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通报4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近日,曲靖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4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1.师宗县程子山风电场噪音污染影响村民日常生活问题。因监督不到位,履职不力,给予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工交能源股股长田永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师宗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赵中云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保丽琼、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周瑞璘通报问责;对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时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杨自力、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建芳进行提醒谈话。

2.会泽县马路乡尖山村牛栏江流域违规网箱养鱼问题。因监督不到位,履职不力,给予会泽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晏庭园诫勉问责,给予会泽县水产工作站站长(县农业局渔政执法大队队长)卯玲政务警告处分。

3.罗平县智慧垃圾代运中心违规焚烧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因监督不到位,履职不力,给予罗平县马街镇副镇长刘亮诫勉问责,给予罗平县马街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村建所所长杨祖生政务记过处分。

4.沾益区炎方乡松韶村委会甘洞公益林范围内非法加工废机油问题。沾益区炎方乡西河村委会综治办主任顾开阳、炎方乡松韶村委会护林员马才应因涉嫌污染环境罪、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监督检查不到位、履职不力,给予沾益区炎方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华云,炎方乡松韶村党总支书记李才开、村委会主任陈云宝等3人诫勉问责。(曲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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