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26日,由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英雄烈士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在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判處徐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2018年4月21日,北京市消防戰士張鑫,在通州區永樂店鎮某公司廠房執行救火任務時不幸犧牲。 2018年4月24日,張鑫被北京市政府評定為烈士。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消防員現場救援圖片

然而,就在烈士親屬、社會群眾沉浸在悲傷中時,4月29日、30日,徐某在家中通過本人手機登錄微博併發布帶有極端性、侮辱性言論的微博。徐某發佈的微博被網友截圖並大量轉發和評論,傳播廣泛,引發網友憤慨,造成了惡劣影響。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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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們紛紛評論譴責:

@李大民的幸福生活:想出名想瘋了?好在憲法補充條款開始實施啦!祝你在監獄裡長命百歲把牢底坐穿

老崇文的110103:如果這樣的言論得不到嚴懲,那法律會得到質疑

-小凱撒-:坐等拘留的新聞出來,之前罵烈士的都拘留了

無色歐吉桑:有人侮辱英烈 @平安北京 請嚴懲

鄭州丫頭:有病吧?法治社會不兼容這類型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煙臺檢察機關發現該案線索後迅速介入、依法履職,在取得烈士近親屬的信任和支持後,5月21日,經山東省檢察院批准,煙臺市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徐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於5月22日受理該案。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與被告徐某圍繞公益訴訟主體、案件基本事實、造成社會公共利益損害程度等一系列焦點問題進行了舉證和辯論。

期間,徐某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和違法性,並對自己發表不實侮辱言論深感後悔,表示接受審判結果,願意公開發表道歉信並希望以此獲得烈士家人及社會大眾的諒解。

當被問及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檢察官陳述了不主張和解的理由:

在最後的陳述中,檢察官發表出庭意見,請求判令被告通過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英雄是民族的脊樑,是激勵我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奮勇前行的強大力量。光榮,應當傳承;烈士,不容玷汙。

我們也希望通過此案的判決,教育引導全社會認真學習英雄事蹟,堅決捍衛英雄形象,用英雄的偉大力量激勵我們不斷奮勇前進。”

經合議庭合議,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判決,確認被告徐某的行為侵害了張鑫烈士的名譽,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責令被告徐某在判決生效10日內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法院宣判後,被告徐某表示不上訴。

同樣辱罵張鑫烈士的女網友被拘

和徐某一樣,4月29日,一女網民也在網上接連發布微博,惡意辱罵在北京通州火災中壯烈犧牲的消防戰士和北京人,引起廣大網友的極大憤慨。

5月4日,煙臺警方發佈通報,該女網民已被行政拘留。(點此看新聞回顧:抓得好!惡意辱罵北京消防烈士和北京人,這個女噴子被拘了)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消息傳來,網友們拍手稱快: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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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侮辱、褻瀆英雄的行為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男子辱罵犧牲消防戰士

拘留15日罰款1000元

2018年5月12日下午,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恆大名都小區一幢高層住宅樓發生火災,年僅21歲的消防戰士謝勇在解救被困群眾的過程中從高樓墜落,後經搶救無效不幸犧牲。社會各界群眾對英雄離世悲痛萬分,紛紛表示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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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救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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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犧牲消防員墜落點

而一網民卻在QQ群中公然發表“燒光炸光,炸平了最好”“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難得用到就摔死了,早死早好”等極端性、侮辱性言論,蔑視社會道德,挑起事端,引起廣大網民憤慨和譴責,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接群眾舉報後,公安機關迅速展開調查。經查,該網民真實身份為王某(男,33歲,該小區業主,現住安徽淮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之規定,王某因尋釁滋事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並罰款1000元的處罰。

微博辱罵四川犧牲輔警

遭舉報後被拘留10日

2017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官方微博發佈消息——

9月22日,接多名網友舉報,網名為“麥邦櫥櫃衣櫃”的賬號在新浪微博公然發表對四川犧牲英雄輔警的侮辱性言論。

當晚,網安支隊立即同公安灃東分局將發佈該言論的李某抓獲。經查,李某對其於2017年9月21日在新浪微博跟帖留言公然侮辱在執行抓捕任務中光榮犧牲的四川省劍閣縣輔警楊強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公安灃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對當事人李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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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侮辱犧牲民警楊雪峰

拘留14天!

2018年2月18日大年初三,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隊石船公路巡邏大隊副大隊長楊雪峰遇襲犧牲。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隨後,鄭州公安抓獲網名為“大小通吃”李某,行政拘留14日!

侮辱北京消防員烈士,這個“噴子”栽了!公開道歉!

近日,我局接多名網友舉報,稱有人在網絡散佈辱警言論。經查,嫌疑人李某(男,35歲,新鄭市龍湖鎮人,網名“大小通吃”)因交通違法被交警處罰而懷恨在心,數次在網絡散佈辱警信息,其中包括針對重慶犧牲交警楊雪峰的辱罵言論,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鄭州警方依法對李某給予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

光榮,應當傳承

烈士,不容玷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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