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健識局 Yana
編丨leon
最近健識君接連看到幾則消息,看完真的又急又氣:
1.一27歲產婦因想要兒子,孕期亂吃“轉胎藥”甲基睪丸素,導致原本健康的女兒生殖器男性化,變成了雙性兒;
2.40天沒來例假以為是內分泌失調,想治療粉刺因此服用了孕婦禁用的複方珍珠暗瘡片,直到流產後,這名女子才意識到自己是懷孕了;
3.一女子不知自己懷孕,感冒後使用了包括利巴韋林注射液在內的多種藥品,存在高致畸風險,可能被迫引產......
![急!用藥後才發現懷孕了,孩子能要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育齡女性沒有用藥常識,正是導致這些悲劇的根本原因。對,這裡的用的是育齡女性不是孕婦,一般情況下女性懷孕後都會比較注意用藥,但是還不知道自己懷孕的育齡女性,往往會疏忽大意,上面的案例2和案例3就是屬於這種情況。
那麼已經用了藥,孩子就一定不能要了嗎?
那也未必。的確有一些藥品有導致嬰兒畸形的風險,但並非所有藥都不能吃,最重要的不是吃了藥,而是吃了什麼藥,還有在什麼時期吃的藥。
什麼時期服藥,對胚胎會產生直接影響。
受精後2周內服藥,有可能會因母體中毒導致早期流產,但不易致畸,也就是常說的“全”或“無”。就是說,如果在受精後2周之前服藥,細胞在這個時期可以修復損害細胞,所以只要孩子保住了,就可以繼續發育不出現異常。
但是,受精後3-8周(停經5-10 周)是致畸敏感期,嬰兒器官正在形成,這個階段用藥需格外謹慎,包括保健食品、中成藥、滋補藥在內,使用前都請諮詢醫生。如果使用了有害藥物,藥物過量可能會導致流產,藥物有害但未達到致死量,就有可能導致畸形。
另外,並不是所有藥物都會影響孩子發育,也要看使用了什麼藥。不清楚的話可以先看看藥物說明書,如果在高敏感期使用了孕婦禁用、孕婦慎用的藥物,那麼孩子就有可能會受到影響。
即使沒有懷孕,用藥也需要謹慎對症。
前文提到的利巴韋林(俗稱“病毒唑”),雖然有很多情況下被當做感冒藥來用,但其實利巴韋林口服制劑只用於聯合治療成人丙型肝炎;噴霧製劑僅僅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重症下呼吸道感染(不是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
而且,據冀連梅藥師文章,FDA對這個藥的監管有嚴重的警告,要求藥廠用粗體黑字標註在藥品說明書首頁上,其中第一條就是:對胎兒有致畸性!即使接觸低至1%的治療劑量也會產生明顯的致使胎兒畸形的可能性。再加上這款藥代謝期特別長,因此國家藥監局建議育齡女性及其性伴侶應該在使用這個藥的6個月內避免懷孕。對,老公也不能吃!
感冒不需要用這款藥,再加上有極高的生殖毒性,所以育齡男女就乾脆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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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千萬不要迷信什麼“轉胎丸”,根本就沒有這類藥!
案例中使用的甲基睪丸素其實是雄激素類藥,會導致女性胎兒生殖器官發育異常。就算在大劑量雄激素作用下變得看似男性,性染色體還是女孩,結果就會變成女性假兩性畸形。
服藥導致的畸形出生後不會進一步加劇,有的人還能正常月經來潮甚至正常生育,但許多人會伴有多毛症、經血不能正常排出、血尿等問題,男性化外觀也會帶來額外的心理壓力。如果不能通過手術成功治療,就是影響孩子一輩子的大事。
懷孕期間保護自己還來不及,何苦亂吃藥呢?都是現代社會了,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就放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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