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李滄」李滄區法院判決一起拒執罪案件

「秩序李沧」李沧区法院判决一起拒执罪案件

「秩序李沧」李沧区法院判决一起拒执罪案件

李滄區法院近日對轉移財產的“老賴”毛某依法判決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此案中,毛某與徐某是老相識,生意有往來,私交也不錯。2008年,毛某稱生意資金週轉有點困難,需要徐某借點錢救救急。一聽朋友有難,徐某二話沒說,仗義出手借給毛某10萬多元。毛某給徐某出具欠條一張,承諾朋友錢肯定還。過了快一年,徐某著急用錢去找毛某。毛某說現在只有3萬,剩下的7萬多元再緩緩。

這一緩就是3年多。徐某前前後後找了毛某不知多少趟,起初還能見上面,後來家也搬了,電話也不接了。2011年8月,徐某到李滄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毛某償還欠款。徐某這時瞭解到,還有一位宋某也起訴了毛某。宋某借給毛某21萬元也沒要回來。

「秩序李沧」李沧区法院判决一起拒执罪案件

2011年9月,法院作出判決,判令毛某在規定期限內向徐某、宋某償還借款。判決生效後,毛某徹底不見了蹤影,以為“失蹤”幾年,債權人就放棄了,法院也就不追究了。面對這樣一名“老賴”,執行幹警並未放棄對他財產的查找,同時將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此後,感到壓力的毛某賣掉房屋,把20多萬購房款藏在堂弟家,以為這樣就可以造出自己名下沒有財產的假象,規避執行。在掌握毛某賣房線索後,法院依法催促毛某執行生效判決、履行還款義務,並告知他隱匿財產將承擔觸犯刑法的法律後果,但毛某一意孤行聲稱沒錢還款。據此,法院將毛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證據線索移交至公安機關。2017年2月,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將毛某成功抓獲。

近日,李滄法院在普東刑事審判庭對毛某進行宣判:毛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毛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並在庭前向徐某、宋某償還了全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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