍾曖

先把寵物市場淨化了吧,從源頭抓起,正規管理,發現不登記注射芯片的,直接嚴罰商家和養狗的,幾個月嚴打下來,狗都有身份了,再發現流浪狗就能找到主人了,不想養了有專門收養的,原主人掏錢好了,遺棄的成本高了,養之前就會考慮一下後果了!



凍梨ZCS

這個問題中有兩個關鍵詞,一個是“養狗法”二是“愛狗人士”。養狗與“愛狗人士”這兩年鬧出了很多新聞。諸如高速公路上攔截運狗車的。廣西玉林狗肉節上阻止商家合法經營的,以及流浪狗咬人的等等。就在前幾天,還有因狗咬兒童,大人摔死狗後,被愛狗人士威脅而割腕自殺的。可見愛狗人士以及養狗的情況,已經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希望法律出面規範,是很自然的現象。借鑑外國經驗也未嘗不可。但非要出臺一部德國一樣的養狗法卻是多此一舉。各國文化不同,風俗習慣不同,何必非要拿人家的藥來治自己的病。

我覺得,用法律來規範人們的行為,是毫無疑問的。但僅就養狗問題出臺一部法律恐怕沒什麼必要。假如有了養狗法,養貓的是不是也要來一部,養貓的有了,養鳥的是否也要來一部?說白了,現在的問題,不是養狗的問題。是“愛狗人士”對狗的態度與定位,與傳統的觀念產生了不同。在他們的身上,明顯體現出狗權大於人權的傾向。而且,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有的可能是真正愛狗的。有的不過是假愛狗,真出風頭。我的判斷標準很簡單。假如你自己養了狗,那你可能是愛狗人士,也可能不是,如果你自己沒養狗,卻天天喊著愛狗,那絕對是裝佯。

法律的規範,其實是規範人與狗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說,法律要告訴我們,狗到底是什麼東西?它是與其它動物一樣的是一種動物?還是像人一樣超越於動物的?把這個問題搞明白了,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承認狗是動物,那麼,就應該以對待動物的態度對待它。當然,做為養狗的人,如果你把狗當成家庭的一員,把它當成兒女或是父母,那是你自己的事,與別人無關,但你不能強求別人和你一樣對待你的狗。對別人來說,狗就是動物。如果狗咬了人,必須打死它。這是中國人從古到今的規矩。

現在有一個問題,把狗也是當成動物,可是在出現狗與人的糾紛時,比如狗被打死,狗是做為主人的財產被定義的。做為財產,就有價格。比如我養一隻土狗,只值幾十塊,幾百塊。而他養一隻名犬,可能值幾萬,幾十萬。這樣,在出現糾紛的時候,就可能出現狗命高於人命的問題。我覺得,如果法律真的要規範,就應該通一定價。把它迴歸到動物的本性,把狗命的價值拉平。狗被打死了,是可以吃肉的。如果你的狗咬了我,我打死了你的狗,賠你的狗。你的狗咬了我,幫我治。我賠你的狗錢,應以當地狗肉的價格為標準,或以豬肉價格的兩倍計算。賠了狗錢,死狗歸我所有。若主人要死狗,則對方不負賠款責任。

關於愛狗人士的非理性行為,比如前幾天電話信息威脅打狗者,逼的人家自殺的這些人,公安機關應該嚴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對其中不養狗,假愛狗之命出風頭,擾亂社會秩序的。除了追究他們的責任之外,還要勒令他們收養兩條以上流浪狗。若遺棄,則按拋棄家庭成員的罪行處罰。

對於流浪狗的問題,其實很好解決。法律上把它們定性為動物。如果沒有收養,就是野生的。和田裡的兔子一樣,只要沒有列入保護動物。只要他們危害到人的生活,人人可以捕殺。問題就自然解決了。如果不小心打死了有主的狗,按前邊所說的辦法解決,即或者給你錢,我吃肉。或者你拿把死狗拿回去,我不負責賠償。因為沒有把狗看好,是你自己的責任。

愛狗人士看了這個回答不用激動,我雖然不是愛狗人士,但我也是養狗的人。我每天花兩三個小時打理我的狗。但我從來沒有覺得我的狗的權利要大過人的權利。它再可愛,也不過是個動物。


七月流火140400643

出臺一部和德國一樣的養狗法規,還有多少所謂的愛狗人士?

如果我國出臺一部和德國一樣的養狗法規,並且嚴格執行的話,會還有多少所謂的愛狗人士?

這我不敢斷言,但我敢說:

那些電視節目上、新聞中的知名愛狗人士,大多數會被關進監獄!(如:楊曉雲、楊玉華、劉曉芸、劉小榮、陳明才等之名愛狗人士)

那些以“給狗一條活路”或“放生”名義拋棄狗,製造流浪狗的人會受到法律制裁!(如:電影《藏獒情未了》原型故事的狗主夫妻)

那些抱怨狗證貴的人,會更加抱怨養狗需繳納的費用貴,並且,這些人如果不繳納養狗需要的費用,不僅狗會被抓走,還會受到法律處罰!(德國養狗,需要申請,需要為狗繳納保險,需要學習養狗規範課程)

那些為了狗,人肉搜索他人,騷擾威脅他人,毆打傷害他人,惡毒詛咒他人,敲詐勒索他人的極端愛狗人士會蹲監獄!

那些散養狗、遛狗不牽引、把狗養在家門外的人,狗會被強制收繳,狗主會被法律制裁!

那些說自己愛狗,卻養狗繁殖賣錢的狗販子,會失業和受到法律制裁!

那些佔用公共空間餵養流浪狗的人,會看到流浪狗被抓走,在超時無人領養的情況下被安樂死!他們再也無法胡攪蠻纏的阻止反駁!

當然,以上都要依靠認真貫徹法規並嚴格執行才可以!

其實,咱們國家出臺十多年的《養犬管理條例》,對於養狗的規範已經很具體了,《養犬管理條例》不僅明確規範養狗者,也明確規定保證了狗和狗主的權益,可很多養狗者竟然不知道《養犬管理條例》的存在!更不要說遵守了!那些滿嘴《動保法》(歪曲成《狗保法》)的愛狗人士,也更是從來不遵守《養犬管理條例》!

所以,法規再好,也需要相關部門的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才可以行而有效!否則相關部門只會和稀泥,只會縱容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依然有恃無恐無法無天!

對了,如今的德國早已不是前幾年的那個德國了,如今的德國面對源源不斷的流浪難民就已經焦頭爛額了,人都管不過來了,還有精力管狗?早晚有一天德國全面禁止吃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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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一部和德國一樣的相關法律並得以實施的話,國內的能有條件(包括時間,環境和金錢)養狗的人會減少百分之七十以上。

如果做一個統計,在中國家庭飼養的無論是看家狗還是寵物狗,按規定登記辦理養狗證的應該不到百分之七十。

這就是現狀。

養狗也罷,愛狗也罷,本來是每個人自己的權利,但是有權利就有義務。在這一點上,狗並不比別的動物更特殊些。

在我們周圍的,有很多的愛狗人士,相信大部分是理智的,知道自己的那個“小心肝”也只是自己的,對於別人來講,那就是一條有攻擊性的動物而已,而且,由於它的存在,多多少少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利益,所以,他們對周圍的人們對於他的這個愛好所給予的寬容應該是抱著感恩的心情,並小心翼翼的規範自己的養狗行為。這樣的愛狗人士,他養的那條狗,也是會招人喜歡的。

還有一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無限放大自己的所謂權利,放任自己的行為的同時,也使得自己的那條狗變得面目可憎,擾民,襲擊路人,隨地大小便並且主人視而不見,甚至為自己的寵物狗對著路人狂吠而興高采烈,這樣的愛狗人士自己粗俗自私,飼養的那條狗一定也是“狗仗人勢”。這種心態,其實養的不是寵物,養的是“狗奴才”。這樣的人,其實不配稱作“愛狗人士”。

這些人是街上那些流浪狗的始作俑者。

更可恨的是另外一種“愛狗人士”,打著“愛心”的幌子,用“偽道德”綁架他人的權利,損害他人的利益。與其說這些人士“愛狗”,不如說是以“愛狗”的名義來宣示自己的存在,狗只是他們的工具,用來綁架他人實現自己私利的工具。

這些人最大的特點是,領頭的絕不是實踐者,而盲目跟風的往往是那些真的有善心的,願意付諸實踐的“善良大媽”。

狗是人類的朋友,也可以是人類的幫手,甚至是人類的食物,但絕對不能是某些人“綁架公眾”的工具。

這樣做,狗都不答應!


步武堂

不知道題主說的愛狗人士具體是什麼人,但是口氣中充滿了輕蔑。

有一群人,到處謾罵養狗的人,這群人沒有名稱,我們暫且叫他們狗糞(憤),這些人經常一窩蜂跳進別人的帖子,大談他們自以為的人性,有些論調堪比XJ,說話前後矛盾,到處帶著爹媽,還張口閉口談素質,說得跟自己對待人類多友好一樣,但是經過觀察,他們並沒有花多少時間陪自己家人,而是整天混跡網絡遊手好閒,有時候為了5毛一條的評論費盡心機。



好了,我們來說說主題,德國的養狗法規有些什麼?看看下面的介紹先。

德國人關於養狗的規定

柏林城市人口400餘萬,登記在冊的狗有10萬隻。在柏林,愛狗的人和恨狗的人時不時上街遊行,慷慨陳述各自愛恨的理由,但兩類人都能得到社會的尊重,也能和平共處。究竟有什麼奧秘呢?摘錄幾條德國的養犬規定,相信各位一看就心知肚明瞭。

第一條:養狗人養的狗以兩隻為限,必須繳納“狗稅”。在柏林,養第一隻狗每年交120歐元,養第二隻再交180歐元(警犬、導盲犬除外)。這裡的“養狗人”,上至政府首腦,下至勞苦大眾,無一例外。不交稅偷著養狗的,或養狗未及時申報納稅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第二條:養狗人必須為狗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這是一個強制的狗損保險,用於賠付狗給他人造成的一切損失。養狗人每年為狗繳納75歐元至270歐元保險費,一旦出險,最高可獲得100萬歐元的賠償。

第三條:在露天的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用不長於兩米的繩子牽著狗;在室內的公共場所,牽狗繩不能長於1米。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第四條:只有擁有獨立住宅的人才能養“危險性”的狗,且房屋周邊要懸掛警示標誌。嚴禁在公寓樓、多家居住的住宅樓裡養“危險性”狗。這種狗出門必須佩戴“審批標誌”、口罩,狗主人要攜帶養狗資格證明以備檢查。不採取安全措施就帶“危險性”狗上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不申報,私自餵養、出售、訓練“危險性”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

總之,在德國養狗,只要出了家門,狗主人就要小心翼翼、提心吊膽。守法是養狗的前提。如果狗肇事、傷人,狗主人除了要受到法律的懲罰,還會被吊銷養狗的“執照”。為了讓狗有良好的“行為規範”,很多狗主人把狗送到“狗學校”裡接受培訓。在“狗學校”,第一課就是讓狗學會不對他人,特別是對兒童有任何攻擊行為。另外,良好的衛生習慣、看紅綠燈過馬路、與其它狗禮貌相處,也是必修課程。

在德國,養狗和養孩子差不多。事實上也的確如此,養一條有禮貌、有教養、守秩序、對別人友好的“文明狗”,是狗主人的驕傲。



那麼,中國如果出臺這種養狗的規定,狗主還會養狗嗎?

我認為大多數狗主還是會養的,因為很多文明養狗的人同樣很期待規範養狗,並不是所有養狗的人都覺得每條沒有教養的狗都可愛,每堆小區路上的狗糞都可以原諒,作為一個自覺遛狗牽繩,打掃狗糞的合格鏟屎官來說,最怕遇到把那些不文明的行為扣到自己頭上,一旦有了規範,中國人的文明又進步了一長截,流浪狗會少了,吃狗的自然也少了,那些沒有條件養狗的人也不養了,所以亂繁殖的狗場也會減少,所有文明養狗的都期待那一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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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上有太多太多形形色色的愛狗人士。我們可以從新聞報道上電視上能看到好多好多的愛狗人士逼停運狗車,素質好點的還能文明一點,素質不好的甚至違法逼停,違法毆打辱罵運狗車司機。

我們先不說這裡面有多少是真正的愛狗人士有多少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拿來炒作的,現在新聞也報道了,多少所謂的救狗行動就是某一些人為了自己利益策劃炒作的,救下來就不管不問,讓狗流浪,大街上流浪狗氾濫,給市民正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你可以愛狗,我可以吃狗,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你做你的我做我的,絕對不可以把你的愛好和意志力強加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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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得了解德國關於養狗的一些法律規定。

下面摘取德國柏林的幾條養狗規定供大家參考:

1、養狗者養狗數量以兩條為限,第一條繳120歐元/年(相當於約910元人民幣)稅,第二條繳180歐元/年(相當於約1366元人民幣)稅。而且無論養狗者是誰,一視同仁。如養狗不 申報、不交稅,罰款1萬歐元(相當於約75903元人民幣)。

2、養狗人必須為狗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強制險,每年繳納75到270歐元保險費。用於狗傷人後賠償。

3、在露天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用不長於2米的狗繩牽著狗。室內公共場所,牽狗繩不能長於1米。嚴禁狗進入,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罰款1萬歐元。

4、群居住宅樓裡養危險性狗,必須給狗戴審批標誌口罩。不採取安全措施帶危險性狗上街的,罰款5萬歐元(相當於人民幣約38萬元)。不申報、私自餵養危險性狗的,罰款5萬歐元。

總之,在德國養狗規定是比較嚴格的,狗主人帶狗上街十分謹慎。如果狗傷人,狗主人要受法律懲罰,並吊銷養狗執照。不少人為了讓狗有良好習慣,買了狗首先會讓狗上學、培訓。

如果我們也出臺如此嚴格的養狗法規,估計養狗的人會減少很多。畢竟,因為狗而被罰款38萬,沒多少人願意,一般人也交不起那個高額罰款。

自然會減少很多狗傷人事件,及狗傷人後遇到的賠償糾紛問題。

愛狗人士,可能也會減少很多,因為罰款太高,愛不起了。


龍族社

我本人也收養了10幾隻流浪狗,有幸與大家分享一下感受。只是我自己的個人~理念,不代表他人。原野上的狼群~或多或少~是誰決定的呢?我們上小學的時候~老師告訴我們~是大自然決定的!當食物豐沛的時候~狼群繁衍盛多~當食物匱乏的時候~狼群停止生育。我只想問問大家~誰是狼群的首領~是誰在 左右著 狼群的繁殖行為,控制著狼群的數量?

由狼群 迴歸到 養狗(養流浪狗)這一主題,看到爭論不休 已經多年了。爭論的目的是什麼?是想 各自解決~各自的問題罷了!

先說 不養狗的人:

1.包括極端不愛狗的人~看見狗就 由衷的反感~唯恐躲閃不及~好像遇見了(瘟疫)一樣。這是一類人。

2.包括愛吃狗肉的人~通吃:不論大小狗;導盲犬;寵物犬;服務犬;看家護院犬;小孩的玩伴犬;老人的陪伴犬。

只要是狗,不擇手段弄到手~殺了就吃。

我稱他們 喪絕人性!

因為這個世界上 狗肉不是唯一食物 不吃就會餓死。現今市面上的可吃食物 數不勝數 白菜 蘿蔔 土豆 黃瓜 西瓜 番茄 玉米……充飢已經不是問題了,為什麼 還要殺害狗狗的性命~~來滿足自己的私慾呢???

從古至今 肉類食品中 狗肉就沒有上過大眾餐桌,只是一些滅盡天良的人 把別人家的狗殺了吃肉,延續到今天。

狗從最初創造~就是人類的好朋友,與狼有著本質區別。狼是原野群居動物 而犬卻是與人共處一室的陪伴。更是現今許多 空巢老人的精神夥伴……

犬 在現今社會 承載著無數的使命,導盲 搜救 緝毒 看護……

3.包括想消滅狗族的人:既不吃狗肉 也不喜愛狗 只想消滅盡淨。這裡面也有緣由~就是礙事兒~小偷小摸 一但被狗發現 敗露了身份~~。

1.2.3.種不愛犬的人,是現今養犬最大的 阻力軍!

解決了養犬的阻力~是愛犬人士們的幸福天堂!也是犬家族的極樂世界!

一 人沒有消滅物種的權利~因為你不是物種的創始人~物種生存不歸人管!

二 生命平等~和平共處~互敬友愛……這是原則,也是中國共產黨所提倡的方針政策。國民都當遵守。

三 人們都不喜歡~枷鎖,請不要給犬族 套上人為的~枷鎖。有古訓曰:你想讓別人怎樣待你,你先怎樣待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狗與人 在這個世界上 享有與人平等的 生活 生存權利!

平等 善待 狗狗們 這是我的個人觀點。

犬類生活在 人群中~實屬弱勢群體,請 幫助 扶持 保護這群毛小孩 不受到傷害,這是我偉大民族 首先該選擇 做的事情!

犬愛主人~無私至極~為主人捨命;

戰場上~犬服從命令~保家衛國~犧牲自己的生命;

和平年代~犬看家護院;

現今 獨生子女年代了,失獨群體 孤寡老人 空巢老人 重病幼兒 抑鬱症患者們 擁有一隻狗狗夥伴,成為了他們的精神世界的全部。(這裡不是絕對的,是一部分人的選擇。請不要抬槓呦!)

狗中也有~個別不如人意的,愛打架~有時也會攻擊人。總歸是少了又少,不能代表絕大多數狗的品性。

人中間~不也是 會有打架 傷人的事件,天天都在發生嗎?

汽車失控~每天都有,傷亡事件 屢禁不止吧?

說一千道一萬,狗的爭議不斷。人千奇百態~狗五花八門,狗惹不起人類~只尋求人們的 開恩~不要事事計較~施暴與無助的狗狗家族,因為狗在這個世界上什麼都沒有~只撿口 主人的剩飯(絕大多數);條件好的主人 給買點狗糧 零食(極少數);遇上不負責的主人 被拋棄的天天都有 撿口食物都很艱難 被不愛狗的人 踢來打去的甚至殺了吃肉……

回到起初話題,給狗制定法規很好!我希望是保護的法規,是愛的法規,是幫助的法規,是平等的 寬容 友愛的法規。因為狗狗沒有發言權~生活在無聲的世界!我們多年養犬的人~對犬們瞭解甚多~替犬類開口~說些公道話!

有利於世界和平~因為狗的問題 也是世界共存的問題……都在探討 尋求 解決的辦法,國與國之間的 都在互相借鑑。


國光小蘋果333

還有就是在公共場所內,超過20分鐘狗狗身邊沒有主人。那麼不論是誰都可以報警求助。警察蜀黍來了,事情就嚴重了。最高可以罰你2千歐元,順帶記錄在案。如果你不喜歡,不想養狗狗了,可以交狗狗救助管理站去。隨意的遺棄狗狗,最高罰你9萬歐元,還要坐牢2年。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有感,德國的養狗政策的嚴格了。還有每年必須要繳納的狗頭稅,狗狗必須到寵物學校學習,主人定期需要接受考核.....這些舉措的目的就是流浪狗數量的減少,帶來的社會問題減少。

在這裡說說個人看法吧。首先養狗狗其實是需要花費大量精力時間,金錢的事情。不是說我喜歡了就養,不喜歡了就虐待,拋棄。基本的飼養方法,狗狗的性格特點這些都是需要做功課的。我自己養了狗狗就很清楚,其實並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樣喜歡你家狗狗。我們自己喜歡養狗的到快樂的同時也需要注意避免給社會帶來負面行為。希望養狗狗的鏟屎官們多思考一下,對自己負責,對狗狗負責,對社會負責。


狗爸單車旅行記

我換個角度回答這個問題,愛狗人士這四個字被“愛狗人士”自己妖魔化了。偏激,只有自已的價值觀世界觀。但我其實不認為這些人是愛狗人士。真正愛狗的,也愛人。有愛心,有同情心。我反對吃狗肉,但我也反對剝奪別人權利的行為這是愛狗,現在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行愛狗行為,實是在害狗。

扯遠了,說回來。我先說自己,我只狗肉。我不怕偏激的愛狗人士來罵我。但我也喜歡狗,可我自己不養。不過最近家門口出點事,讓我一度以為自己很討厭狗。其實想清楚,只是討厭狗主人的行為罷了。

隔壁養了只狗,白色,串串,其實挺可愛。但這家人是把狗放在走廊上養

你們能看到的視角,就是我在我家門口拍的。是推門即見狗,關門聞狗吠。如果按德國法律,這隻狗就沒了。沒狗證,沒放家裡。為自己家裡乾淨,把脫毛,氣味,亂的一切可能都關到門外了,出門溜狗從不繫狗繩。點了外賣,還有快遞,從不敢把東西送到家門口,因為狗會很兇的衝陌生人吼,我朋友來,差點嚇摔,還有一次朋友帶小孩來,孩子直接被吼哭!我好好和隔壁說,你們應該猜得到結果。我投訴到物業,說兩次後依然放出來。有人說我可以投訴到城管。其實我想的是,就算沒有德國的法律,中國現行的法規下,我真投訴了,這狗就真沒了。當然還有說讓我下毒的,讓我打一頓狗的,我權當開玩笑了。我可以用最簡單也極端的方式,但狗本身沒什麼不對啊!是狗主人的錯。我是按法律法規走,這就是一條生命可能就沒了。我不按,又沒轍。所以不論德國的法如何,放中國,是沒用的。就如同我這情況一樣。改變不了什麼。或者,大家有什麼辦法,可以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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