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山東將抗腫瘤藥物瑞戈非尼等14種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關於將瑞戈非尼等14種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經組織專家評審談判,

山東確定將抗腫瘤藥物瑞戈非尼等14種藥品納入山東省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一、本次談判的14種藥品,自2018年8月1日起納入支付範圍,考慮到醫療年度計算問題,2018年度藥品費用支付起付線調整為1萬元,封頂線、支付比例不變;自2019年度起,按我省大病保險政策執行。原大病保險藥品西妥昔單抗注射液、蘋果酸舒尼替尼膠囊,波生坦片仍按我省大病保險政策執行。

二、後續上市的通用名、劑型(含合併歸類劑型)、規格相同的藥品屬於大病保險支付範圍,按談判價格執行,如實際價格低於談判價格的,按實際價格執行。通用名、劑型相同但規格不同的藥品,由省裡參照按差比價原則,與生產或經營企業協商確定價格後公佈執行。

三、各市要做好政策銜接工作,按照談判藥品管理“三定”要求,做好管理服務,保障談判藥品的採購和使用。要將談判藥品納入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做好費用分析和監控,督促定點醫藥機構規範臨床診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減少不合理費用支出。

8月1日起山东将抗肿瘤药物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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