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評定楊強同志爲烈士的批覆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評定楊強同志為烈士的批覆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評定楊強同志為烈士的批覆

川府函〔2018〕105號

廣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評定楊強同志為烈士的請示》(廣府〔2018〕1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楊強,男,漢族,1987年7月出生,廣元市劍閣縣人,2012年畢業於成都教育學院,生前系廣元市劍閣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普安刑警中隊輔警。2017年9月19日9時,楊強同志在劍閣縣普安鎮小東街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時,被犯罪分子刺殺,英勇犧牲。

根據《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令第601號)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省政府評定楊強同志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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