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的力量:香港法政觀察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如馮驥才先生所說,“評說一個地方,最好的位置是站在門檻上、一隻腳踏在裡邊,—只腳踏在外邊。倘若兩隻腳都在外邊,隔著牆說三道四,難免信口胡說;倘若兩隻腳都在裡邊,往往身陷其中,既不能看到全貌,也不能道出箇中的要害。”《常識的力量:香港法政觀察》這本書的作者自2008年公派到香港大學攻讀普通法碩士學位開始便一直關注和研究香港法治的發展。本書介紹了香港迴歸祖國二十餘年來成功的法治實踐和社會管理經驗,也毫不避諱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層次社會矛盾和法治問題。值得每一位關心香港問題和法治問題的讀者研讀。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認真回答“香港還有什麼用?”——《常識的力量:香港法政觀察》序言節選

王振民: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前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胡健是我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指導的博士研究生。他自2008年公派到香港大學攻讀普通法碩士學位開始,就一直關注和研究香港法治的發展,努力發掘“香港經驗”,為內地法治建設提供印證和借鑑。在香港迴歸祖國20週年之際,將這些文章結集出版,對於梳理香港法治經驗、推動法治中國建設,增進內地與香港的理解和互信,很有意義。這些“小文章”,既有作者在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實習工作的親身經歷和細緻觀察,又有其對香港歷史與現實、社會與文化的深入思考和切身體驗,字裡行間蘊含一個年輕人對香港、對祖國的一腔熱血和發自內心的熱愛。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香港對於國家的意義和作用究竟是什麼?如何讓香港同胞切實體認到香港與祖國從來就是心手相連,從而有信心更有動力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如何向內地民眾講述香港的故事以及香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的特殊貢獻和獨特作用?又如何以海納百川的胸襟和氣度,吸收、借鑑香港百年來現代化的經驗,促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常識的力量——香港法政觀察》的出版正當其時,從一個側面回答了這些問題。

作者將本書取名《常識的力量》,我很贊成。收入本書的文章,關注點和側重點雖有不同,但絕大多數都能從字裡行間讀出“常識”,也能感受到“常識”所彰顯出來的“力量”。何謂常識?常識就是顯而易見、不證自明、不言而喻的道理,世界上最深刻的道理,往往簡單直白、耳熟能詳,也最具有打動人心的力量。但遺憾的是,囿於觀點、利益、立場、格局等外在因素的干擾,最應當形成共識的“常識”,又最容易被忽視甚至曲解。通過持續不斷的真誠溝通和交流,內地與香港不斷達成“共識”,並努力將“共識”轉化為“常識”,我堅信香港法治和國家法治必將進入共贏的良性循環,充分彰顯法治的力量。這是對香港負責、對國家負責,也是對香港和祖國真正的愛。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引言 法眼看香港: “望遠鏡”與“顯微鏡”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香港,是一個城市,卻更像是一個標籤。

香港,離我們很近:她與內地只有一河之隔,在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中唇齒相依;她深深印刻在歷史課本、城市地標、流行歌曲中。CEPA開放了自由行,去香港也越來越便利,但大多數人似乎更關注作為“購物天堂”和“金融中心”的香港。所以,香港其實離我們也有些遠,我們並不十分熟悉在這個海島上,為什麼會屢屢創造各種奇蹟;而這些奇蹟,與制度運作、社會治理、文化背景,又存在哪些內在的關聯。

“一國兩制”在香港與澳門的成功實踐,使我國成為一個獨特的“三法系四法域”的國家。法系之間的借鑑融合體諒,法域之間的交流協助合作,都亟待更加深入、更加透徹的互信瞭解與信息溝通。根據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在迴歸後,保留了普通法系的判例制度,是我國唯一一個實施普通法系的法域,這既給我們借鑑判例法的有益經驗,尤其是觀察具體制度運行的實踐提供了便利,但也給內地與香港之間的民商事判決、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等跨境法律合作帶來了挑戰。因此,如何面對機遇與挑戰並存的局面,是擺在法律人眼前的一個現實課題。

觀察香港、理解香港,不僅是當今的現實需要,也是曾經的歷史延續。自鴉片戰爭以後,香港一直是各種外來文化向中國傳播的媒介。近代中國報業就從香港開始,戊戌變法和辛亥革命中,香港充當了中國民主革命的基地。王韜、梁啟超、孫中山等近代歷史名人都曾與香港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與此同時,香港也是中國通向西方世界的通道。中國最早的一批留學生就和昔日的香港有著不解的緣分。從法治發展的進程來看,百年留學史,法科佔據了極其重要的地位;各種法治理念和學說的引進、大規模的法律移植以及中國自身發展道路的探索,背後都有著法科留學生努力的身影。中國近代赴海外留學第一人、被稱為“中國留學生之父”的容閎就與香港有緣,也與法律有緣。容閎從耶魯學成歸國後,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香港高等法院擔任英文翻譯。不知道從美國歸來的容閎,在香港這個本屬中華版圖但當時卻在英倫治下的中西文化匯聚衝突之地,會不會與我們一樣,有著複雜的感受和體會。除了容閎外,和容閎結伴赴美留學的黃勝曾擔任香港立法會的非官守議員,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首任內閣總理唐紹儀留洋前都曾在香港中央書院就讀,留美幼童周壽臣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回港後出任行政局議員,成為香港首位華人行政局非官守議員和香港華人領袖之一。無論是容閎、黃勝,還是孫中山、唐紹儀、周壽臣,他們來港或者留洋的目的,都是希望學習西方先進的制度和技術,以改變舊中國的落後和愚昧,而香港的價值,則是給他們提供了一個放眼看世界的參照和標尺,以此反思和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道路。遺憾的是,在當時昏睡而又保守的國土上,很多改革的設想付之東流水甚至並沒能付諸實踐。

相比之下,今天在香港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內地法律人就要幸運得多。因為在“一國兩制”的憲制框架之下,觀察香港、讀懂香港,既有歷史價值,又有現實需要。香港與內地在制度建構方面的相互交流和借鑑,是個雙贏的過程;香港在社會治理、腐敗預防、環境保護、古蹟保護、推動平等等方面的走過的坎坷曲折路以及積累的經驗教訓,更是值得我們細細探尋和琢磨。

事實上,內地法律人在香港這個熟悉的特區、陌生的法域,會不斷有一些新鮮的發現和直觀的感受。孤立的觀察雖然有其借鑑意義,但卻會喪失比較的趣味和互動;成功的比較則取決於我們觀察的角度,無論是俯視還是仰視,都不是正確的姿勢。正如馮驥才先生所說,“評說一個地方,最好的位置是站在門檻上、一隻腳踏在裡邊,—只腳踏在外邊。倘若兩隻腳都在外邊,隔著牆說三道四,難免信口胡說;倘若兩隻腳都在裡邊,往往身陷其中,既不能看到全貌,也不能道出箇中的要害。”也正如嚴飛等青年學者所體認到的,或許,這種建立在香港“本土論述”和內地“他者評論”基礎上的“門檻上的視野”還更有助於我們理解香港人對國家民族身份的探索,對公民意識的實踐,對集體記憶的珍視,對社區保護的執著,以及在地產主義、中環價值和邊緣危機下的省思。

因此,我無意於簡單地“比較”,更不願意盲目地“移植”,只是想從法律人的視角,不僅用望遠鏡來“遠眺”香港,還要用顯微鏡來“透視”香港,努力發掘法治發展的經驗,探索表象背後的實質。我深知,只有親身體驗香港的制度運行和社會生活,深入到街道上全神貫注、行色匆匆的人流中,走過天星碼頭和中區警署,走進中環的高檔寫字樓和天水圍的悲情城市,才能真正體會到香港在法治運行中的社會基礎和內在邏輯,才能真正感受到各種不同文化奇特融合在香港所產生的活力與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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