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一部和德国一样的养狗法规,还有多少所谓的爱狗人士?

侑壹锺暧

先把宠物市场净化了吧,从源头抓起,正规管理,发现不登记注射芯片的,直接严罚商家和养狗的,几个月严打下来,狗都有身份了,再发现流浪狗就能找到主人了,不想养了有专门收养的,原主人掏钱好了,遗弃的成本高了,养之前就会考虑一下后果了!



冻梨ZCS

这个问题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养狗法”二是“爱狗人士”。养狗与“爱狗人士”这两年闹出了很多新闻。诸如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的。广西玉林狗肉节上阻止商家合法经营的,以及流浪狗咬人的等等。就在前几天,还有因狗咬儿童,大人摔死狗后,被爱狗人士威胁而割腕自杀的。可见爱狗人士以及养狗的情况,已经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希望法律出面规范,是很自然的现象。借鉴外国经验也未尝不可。但非要出台一部德国一样的养狗法却是多此一举。各国文化不同,风俗习惯不同,何必非要拿人家的药来治自己的病。

我觉得,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是毫无疑问的。但仅就养狗问题出台一部法律恐怕没什么必要。假如有了养狗法,养猫的是不是也要来一部,养猫的有了,养鸟的是否也要来一部?说白了,现在的问题,不是养狗的问题。是“爱狗人士”对狗的态度与定位,与传统的观念产生了不同。在他们的身上,明显体现出狗权大于人权的倾向。而且,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有的可能是真正爱狗的。有的不过是假爱狗,真出风头。我的判断标准很简单。假如你自己养了狗,那你可能是爱狗人士,也可能不是,如果你自己没养狗,却天天喊着爱狗,那绝对是装佯。

法律的规范,其实是规范人与狗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法律要告诉我们,狗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是与其它动物一样的是一种动物?还是像人一样超越于动物的?把这个问题搞明白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承认狗是动物,那么,就应该以对待动物的态度对待它。当然,做为养狗的人,如果你把狗当成家庭的一员,把它当成儿女或是父母,那是你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但你不能强求别人和你一样对待你的狗。对别人来说,狗就是动物。如果狗咬了人,必须打死它。这是中国人从古到今的规矩。

现在有一个问题,把狗也是当成动物,可是在出现狗与人的纠纷时,比如狗被打死,狗是做为主人的财产被定义的。做为财产,就有价格。比如我养一只土狗,只值几十块,几百块。而他养一只名犬,可能值几万,几十万。这样,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就可能出现狗命高于人命的问题。我觉得,如果法律真的要规范,就应该通一定价。把它回归到动物的本性,把狗命的价值拉平。狗被打死了,是可以吃肉的。如果你的狗咬了我,我打死了你的狗,赔你的狗。你的狗咬了我,帮我治。我赔你的狗钱,应以当地狗肉的价格为标准,或以猪肉价格的两倍计算。赔了狗钱,死狗归我所有。若主人要死狗,则对方不负赔款责任。

关于爱狗人士的非理性行为,比如前几天电话信息威胁打狗者,逼的人家自杀的这些人,公安机关应该严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对其中不养狗,假爱狗之命出风头,扰乱社会秩序的。除了追究他们的责任之外,还要勒令他们收养两条以上流浪狗。若遗弃,则按抛弃家庭成员的罪行处罚。

对于流浪狗的问题,其实很好解决。法律上把它们定性为动物。如果没有收养,就是野生的。和田里的兔子一样,只要没有列入保护动物。只要他们危害到人的生活,人人可以捕杀。问题就自然解决了。如果不小心打死了有主的狗,按前边所说的办法解决,即或者给你钱,我吃肉。或者你拿把死狗拿回去,我不负责赔偿。因为没有把狗看好,是你自己的责任。

爱狗人士看了这个回答不用激动,我虽然不是爱狗人士,但我也是养狗的人。我每天花两三个小时打理我的狗。但我从来没有觉得我的狗的权利要大过人的权利。它再可爱,也不过是个动物。


七月流火140400643

出台一部和德国一样的养狗法规,还有多少所谓的爱狗人士?

如果我国出台一部和德国一样的养狗法规,并且严格执行的话,会还有多少所谓的爱狗人士?

这我不敢断言,但我敢说:

那些电视节目上、新闻中的知名爱狗人士,大多数会被关进监狱!(如:杨晓云、杨玉华、刘晓芸、刘小荣、陈明才等之名爱狗人士)

那些以“给狗一条活路”或“放生”名义抛弃狗,制造流浪狗的人会受到法律制裁!(如:电影《藏獒情未了》原型故事的狗主夫妻)

那些抱怨狗证贵的人,会更加抱怨养狗需缴纳的费用贵,并且,这些人如果不缴纳养狗需要的费用,不仅狗会被抓走,还会受到法律处罚!(德国养狗,需要申请,需要为狗缴纳保险,需要学习养狗规范课程)

那些为了狗,人肉搜索他人,骚扰威胁他人,殴打伤害他人,恶毒诅咒他人,敲诈勒索他人的极端爱狗人士会蹲监狱!

那些散养狗、遛狗不牵引、把狗养在家门外的人,狗会被强制收缴,狗主会被法律制裁!

那些说自己爱狗,却养狗繁殖卖钱的狗贩子,会失业和受到法律制裁!

那些占用公共空间喂养流浪狗的人,会看到流浪狗被抓走,在超时无人领养的情况下被安乐死!他们再也无法胡搅蛮缠的阻止反驳!

当然,以上都要依靠认真贯彻法规并严格执行才可以!

其实,咱们国家出台十多年的《养犬管理条例》,对于养狗的规范已经很具体了,《养犬管理条例》不仅明确规范养狗者,也明确规定保证了狗和狗主的权益,可很多养狗者竟然不知道《养犬管理条例》的存在!更不要说遵守了!那些满嘴《动保法》(歪曲成《狗保法》)的爱狗人士,也更是从来不遵守《养犬管理条例》!

所以,法规再好,也需要相关部门的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才可以行而有效!否则相关部门只会和稀泥,只会纵容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依然有恃无恐无法无天!

对了,如今的德国早已不是前几年的那个德国了,如今的德国面对源源不断的流浪难民就已经焦头烂额了,人都管不过来了,还有精力管狗?早晚有一天德国全面禁止吃猪肉!


用户58724729449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一部和德国一样的相关法律并得以实施的话,国内的能有条件(包括时间,环境和金钱)养狗的人会减少百分之七十以上。

如果做一个统计,在中国家庭饲养的无论是看家狗还是宠物狗,按规定登记办理养狗证的应该不到百分之七十。

这就是现状。

养狗也罢,爱狗也罢,本来是每个人自己的权利,但是有权利就有义务。在这一点上,狗并不比别的动物更特殊些。

在我们周围的,有很多的爱狗人士,相信大部分是理智的,知道自己的那个“小心肝”也只是自己的,对于别人来讲,那就是一条有攻击性的动物而已,而且,由于它的存在,多多少少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所以,他们对周围的人们对于他的这个爱好所给予的宽容应该是抱着感恩的心情,并小心翼翼的规范自己的养狗行为。这样的爱狗人士,他养的那条狗,也是会招人喜欢的。

还有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无限放大自己的所谓权利,放任自己的行为的同时,也使得自己的那条狗变得面目可憎,扰民,袭击路人,随地大小便并且主人视而不见,甚至为自己的宠物狗对着路人狂吠而兴高采烈,这样的爱狗人士自己粗俗自私,饲养的那条狗一定也是“狗仗人势”。这种心态,其实养的不是宠物,养的是“狗奴才”。这样的人,其实不配称作“爱狗人士”。

这些人是街上那些流浪狗的始作俑者。

更可恨的是另外一种“爱狗人士”,打着“爱心”的幌子,用“伪道德”绑架他人的权利,损害他人的利益。与其说这些人士“爱狗”,不如说是以“爱狗”的名义来宣示自己的存在,狗只是他们的工具,用来绑架他人实现自己私利的工具。

这些人最大的特点是,领头的绝不是实践者,而盲目跟风的往往是那些真的有善心的,愿意付诸实践的“善良大妈”。

狗是人类的朋友,也可以是人类的帮手,甚至是人类的食物,但绝对不能是某些人“绑架公众”的工具。

这样做,狗都不答应!


步武堂

不知道题主说的爱狗人士具体是什么人,但是口气中充满了轻蔑。

有一群人,到处谩骂养狗的人,这群人没有名称,我们暂且叫他们狗粪(愤),这些人经常一窝蜂跳进别人的帖子,大谈他们自以为的人性,有些论调堪比XJ,说话前后矛盾,到处带着爹妈,还张口闭口谈素质,说得跟自己对待人类多友好一样,但是经过观察,他们并没有花多少时间陪自己家人,而是整天混迹网络游手好闲,有时候为了5毛一条的评论费尽心机。



好了,我们来说说主题,德国的养狗法规有些什么?看看下面的介绍先。

德国人关于养狗的规定

柏林城市人口400余万,登记在册的狗有10万只。在柏林,爱狗的人和恨狗的人时不时上街游行,慷慨陈述各自爱恨的理由,但两类人都能得到社会的尊重,也能和平共处。究竟有什么奥秘呢?摘录几条德国的养犬规定,相信各位一看就心知肚明了。

第一条:养狗人养的狗以两只为限,必须缴纳“狗税”。在柏林,养第一只狗每年交120欧元,养第二只再交180欧元(警犬、导盲犬除外)。这里的“养狗人”,上至政府首脑,下至劳苦大众,无一例外。不交税偷着养狗的,或养狗未及时申报纳税的,要被罚款1万欧元。

第二条:养狗人必须为狗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这是一个强制的狗损保险,用于赔付狗给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养狗人每年为狗缴纳75欧元至270欧元保险费,一旦出险,最高可获得100万欧元的赔偿。

第三条:在露天的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用不长于两米的绳子牵着狗;在室内的公共场所,牵狗绳不能长于1米。严禁狗进入儿童游戏场、休闲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标明“狗不得入内”的场所。在公共场所对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罚款1万欧元。

第四条:只有拥有独立住宅的人才能养“危险性”的狗,且房屋周边要悬挂警示标志。严禁在公寓楼、多家居住的住宅楼里养“危险性”狗。这种狗出门必须佩戴“审批标志”、口罩,狗主人要携带养狗资格证明以备检查。不采取安全措施就带“危险性”狗上街的,要被罚款5万欧元。不申报,私自喂养、出售、训练“危险性”狗的,要被罚款5万欧元。

总之,在德国养狗,只要出了家门,狗主人就要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守法是养狗的前提。如果狗肇事、伤人,狗主人除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还会被吊销养狗的“执照”。为了让狗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很多狗主人把狗送到“狗学校”里接受培训。在“狗学校”,第一课就是让狗学会不对他人,特别是对儿童有任何攻击行为。另外,良好的卫生习惯、看红绿灯过马路、与其它狗礼貌相处,也是必修课程。

在德国,养狗和养孩子差不多。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养一条有礼貌、有教养、守秩序、对别人友好的“文明狗”,是狗主人的骄傲。



那么,中国如果出台这种养狗的规定,狗主还会养狗吗?

我认为大多数狗主还是会养的,因为很多文明养狗的人同样很期待规范养狗,并不是所有养狗的人都觉得每条没有教养的狗都可爱,每堆小区路上的狗粪都可以原谅,作为一个自觉遛狗牵绳,打扫狗粪的合格铲屎官来说,最怕遇到把那些不文明的行为扣到自己头上,一旦有了规范,中国人的文明又进步了一长截,流浪狗会少了,吃狗的自然也少了,那些没有条件养狗的人也不养了,所以乱繁殖的狗场也会减少,所有文明养狗的都期待那一天哦!


萌犬逗事

现在社会上有太多太多形形色色的爱狗人士。我们可以从新闻报道上电视上能看到好多好多的爱狗人士逼停运狗车,素质好点的还能文明一点,素质不好的甚至违法逼停,违法殴打辱骂运狗车司机。

我们先不说这里面有多少是真正的爱狗人士有多少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拿来炒作的,现在新闻也报道了,多少所谓的救狗行动就是某一些人为了自己利益策划炒作的,救下来就不管不问,让狗流浪,大街上流浪狗泛滥,给市民正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你可以爱狗,我可以吃狗,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你做你的我做我的,绝对不可以把你的爱好和意志力强加给别人。


A启元全程港货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了解德国关于养狗的一些法律规定。

下面摘取德国柏林的几条养狗规定供大家参考:

1、养狗者养狗数量以两条为限,第一条缴120欧元/年(相当于约910元人民币)税,第二条缴180欧元/年(相当于约1366元人民币)税。而且无论养狗者是谁,一视同仁。如养狗不 申报、不交税,罚款1万欧元(相当于约75903元人民币)。

2、养狗人必须为狗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险,每年缴纳75到270欧元保险费。用于狗伤人后赔偿。

3、在露天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用不长于2米的狗绳牵着狗。室内公共场所,牵狗绳不能长于1米。严禁狗进入,标明“狗不得入内”的场所。在公共场所对狗看管不力,罚款1万欧元。

4、群居住宅楼里养危险性狗,必须给狗戴审批标志口罩。不采取安全措施带危险性狗上街的,罚款5万欧元(相当于人民币约38万元)。不申报、私自喂养危险性狗的,罚款5万欧元。

总之,在德国养狗规定是比较严格的,狗主人带狗上街十分谨慎。如果狗伤人,狗主人要受法律惩罚,并吊销养狗执照。不少人为了让狗有良好习惯,买了狗首先会让狗上学、培训。

如果我们也出台如此严格的养狗法规,估计养狗的人会减少很多。毕竟,因为狗而被罚款38万,没多少人愿意,一般人也交不起那个高额罚款。

自然会减少很多狗伤人事件,及狗伤人后遇到的赔偿纠纷问题。

爱狗人士,可能也会减少很多,因为罚款太高,爱不起了。


龍族社

我本人也收养了10几只流浪狗,有幸与大家分享一下感受。只是我自己的个人~理念,不代表他人。原野上的狼群~或多或少~是谁决定的呢?我们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是大自然决定的!当食物丰沛的时候~狼群繁衍盛多~当食物匮乏的时候~狼群停止生育。我只想问问大家~谁是狼群的首领~是谁在 左右着 狼群的繁殖行为,控制着狼群的数量?

由狼群 回归到 养狗(养流浪狗)这一主题,看到争论不休 已经多年了。争论的目的是什么?是想 各自解决~各自的问题罢了!

先说 不养狗的人:

1.包括极端不爱狗的人~看见狗就 由衷的反感~唯恐躲闪不及~好像遇见了(瘟疫)一样。这是一类人。

2.包括爱吃狗肉的人~通吃:不论大小狗;导盲犬;宠物犬;服务犬;看家护院犬;小孩的玩伴犬;老人的陪伴犬。

只要是狗,不择手段弄到手~杀了就吃。

我称他们 丧绝人性!

因为这个世界上 狗肉不是唯一食物 不吃就会饿死。现今市面上的可吃食物 数不胜数 白菜 萝卜 土豆 黄瓜 西瓜 番茄 玉米……充饥已经不是问题了,为什么 还要杀害狗狗的性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呢???

从古至今 肉类食品中 狗肉就没有上过大众餐桌,只是一些灭尽天良的人 把别人家的狗杀了吃肉,延续到今天。

狗从最初创造~就是人类的好朋友,与狼有着本质区别。狼是原野群居动物 而犬却是与人共处一室的陪伴。更是现今许多 空巢老人的精神伙伴……

犬 在现今社会 承载着无数的使命,导盲 搜救 缉毒 看护……

3.包括想消灭狗族的人:既不吃狗肉 也不喜爱狗 只想消灭尽净。这里面也有缘由~就是碍事儿~小偷小摸 一但被狗发现 败露了身份~~。

1.2.3.种不爱犬的人,是现今养犬最大的 阻力军!

解决了养犬的阻力~是爱犬人士们的幸福天堂!也是犬家族的极乐世界!

一 人没有消灭物种的权利~因为你不是物种的创始人~物种生存不归人管!

二 生命平等~和平共处~互敬友爱……这是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所提倡的方针政策。国民都当遵守。

三 人们都不喜欢~枷锁,请不要给犬族 套上人为的~枷锁。有古训曰:你想让别人怎样待你,你先怎样待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狗与人 在这个世界上 享有与人平等的 生活 生存权利!

平等 善待 狗狗们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

犬类生活在 人群中~实属弱势群体,请 帮助 扶持 保护这群毛小孩 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伟大民族 首先该选择 做的事情!

犬爱主人~无私至极~为主人舍命;

战场上~犬服从命令~保家卫国~牺牲自己的生命;

和平年代~犬看家护院;

现今 独生子女年代了,失独群体 孤寡老人 空巢老人 重病幼儿 抑郁症患者们 拥有一只狗狗伙伴,成为了他们的精神世界的全部。(这里不是绝对的,是一部分人的选择。请不要抬杠呦!)

狗中也有~个别不如人意的,爱打架~有时也会攻击人。总归是少了又少,不能代表绝大多数狗的品性。

人中间~不也是 会有打架 伤人的事件,天天都在发生吗?

汽车失控~每天都有,伤亡事件 屡禁不止吧?

说一千道一万,狗的争议不断。人千奇百态~狗五花八门,狗惹不起人类~只寻求人们的 开恩~不要事事计较~施暴与无助的狗狗家族,因为狗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没有~只捡口 主人的剩饭(绝大多数);条件好的主人 给买点狗粮 零食(极少数);遇上不负责的主人 被抛弃的天天都有 捡口食物都很艰难 被不爱狗的人 踢来打去的甚至杀了吃肉……

回到起初话题,给狗制定法规很好!我希望是保护的法规,是爱的法规,是帮助的法规,是平等的 宽容 友爱的法规。因为狗狗没有发言权~生活在无声的世界!我们多年养犬的人~对犬们了解甚多~替犬类开口~说些公道话!

有利于世界和平~因为狗的问题 也是世界共存的问题……都在探讨 寻求 解决的办法,国与国之间的 都在互相借鉴。


国光小苹果333

还有就是在公共场所内,超过20分钟狗狗身边没有主人。那么不论是谁都可以报警求助。警察蜀黍来了,事情就严重了。最高可以罚你2千欧元,顺带记录在案。如果你不喜欢,不想养狗狗了,可以交狗狗救助管理站去。随意的遗弃狗狗,最高罚你9万欧元,还要坐牢2年。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有感,德国的养狗政策的严格了。还有每年必须要缴纳的狗头税,狗狗必须到宠物学校学习,主人定期需要接受考核.....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流浪狗数量的减少,带来的社会问题减少。

在这里说说个人看法吧。首先养狗狗其实是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时间,金钱的事情。不是说我喜欢了就养,不喜欢了就虐待,抛弃。基本的饲养方法,狗狗的性格特点这些都是需要做功课的。我自己养了狗狗就很清楚,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你家狗狗。我们自己喜欢养狗的到快乐的同时也需要注意避免给社会带来负面行为。希望养狗狗的铲屎官们多思考一下,对自己负责,对狗狗负责,对社会负责。


狗爸单车旅行记

我换个角度回答这个问题,爱狗人士这四个字被“爱狗人士”自己妖魔化了。偏激,只有自已的价值观世界观。但我其实不认为这些人是爱狗人士。真正爱狗的,也爱人。有爱心,有同情心。我反对吃狗肉,但我也反对剥夺别人权利的行为这是爱狗,现在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行爱狗行为,实是在害狗。

扯远了,说回来。我先说自己,我只狗肉。我不怕偏激的爱狗人士来骂我。但我也喜欢狗,可我自己不养。不过最近家门口出点事,让我一度以为自己很讨厌狗。其实想清楚,只是讨厌狗主人的行为罢了。

隔壁养了只狗,白色,串串,其实挺可爱。但这家人是把狗放在走廊上养

你们能看到的视角,就是我在我家门口拍的。是推门即见狗,关门闻狗吠。如果按德国法律,这只狗就没了。没狗证,没放家里。为自己家里干净,把脱毛,气味,乱的一切可能都关到门外了,出门溜狗从不系狗绳。点了外卖,还有快递,从不敢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因为狗会很凶的冲陌生人吼,我朋友来,差点吓摔,还有一次朋友带小孩来,孩子直接被吼哭!我好好和隔壁说,你们应该猜得到结果。我投诉到物业,说两次后依然放出来。有人说我可以投诉到城管。其实我想的是,就算没有德国的法律,中国现行的法规下,我真投诉了,这狗就真没了。当然还有说让我下毒的,让我打一顿狗的,我权当开玩笑了。我可以用最简单也极端的方式,但狗本身没什么不对啊!是狗主人的错。我是按法律法规走,这就是一条生命可能就没了。我不按,又没辙。所以不论德国的法如何,放中国,是没用的。就如同我这情况一样。改变不了什么。或者,大家有什么办法,可以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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