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王淑娟) 近日,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开设赌场案,从事赌场经营管理、望风行为的被告人系夫妻、母女(子)关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杜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开设赌场过程中,杜某将其作为赌博场地的房屋经过改装,有给参赌人员逃窜的“后窗”。此外,杜某还发动其妻子杨某、岳母李某在家门口,村中路口进行放风,在民警巡逻检查时为杜某及参赌人员通风报信。
该案案发后,被告人杜某被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杨某、李某随后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息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24日向息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及工具,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杨某、李某为杜某开设赌场通风报信提供帮助,系共同犯罪的从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等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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