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始终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渴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就每个人而言,幸福感首先要建立在安全感的基础上。只有国家富强、社会稳定,群众才有安全感,也才有饱含幸福的获得感。如何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给予厚望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全国人大代表刘锦秀(左)、全国人大代表吕文艳(中)、全国人大代表王莉(右)热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

希望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在办案中实现“办一案影响一片稳定一方”的警示效果。特别是,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彻底清除“街霸”“村霸”产生的温床,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学校长马景林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

近年来,毒奶粉、地沟油等安全事故仍然不少。出现这些问题,除了市场监管不力等原因以外,法律对于制造有毒有害食品的量刑过轻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真正以制造有毒食品罪判处实刑的比例比较低,警示作用效果不大。在刑罚较轻的情况下,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依旧会抱着侥幸的心理生产贩卖有毒食品。因此,建议修改刑法重判重罚制造有毒食品犯罪。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仰协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对参选人员的廉洁、守法教育,倡导公平竞争,禁止拉票贿选,但对个别人出于不良心态造谣诽谤、告“黑状”的现象却未给予足够重视。建议在干部选拔中完善对造谣污蔑行为的追究、惩罚举措,加大对造谣污蔑者的惩治力度,遏制这种新型不正之风蔓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

检察机关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查处一批性质恶劣、对治安环境造成巨大影响的案件。严厉打击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乡村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深挖背后“保护伞”。依法遏制邪教、非法宗教在乡村的传播,坚决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犯罪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李光宇

“法治进校园”是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来做工作,也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界的配合,形成合力。为推动“法治进校园”走向常态化,建议建立由教育、司法、宣传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法治教育教师队伍上也要走专业化道路,鼓励高校探索设立法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建立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司法部门以及高校的法律专业工作者和大学生法治教育志愿者的力量,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李保平

对刑事案件依法批捕起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从媒体报道的很多暴力伤医案来看,不少施暴人员的手段十分恶劣,必须依法严惩。近些年,暴力伤医以及暴力伤害教师、法官等案件时有发生,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反映出社会诚信体系亟待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坚决惩处涉医犯罪有力震慑了暴力伤医行为。但要解决背后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这个担子绝不能单纯落在某个部门身上。一方面,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医闹事件和涉医纠纷,防止它们演变成暴力伤医案。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应合力研究解决办法,综合施策,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强化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消除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误解进而采取非理性手段的情况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林科院首席专家杨忠岐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中的漏罪、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监督,打消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增强震慑犯罪的力度。同时,深入推动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完善,坚决杜绝环境领域内的“以罚代刑”现象。面对经济的高速发展,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将面临新的问题。建议检察机关加强调研,联合相关部门统一办案标准,完善细化相关规定,积极实现与公安、法院等就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在证据收集、证明标准、定罪量刑方面达成共识,不断强化法律及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供有力支撑。在促进完善法律的同时,检察机关要通过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地方统一办案尺度,向公众以案释法,减少犯罪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亳州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陈静

对恶意欠薪者,就应该严厉打击,用法治的力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恶意欠薪行为,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要进行综合治理,强化机制体制建设等,争取从源头上杜绝恶意欠薪。欠薪损害劳资关系,恶化当地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足额拿到工钱,是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辽宁省丹东市委副主委陈德

近年来,保健食品药品颇受老年人推崇。在暴利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公司抓住了老年人的心理,打着“延年益寿、治百病”的广告,制造并售卖毫无疗效的保健品和假药,侵犯他人财产,甚至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社会影响恶劣。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制售假药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

建议最高检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坚持标本兼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治理结合起来,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积极有为的姿态促进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房灵敏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解决好扶贫领域的腐败作风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顿四风,加大整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遏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面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和纠正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不定期、全覆盖、重遏制、强高压的常态措施,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打,严肃查处资源开发、金融信贷、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紧紧盯住基层黑恶势力,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贾庆国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信息安全,侵犯公众权益,检察机关一定要严厉打击,绝不能手软。徐玉玉案等一系列案件,检察机关办得非常漂亮。徐玉玉案是一个教训,也是一个警示。这说明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任务还很艰巨。各部门加强联动,合力围剿是重中之重。电信网络诈骗不仅涉及境内,还涉及境外,需要公检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还要与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等形成联动,重拳出击。相信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一定会用更有力、有为的行动来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副主席兼秘书长郭金才

坚决惩治“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是人民的声音,也是保障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小官大贪”现象折射出三个风险点:一是部分“小官”心理不平衡,自认水平很高却不得升迁,往往用腐败来“补偿”职位不高带来的失衡感;二是监督不到位,现有的监管机制对一些小职位、小官员约束力偏弱,一些基层关键岗位甚至根本没有监管机制;三是岗位不轮换,一些“小官”长期占据关键岗位,在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情况下,很容易滋生腐败。基层干部是权力的“最后一公里”。“蝇腐”既是藏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也极易成为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温床,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坚决惩治“小官大贪”和“微腐败”,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加强综合治理,做好风险防控,精准锁定风险点,从源头减少“小官大贪”案件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迪特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热处理车间主任滕宝贵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遏制源头、部门联动等举措,电信网络诈骗频发势头已得到有效缓解。接下来,检察机关应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中更有作为。同时,还需要依赖全社会的力量,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社会组织以及每个群众都需要参与进来,编织起严密的防范网络,让电信网络诈骗不再有可乘之机,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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