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常規賽中,爲什麼一個賽季有的球隊要打四場,而有的只打三場?

魯能牌的社會王

NBA賽程安排如下:

NBA分東、西兩個分區,不同分區球隊之間一個賽季只有兩場比賽,一個主場、一個客場。這樣就是30場比賽。

同分區內又分3個賽區,每賽區是5支球隊,各球隊之間有4場比賽。這樣就是16場比賽。

82場常規賽還有36場比賽。這36場要與分區、不同賽區的10支球隊進行比賽。但36場無法平均分配,所以會根據賽程安排、距離、時間來決定與哪些球隊是3場比賽,與哪些球隊是4場比賽。



NBA從1966年開始,制定了賽季要打82場比賽。

那時NBA只有10支球隊,沒有實行分區制度,各球隊之間賽季中要有8-10場比賽。

到1970年NBA球隊達到17支,開始實行分區,不同分區球隊只進行2場比賽。


聚焦籃球圈

首先聯盟一共有三十支球隊,東西部各十五支球隊,然後東西部又各分成三個賽區,共六個賽區,每個分區是五隻球隊,像什麼太平洋區西北區這些。

就按火箭隊的賽程來舉例,火箭首先要跟東部的十五支球隊各打兩場比賽,一主一客(15×2=30場)


然後跟自己一個分區並且一個賽區(西南區)的其餘四支球隊各打四場比賽,兩客兩主(4×4=16場)


其次火箭再跟同一個分區不同賽區的其餘十隻球隊先各打三場(總計30場)。

還剩餘六場比賽,這裡六場比賽是跟這十隻球隊其中的六隻球隊各打一場。(聯盟會考慮球隊之間的距離或是有看點有熱度的比賽進行安排,所以說火箭跟勇士就打了四場球。)

這樣的話就是30+16+36=82場比賽。


干擾球

美國的區域板塊比較大,地理位置有遠有近。


同一個賽區的都會打四場,東部跟東部,西部跟西部的至少會是3場,東部跟西部可能就會是兩場,然後安排相對激烈些的比賽,美國區域板塊比較大,球員每天飛來飛去體力跟不上自然競技水平就下降,NBA賽程為了保證球員的健康與良好的競技,那麼賽程安排也是儘量往地理位置上靠,火箭就會在東部連打5-6場然後回主場也會連打4-5場。


這也就是為什麼有的球隊打四場,有的球隊打三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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