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区内遛狗不栓狗绳吓到小孩,家长用板砖把狗头打骨裂,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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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狗发生的纠纷总在上演,因为狗发生的争议还在继续。



01 今年发生的狗事故。

年1月张家口一滑雪道发生滑雪客人为避让狗被摔成骨折的事件;2月,丽水发生小狗跑进摩托车后轮,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金师傅断了三根肋骨,小狗也当场死亡。3月20日,在四川成都,一名女子没事遛狗,五条狗没有拴绳子,路上咬了一名男子,女子不但不制止,还要离开不管,被咬男子上前理论,反被辱骂说是要讹人。五一假期,辽宁小孩被狗追,养狗女子不道歉反而骂人。。。这些都是今年爆出狗事件。





02 评说此事件

此次事件中,小狗吓到了孩子,男士的做法有点过分了。笔者认为,倘若宠物主人放任宠物不管,造成对孩子的惊吓,男主人用砖拍死都应该。但据介绍,此次事情并不是狗主人不管,而是偶然牵绳脱手,那这种情况,男士就应该谅解?孩子受到惊吓,应该不是十分严重,毕竟此狗个头小。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站着理就不让步,这样只会让纠纷越来越大。



这不,男子不但砸伤了小狗,而且砸伤了狗的女主人,事情就闹大了,估计男士赔钱是少不了的了。



目前很多人脾气暴躁,只要别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就有人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这不是文明社会所应为。


文轩阁

99随便语:打人不对但打狗应当。生活中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已经成为“普遍性违法”的常见现象,有人以极端方式打了狗,从社会秩序的角度看,其实不算坏事。

地点:沈阳,金辉湖畔里小区

时间:7月2日晚19时许

事件:女子遛狗未拴绳吓到孩子,孩子父亲用搬砖打狗

(1)7月2日晚,沈阳闫女士带着一黑一白两条狗,在小区内遛狗。据闫女士称,两条狗都拴了绳子,但其中的白色小狗“佩琦”挣脱绳子,钻了出去。

我也没在意,因为佩琦是只特别乖巧的小法牛,正好那边有个孩子在玩,可能是孩子害怕狗被吓到了,我看这情况赶紧把佩琦抱起来,孩子的父亲很生气,捡起了一块板砖砸向我和佩琦,当时把佩琦砸的满脸是血,我吓得一直哭。

(2)事发当时,孩子父亲从路边捡起一块搬砖,而另一名女子(可能是孩子母亲)用手机拍摄视频,并持续辱骂,上传到小区群里。

孩子父亲打狗狗的时候,我也受了伤,左侧肩膀也被砖头拍到,现在已经红肿。

(3)闫女士曾试图通过物业寻找打人者,但物业以不方便透露业主信息为由拒绝。

闫女士报警后,沈阳市于洪区警方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正在处理的事件不便对外界透露,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中,如果有处理结果会适时选择对外发布。

99随便观点:

第一,题目描述中需要澄清的几点。

(1)小狗出门的时候是拴绳子的,后来小狗挣脱了绳子,钻了出去,但狗主人闫女士表示“我也没在意”。

(2)孩子父亲确实使用搬砖打伤了狗,但是否“重伤”不能凭狗主人的一面之词。

(3)所谓“殴打女孩”,应当是孩子父亲使用搬砖打狗的时候,“拍”到了闫女士的左侧肩膀,目前据闫女士自己称,左侧肩膀“已经红肿”。

第二,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属于违法。

根据《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狗主人遛狗,必须“束犬链”“挂犬牌”,并“主动避让他人”,违者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从这一点看,闫女士遛狗时,小狗挣脱狗绳跑了出去,以至于把小区里玩耍的孩子吓着了,这件事的发生完全是闫女士的过错引起。

闫女士发现小狗吓着孩子后,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小狗“赶紧把佩琦抱起来”。

我们可以想象,在闫女士的眼中,她的小狗比别人家的孩子,那是重要多了,否则,她是不是应当首先关心一下孩子呢?

第三,估计小区里支持孩子父亲的居民,不在少数!

这个观点新闻里没有,是笔者自己猜测的。

理由是,孩子母亲拍视频后,将这段视频上传到小区群里,那么我们可以假设,如果这段视频不能得到其他小区居民的支持,这位母亲肯定不会选择上传。

再猜测下去:这个湖畔里小区里,遛狗不拴绳吓着孩子的事情,恐怕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事实上,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一下,小区里遛狗不拴绳的现象,真的太常见了,有些是直接带着狗不拴绳,有些和闫女士差不多,看见小狗挣脱绳子,她也毫不在乎,反正在狗主人看来“

她的狗从来不会咬人”。

这就叫普遍性违法。

常有这样的狗主人,当她的狗吓了人之后,她就会笑嘻嘻来上一句“我的狗不咬人”。然而当她的狗真咬了人之后,她就是另一番说辞了。

结束语:从法律上讲,孩子父亲的行为肯定不妥。

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假如像孩子父亲这样的家长多一点,那些遛狗不拴绳的狗主人,恐怕就会自觉养成好习惯,认真给狗拴好绳子,当小狗挣脱后,也会立刻重新拴好,对不对?


99随便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讲一个我自己亲身碰到一个真实的事件!

坐标: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

事件:在一条限速60km/h的城区马路上(个人认为在城区算是快速道了),非斑马线上,我开车,时速30km/h,突然一条没有栓狗链贵宾犬失控窜进我的车底,受伤了。好了,结果狗的主人一开始发飙了,说要打我,还说要我陪2000。我也不想跟他沟通,直接报警,交警过来后,直接就说,让我赔点钱走人算了(我能理解,交警也比较忙,之中小事很多情况都是扯不清楚的),但是我当时就有点生气,调出行车记录仪给交警看了,还有相关的政府条纹(其实很多城市对宠物侍养都是有规定的),交警见我较真了,然后就跟狗主人扯了,但是狗的主人还是十分嚣张,还叫了十几个人围住了我——我车上的装修工头来气了,直接一个电话,来了30个装修师傅将狗的主人和他的那班所谓的兄弟围了(当时最紧张的是警察叔叔了,当然最后没打架,散啦警察叔叔也就不管啦)——最后,狗的主人开始好好说话了。最终我只给了两百块,并且我说明白,这并不是赔钱,只是对生命的尊重——不管对错,这条生命的因为我直接受伤的,我个人的价值观要我要对这个生命有所补偿的。当然钱我没有给狗的主人(因为我觉得他并不配做狗的注入)而是将钱给了狗主人的儿子(大概10岁的样子),还很大声地跟他说,以后不要学你爸爸,要学会尊重生命,要学会对身边的弱势生命负责任,遛狗不栓链子就是对狗的生命不负责任,还对周边的人不负责任。

我不知道我的处理方式对不对!

回到问题上,我只想提几点个人的价值观上理解(不知道对错,对了那感情好,错了感谢纠正):

1、遛狗不栓狗链的爱狗人士,我觉得你根本就是一个伪爱狗人士,因为你对你的“爱狗”一点都不爱,你们整体说着狗是人类的朋友,是你的家人,好吧,你是一个不合格的“家长”——狗的智商一般都不会超过8岁的小孩,你竟然将一个8岁以下的小孩无拘束的充满危险的环境中,你觉你你爱他,你是不是太不负责了——从深层次考虑你这也算是变向虐待动物——不知道这个比喻合不合理。

2、不管什么类型的狗,它都是犬科动物,不管怎么驯化,它动物的野性都还是存在的(就算是人类自己在一些特殊的环境刺激下都会展现一些兽性),就算你坚信你的狗不会,但是我觉得就算是小概率事件它也是存在的——这样问题就来了,你遛狗不栓狗链是不是你对周边的人都很不负责任了——说得重一点,你是不是打从心里要报复社会,你这样做跟在人群中放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的爆炸的炸弹由区别吗——可以等同恐怖袭击。

3、为什么很多地方对宠物犬类的饲养都是有相关规定,遛狗都是有规定,为什么很多养狗的人士就是不喜欢遵守相关的法律呢?这好像有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了——“法不责众”中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别人都这样我干嘛不这样。还有就是监管呢?当然这又涉及了社会成本和社会的效率问题,这里不讨论(因为我不是专业人士)。另外是像这种问题的违法成本是不是太低了点?(纯粹一个想法)。

4、砖拍狗。这我个人认为也是不对的。首先对生命的不尊重。不管是拍人还是狗都不对。其次,这么血腥的场面你觉得应该在小孩面前展现吗?再者,你小孩也没有实际的受伤也不存在防卫的问题,你有必要打狗吗?理性些。最后,理性考虑一下,你理论的对象是不是应该是狗的主人,再者应该也不是理论,又教育更合理些吧,如果真的打了人就更加不对啦。

这是我自己的愚见,也是对,也是不对,请勿喷!


游乐刘sir18613067140

案件事实:

狗主人闫女士表示:她原本给狗狗系好了绳索,但是可能因为狗狗的绳松了就钻了出去。 自己也没在意,因为佩琦是只特别乖巧的小法牛,正好那边有个孩子在玩,可能是孩子害怕狗被吓到了,自己看这情况赶紧把佩琦抱起来,孩子的父亲很生气,捡起了一块板砖砸向自己和佩琦,当时把佩琦砸的满脸是血,自己被吓的一直哭。同时和打人男子一起的女子用手机拍摄她哭的视频,持续辱骂并传到小区群里。

个人看法:双方均有过错

首先对于闫女士的陈述。

我个人认为其陈述即使是真实的,但闫女士认为的佩琦很乖,那只是针对闫女士而言,毕竟闫女士作为饲养人跟狗有一定的感情。但是对于打人者而言,其与佩奇根本没有任何接触,对孩子而言这只狗在乖巧也是动物,自然害怕。

而且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饲养人在平时遛狗的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影响他人的生活。很显然闫女士的狗吓到了打狗人的孩子,那么终究该案的事发原因还是应当归责到饲养人自身。

既然爱狗就应该管好自己的狗,狗对你很重要,但是你养的狗对别人而言并不一定那么重要。

其次对于打狗人的责任。

我个人认为打狗者的手段过于偏激,如果吓到孩子完全可以要求闫女士对饲养的宠物采取约束措施,但是拿着砖头就拍的做法,有点过分了,其次根据杨女士的陈述在拍砖头的过程中自己也受伤了。

后言:

对于闫女士这样的饲养人,我想说爱狗就保护自己的狗,如果按照规定对狗采取了必要措施的情况下,那么谁也不会用砖头去拍狗;对于打人者而言,即使对方的狗有惊吓到你的家人,那么你也不应该以暴制暴,这只会扩大问题,而解决不了问题。


麋鹿说法

要完全解析清楚此事,逻辑关系很重要哈

所以这第一:人,永远大于天,然后才是''身外之物''的钱,财,物,包括狗狗,对吧?

所以人类文明才会倡导以人为本,而不是先以狗狗为本,是吧?

所以我们对事物的判断,首先是看法律,每个人的责权利的因果关系

当然,古人有一句''苟富贵'',不在此含义之列了,


所以逻辑层次一清晰,便是;男子拍砖,是因为孩子可能 受到的伤害,而女子的眼里,则只是有可怜苦命的狗狗的''重伤'',而对他人的生活造成的影响视若无睹,

而且,还以小狗狗一向温顺为理由,搪塞敷衍,

为什么就不先想想,自己必须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狗狗们拴上绳套呢?

责任与担当,其实就是体现在,法律赋予每一个人身上的责权利各方面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狗狗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伤害行为,人家是完全有权利,进行自卫的


心理学家马斯若原理,人第一重要的是安全的需求,比如吃穿住行,为什么开车要限速限酒驾,也就是不仅要求互相遵守公徳,还必须是法律层面的约束,

所以爱狗人士不管如何爱你的狗狗,首先第一必须要明白的,是你的狗狗必须绝对保证是安全的,象限酒驾一样,酒驾虽然偶尔不一定出事,但酒驾一定是绝对坚决不能够被允许的,

所以人不管怎样爱你的狗狗,相关规定首先是必须要遵守的:

也就是说,人如果没有尽到自己遵守的义务,自然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所以自己认为狗狗''一向温顺'',基本上就是个误导情绪的伪命题,因为''一向温顺''只能代表过去,而狗狗一旦因为某种变故,比如染上病毒什么的,你能保证它不出问题吗?

所以,首先做一个善良可爱有修养有文化的爱狗人士吧,,

亲觉得说的在理,记得点个关注赞呦,


一缕晨光刘让飞

我有几点疑问,想问问无脑爱狗一族,如果你们能回答上来,我从今以后,再不吃狗肉!

1、狂犬病最长潜伏期为二十年,而且是有致命机率,试问,你凭什么保证被咬之后没事,而且保证以后也没事?

2、还是狂犬病,专业医生对注射狂犬病疫苗效果持怀疑态度,认为即使注射了,也不代表就没事了。曾经发生过多例注射后发病甚至死亡的案例,你们怎么保证被咬后,注射疫苗就一定没事,一定会起任用?

4、贵畜生而轻人命,因为咬了自己的孩子、气愤之下摔死一只狗(另一则新闻),人肉其妻、其子,威胁其正常生活甚至生命,是谁给你们的权力?要别人以命相还,是你的命贵还是畜生命贵?

6、我吃狗肉,我认为它跟牛肉、羊肉没有什么区别。我也喜欢狗,我认为它跟羊啊牛啊没有什么区别。狗只是个宠物,充其量有看家护院的功绩,更何况现在的狗基本上丧失了这个功能。论起对人类的作用,狗不及牛之万一,你凭什么认为吃牛排就是上等人,吃狗肉就是该死?

7、流浪狗的问题怎么解决?


真宁腔调

这种小事怎么看都行,狗吓到了孩子,就是打死也是应该的,孩子比狗珍贵。

整天能在小区碰见遛狗的人,悠哉悠哉的,看样子很像退休的省级干部,穿的人魔狗样的,仔细一打听,都是农村来城里要饭的人,大部分是穷鬼。

据笔者调查,养狗的都有外债,家庭不幸福,很多都是单身家庭,离婚的偏多,没有工作,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到处骗吃骗喝。不受人待见。

今天是吓到孩子了,如果咬到孩子怎么办,养狗的大部分不讲道理,胡搅蛮缠,到时候他肯定这样说,谁叫你领着孩子来到狗跟前,你没有看好孩子是你的责任,这是必须的,因为养狗的一般素质不高,没有教养。

孩子的家人做的很对,应该打死更好,就是栓绳也不能在小区遛狗,这是人休闲,散步的地方 ,你遛什么狗啊!穷人多怪。

国家三令五申的强调城市不准养狗,你不遵守规则,该死。首先你看看你自己能天天吃饱饭吗?弄条狗跟有正事似的,故作悠闲,好像每月有工资一样。

狗狗伤人事件缕缕发生,你是明白的,如果你的狗伤人了,你能负责吗?建议小区养狗的每条狗征收10000元的保证金,省的以后扯淡了,如果同意允许你养狗,不同意直接没收你的狗。


大海传媒

关于此事,我来还原一下媒体报道的事情经过,首先纠正题主在描述的时候一些问题的不准确性。


1.小姑娘不是遛狗没有拴绳,是小姑娘原本拴绳了,因为绳松被狗挣脱了。这个时候恰巧吓到了孩子。

2.男子并不是故意拿砖打人,而是持砖在打狗狗的过程中,把女孩也打到了。因为男子捡起砖头去砸向狗狗的时候,狗狗已经被女子抱在怀里,女子本意是想保护狗狗,用胳膊护着狗狗。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男子拿着砖头本意是砸向狗狗,估计是砖头面积比较大既砸伤了狗狗,也导致砖头触碰到了女孩肩膀。女孩受到轻微伤害,胳膊有些红肿。试想如果男子真的想打女孩,一砖头下去,女孩估计就站不起来了。

事情的大概经过也比较简单,就是女孩遛狗的过程中, 狗狗吓到了孩子,然后男子在与其沟通的过程中,持砖砸向狗狗。


对于此事,我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1.女孩虽然出门拴着狗绳,但是狗狗挣脱绳子以后,没有及时将狗绳给予狗狗戴上。责任主要在于这名女孩。

2.男子情绪有点太激动了,还好女孩胳膊只是受到轻微伤害。否则男子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希望各位爱狗人士文明遛狗,特别是在小区里面,遛狗的时候一定要带上狗绳。现在的小孩子都比较宝贵,如果真的出现意外事件了,伤害的都是彼此。孩子在小区因为被狗咬伤的事件发生的不止一起了。

4.孩子被狗吓到或者被狗咬到,孩子家长的过激行动其实可以理解,但是并不鼓励。事件发生以后,两者应该商议。该赔偿的赔偿,该去打针的打针。还记得前段事件,因为一个男子把狗给摔死了,结果自己做的生意也被迫关门了。我说这些的意思是,遇事不要太冲动,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有时候或许起反作用。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遛狗拴绳是最基本的文明素养。在公共场合遛狗,就要遵守公共场合的道德文明规范。

这件事我觉得双方都有过错:

女子没有及时栓绳吓到孩子

有答主补充说,女子并不是没有栓绳,而是栓绳了让狗狗挣脱吓到了孩子。后期将狗抱在怀里是为了防止狗狗被砸伤。

那么在挣脱绳子的情况发生时,女子应该及时看好狗狗,将已经挣脱束缚的狗看管在自己的可控范围之内,不要给其他人造成麻烦。

并不是人人都喜欢狗,而公共场合应该以保障所有人群利益为首要,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置他人的利益于不顾。

同时,你无法控制犬会不会突然发狂攻击陌生人。犬吠、或者是咬人等,都会给人带来很大的心理影响。这件事情当中的小孩就是没有自保能力的人群,不管孩子有没有逗狗或者孩子的某种行为惹起了狗的注意,一旦狗突然发狂咬了孩子,后果不堪设想。

男子打人也是不正确的,必须要受到追究

尽管这个父亲是出于保护孩子的角度,想用砖头砸那只吓到孩子的狗。但是狗已经被抱在了女孩怀里,使用砖头的同时也会有砸到人的概率。

所以动手打人是坚决不能纵容姑息的。特别是拿砖块,力道把握不好的话很容易把人砸伤。

而且公共场合遛狗不牵绳,这是道德和秩序层面的问题,还没上升到需要肢体冲突来解决的地步。

男子在公共场合用砖块打人,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对女子的伤情负责。

这件事情还是因为在公共场合遛狗没有栓绳引起的。

公共场合遛狗要遵守公共场合的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现在爱狗人士越来越多了,为了给出门放风的狗狗一点自由,选择不牵绳的也不在少数。但是公共场合应该将合法公民的权益放在首位,不能做出干扰公共秩序的事情。遛狗不牵绳有着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我觉得如果不牵绳,那就要给狗上嘴套,不能让狗有咬人的机会。不管是多么温顺的狗,只要有牙齿和爪子就都有伤害人的潜在可能。狗主人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置他人安全于不顾,一旦狗挣脱了束缚,也要及时将狗控制住,避免它伤人。

我也见过一些不牵绳子,但是狗被主人紧紧抱在怀里的事情,虽然比不上牵绳有控制力,但也算的上有心了。起码狗主人还是想要负责的。

在公共场合,如果有矛盾也应该心平气和的妥善解决,使用暴力表达自己的不满是最下乘的方式。

近年来这些因为遛狗没有牵绳引发矛盾的事情不在少数,还是要从源头制止。城市毕竟是人居住的城市,宠物既然要在城市中生存,就应该要遵守相关道德制度和公共秩序,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尊重自己。



上海小资美食生活

狗粉最喜欢混扰普通人的眼睛,把所有的狗狗都搭进特种犬里去,如导盲犬,警犬,军犬啊等,闭口不说自己养的就是恶犬,自己就是没素质的人,比方说流浪狗,全是养狗的人不负责的铁证,但他们会集体发作谴责打狗的人,不会出一分钱给被狗咬了的人,这是一种病态心理。

养狗的人若有狗绳,粪便袋,狗牌,等一系列的手续,谁愿意跟狗过不去。但让人厌恶的是人狗不分的人,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为了孩子,父母做的事情我们没有资格说三道四,把孩子当成自己的时候,这事真不是事。当所有养狗的人,把狗当人看的人,你们每天早晚把公园绿地里的狗遍清理干净,流浪狗咬伤人捐款给伤者,不养狗咬死人时,我们会说狗粉是有素质的人。记住了我们这还有一起等着赔钱的狗咬死人的事情,没狗主的金毛,希望爱狗人士出钱也行,50多万!看你们行动的时候了,爱狗人啊拿出你们的力量来,先清理狗便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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