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7月6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学习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半年来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部署安排,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市院涉黑恶犯罪检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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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俊首先学习传达舒庆同志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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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公诉二处李慧织处长汇报上半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充分履职,迅速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注重责任落实,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市院迅速制定方案及时部署,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奎第一时间听取专题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并先后两次组织专题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认识,

二是注重协同配合,不仅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工作衔接,更注重与公安法院常态化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检信息互通机制。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优化办案模式,在全市两级院组建涉黑恶犯罪检察组,实行捕、诉、监、防、信一体化办理,三是注重机制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数据信息研判、案件督办指导制度、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常态化法制宣传等多项工作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专题培训、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挂牌督办案件,专项斗争经验被全省转发,办理的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得到时任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许甘露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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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党组书记、刘海奎检察长在会议上做重要讲话,他指出,上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更高的要求,中央督导组也将于近期到我省开展督导,规格很高,力度很大,要求很严。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刘检对于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持续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三点意见。

统一思想认识 提升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以坚强的决心和战斗的精神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一)准确把握党中央扫黑除恶的战略意图。这次扫黑除恶与以往有本质区别。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此次专项斗争,从中央到省、市各级领导机关都非常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省院、市委分别下发专门通知,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从中央到市委还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包括纪委、公检法司和其他20多家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近期,中央督导组将对包括河南在内的十个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规格规模空前。一系列紧促密集的有力举措,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大家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善于谋略施策,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工作要求。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投入主要力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特别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顾雪飞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十二类打击重点”,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既要态度坚决、严厉打击,从重从快惩处,又要坚守法治底线,始终牢记“依法”二字,严把“四关”、加强监督,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确保专项斗争依法进行,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既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要配合有关部门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既要惩治犯罪,又要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促进基层政权稳固。这些部署和要求都是我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遵循。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院党组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督促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工作方案,及时研究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等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各成员部门落实工作部署,按照既定方案要求,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

严格依法办案 加快工作推进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要严格依法办案,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要始终牢记“依法”二字,把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基本策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工作推进。

(一)突出严打方针,始终保持打击锋芒。要坚持凡黑必扫、凡恶必除,不分地域行业、不论身份地位背景,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同时,要结合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势。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不起诉,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严格掌握保外就医适用条件,充分运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犯罪集团、特殊累犯、没收财产等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要加大惩处“保护伞”的力度,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完善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对“保护伞”深挖细查。

(二)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样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强化证据意识,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认定和运用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同时,要避免纠缠细枝末节,影响打击力度和效果。要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捕诉衔接工作,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两级院涉黑恶犯罪检察组要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认定涉黑涉恶案件,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降格处理,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罚当其罪。办案中,要注意分化瓦解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于一般参与者、胁从人员依法从轻处理,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得以体现和贯彻落实。

(三)强化法律监督,务求打击质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在专项斗争中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办案中发现的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线索,要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监督立案,对发现的漏犯、漏罪依法追捕、追诉。要注意监督黑恶犯罪案件中易发的虚假自首立功、买功卖功和人为造功问题,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违法违规为黑恶犯罪分子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案件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对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脱管漏管的黑恶犯罪分子依法提出监督收押意见。对发生在重点行业、特殊场所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案件,注意综合研判分析,深挖背后的漏罪漏犯,注意发现、挖掘并及时移交“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

(四)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案进度。市院涉黑恶犯罪检察组要注意督促基层院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集中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同时要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措施促使公安机关提高办案质效。

抓好统筹协调 形成工作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只有抓好统筹协调配合,做到整体联动,才能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确保工作实效。全市检察机关要对照上级要求,特别是中央督导组督导要求,逐项落实,不留死角。

(一)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一是要完善重大复杂敏感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上级院挂牌督办或者派员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单位要按照督办案件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向上级院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敏感涉黑涉恶案件,市院要适时挂牌督办,掌握案件进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开展诉讼监督情况,会商解决罪名认定、证据标准、出庭预案等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依法稳妥公正处理案件。二要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配合机制。5月初,全市两级院涉黑恶犯罪检察组同步成立,这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的一体化、专业化办理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检察组的成员来自侦监、公诉、未检、研究室等多个部门,因而检察组工作的有效、高效运行需要这些部门的有力支持与配合。此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线索发现移交、信息宣传、案件办理中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等工作也离不开市院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希望大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好、支持配合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强职能部门联动作战。坚持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市院务必要主动加强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要积极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主动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制度,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情形发生。

(三)延伸办案职能。要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平安河南、平安郑州建设的大格局中,注意从办理的案件中深入分析黑恶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完善,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要持续开展送法活动,依托典型个案,在重点地区、面向重点人员开展法治宣讲,做好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武校体校学生的法治教育,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强化工作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市院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员额配备等重要问题,补足配强一线办案力量。要督促员额较少、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基层院,在专项活动中及时向当地党委报告,争取支持。要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部署,以智慧公诉建设为引领,积极推进现代科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深度应用。要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市院要建立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才库”。要鼓励先进、激发斗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院将适时进行通报表彰。

(五)彰显斗争成效。要壮大宣传声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精品案件评选、组织重大黑恶犯罪案件观摩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例,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要注重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和交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有力、顺利进行。

刘海奎检察长号召大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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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楠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强调三点: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特别是涉黑恶犯罪检察组全体人员要不断加强对中央、省、市有关专项斗争重要部署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要不断深化对黑恶势力犯罪有关法律和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办案理念统一到法治的轨道上来。

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质效并进。黑恶势力犯罪案情复杂,涉及罪名多,尤其是市院还承担着对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指导工作,我们在办案和指导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依法”二字,把握好、适用好法律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把好政策界限,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同时,也要集中优势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

三是认真梳理前期工作,固强补弱,做好迎接中央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同时,对前期工作要进行全面梳理,要紧紧围绕中央督导组重点检查的“六个突出”开展自查自纠;要以中央督导组的此次到来为契机,通过全面检视专项斗争以来我们取得的战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及时有效地自查自纠、不断自我完善,以推动我市检察机扫黑除恶关专项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向纵深推进,取得一个又一个战役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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