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在美国先后聘请了三位律师,律师所阐述的法律风险各不同,这是什么原因?

微媒法务视野

周立波的三任律师,一位成了仇人,后二位成了朋友。个中缘由,周立波的陈述己经逐渐明朗。

周立波案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律师这趟水并不是清澈无遐的,也存在借机敛财,混水摸鱼的不良之徒。其中华人律师莫虎就是典型人物。20万美元的律师费,审件进入陪审团审理还要追加到50万美元,3千多万人民币。莫虎把周立波当作摇钱树,故意夸大案情,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想把拖到陪审团审理程序,这不明摆着讹诈,有违职业律师的道德规范,是一个吃人不吐血的渣渣。

身处异国的周立波,别看他在国内混得风起水起,人家的地盘上却只有无可奈何花落水。毕竟是大场面的人,当机立断换了第二任律师。丹尼尔虽然收费公道,在认定事实方面,还是缺乏灵动性。一件无中生有的案子,应该有明显的遐毗。主观偏见警方的供词,轻罪认罚。一旦周立波听从丹尼尔的建议,认可警方的采信,他的信誉和人设彻底崩踏了,这一辈子别想翻身了。

不信邪,这就是周立波一贯的个性。才有了第三任律师斯蒂芬。按周立波说法,律师费也是5万元,二任、三任律师费是莫虎的一半。斯蒂芬是一位正直、务实、聪明的律师,他熟谙美国的法律,警察的捜查合法性;赃物上的指纹,当排除周立波‘’铁证如山‘’的证据,基本判定周立波是被陷害的,才做出无罪辩护。

想必斯蒂芬知道周立波在国内的影响力,5万元的律师费对他并不多,但成功的案例会带给他源源不断的资源,周立波也会给他带来更多的的客户。

我们记住了丑陋的莫虎,他是中国人的败类,落井下石,贪婪无厌,笑里藏刀,枉披一张‘’仁慈‘’的脸,周立波一闹腾,全世界都知道了,莫虎也要改行当掮客了。

我们记住了斯蒂芬,他挽救了周立波,挽救了海派清口创始人。倘若真有一天,周立波能重返《壹周立波秀》的舞台,周立波会把斯蒂芬编成段子,一个令人尊敬、令人佩服、令人崇拜的大律师。


秋平171152879

周立波与莫虎,现在是隔空互怼,相互指责攻,具体原因我们吃瓜群众不知道,但从周立波的经历来看,作为华人律师的莫虎,肯定有其不地道的地方。

实事求是的讲,如果我们处在周立波的位置,发生事件之后聘请律师,首选肯定是华人律师,一是从内心感觉是同胞,身份上没有距离感,二是没有语言障碍,可以放心的交流。虽然说周立波在国内大小还是个明星,但到了国外也就是一普通小老百姓,纵使他有再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开,所以就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莫虎身上,而且对其也是百分百的放心。

而莫虎,应该是华人的老油子了,他也深谙周立波的想法,也知道他的无助,所以莫虎说什么就是什么,要多少钱给多少钱。但是在经过不断的折腾当中,周立波慢慢发现了莫虎的真面目,而对其能力也有了怀疑,所以才与其解除合同。

周立波又请了第二位和第三位律师,而且和他们都成了朋友,而这两个美国律师也确实出了力,帮助周立波成功脱罪。

所以说,在这件事上,我感觉周立波的可信性要高于莫虎,莫虎的一些做法确实很不仗义。


元芳有看法

美国前总统卡特曾说过: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律师,但是我们并没有拥有更多的正义。

美国是一个商业社会,没有什么是免费的。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就是靠客户吃饭的。在美国,律师协会实行自治。只要收费没有出格,没有违反执业行为规范的行为,没人能够干预。

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和医生一样,干的都是良心活。良心坏没坏,出没出力,外人看不清。

当然,律师辩护思路也受法律水平的影响。同样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可能有不同的思路。

具体到周立波的案子,事后看,良心有差别,水平有差异。但是急病乱投医,在外国,老乡找老乡,也是可以理解的。

由于鲁迅先生说的劣根性,老乡找老乡,最后泪汪汪,也不难想象。

再说,面对这一双小玩闹大款,难免让人想入非非,宰他一刀,哈哈!



手机看北京

普通的律师只会根据客户给定的条件,考虑根据这些前提条件得出什么结论。这就像是在做一道考试题目,读题写答案。

优秀的律师则会思考,这些条件真的是如此吗,有没有可能前提错了,或者可以自己改变前提? 这类律师,并不机械地回答问题,而是试图改变题目。

而无能的律师,则可能根本不审题,就凭直觉臆测结论。

周立波的三位律师就分别对应了这三个类型。第二位,丹尼尔律师,看到了“搜出违禁品”的前提 考虑如何尽可能做轻罪辩护。

第三位,斯蒂芬律师,则思考道:前提真的是如此吗? 如果警方搜获违禁品的程序不合法 上述前提不就不成立了吗?因此,他依据第四修正案关于非法搜查的规定,认为有希望做无罪辩护,并最终取得成功。

而第一位律师,在打过几个电话以后,就开出了高昂的咨询费账单,甩出一个“重罪”的结论。甚至在周立波已经脱罪后,依然不肯承认自己业务能力不足。

可以说 高下立判了。


王瑞恩

我经历过,感觉周立波说的是真的,我支持周立波。 2013年我有一个因合伙引发的民间借货纠纷,起诉到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当时聘请了德令哈市大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程永凯。程私下收了我33800元的高额代理费后,在我要求下只写了一个白条,收钱后什么都不操心,不分析案情,闭着眼睛写了个诉前保全和起诉状。结果它保全的是与本案根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借贷纠纷的第三方法人的财产,起诉状中也把不存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第三方法人列为被告,直接被法院驳回。该律师把民间借贷纠纷与合伙协议纠纷混为一谈,把借贷纠纷按合伙纠纷处理,造成保全失效,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把保全书和起诉状都写错,还到法院改来改去,追加诉求,拖延时间一年多,还推卸责任说是法院把案卷换掉了。 这个律师不收钱不办事,收了钱后,不分析案情, 不动脑子,胡乱写个诉状交到法院,然后按法院通知把程序走完就完成任务了。把借款纠纷按合伙纠纷处理,出现问题后假装不知,不闻不问,简直是草菅案命。后来司法局调查时,还当着组织的面。面对铁的证据和事实,编造谎言,欺骗组织。已沦落为毫无职业道德的不良律师。


手机用户13200744793

莫虎是纽约华人圈里最有名的刑事律师,这个绝对是真的,每天华人报纸广告狂轰滥炸各种软文,此人做过纽约警察局副局长应该也是真的,纽约警局的局长不一定是警察,这个大家可以自己百度。但是,此人收费贵也是出了名的!一个普通案子起步就是8-10万美金,这个路人皆知,他的律所也有其他律师费用不会那么贵,在美国不可能注意,是不可能有律师朋友免费辩护,这个不用多说大家都明白。

最后,在美国,老外律师相对靠谱一些。老外认真一点,也比较有职业操守。某些华人律师因为华人语言沟通不畅,或者觉得华人天然亲近而要价高,绝对是存在的!


Mr王富贵贵贵

【在人类社会,有一万个大脑就有一万个世界,(法律)是(特定的几个人的大脑制定的),(特定的几个人的大脑)根本就不可能把(人类社会成千上万个事情弄明白),所以,(法律条款)不可能(精准到每一个人的行为上)。律师,检察官,大法官也是(特定的大脑),当(法律法规,律师,检察官,大法官)共同(审理一个案件)的时候,就好比是(4个画家共同完成一幅画),你(换律师),(换检察官),(换大法官),甚至(换法律法规),就相当于(换画家),你想想,不同的(画家)画出的画肯定不一样。那些平反昭雪的冤假错案就是(4个画家)不一样的结果。】


敬天爱地碎片啃书

从美国大律师身上让我想起一个事情,一位友人女儿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学习西洋乐器,在学习期间请一位学院教授一课时人民币2000元,大学考到德国的柏林音乐学院,世界顶尖教授单独授只收她60欧。严谨、宽容的教学使得父母为之感动,通过物质上表达都被著名教授一一拒绝。作为国内大家们和华人们,真要要学习欧美名家为人处事的方式。


容尔林

周立波靠‘事实‘、逻辑说真相,舍得一身剐。莫虎、唐爽靠拉大旗作虎皮,发出晦暗的威胁,又是中美关系,又是炎黄子孙、科教兴国,姑且不讨论你们的国籍,但是你们这类人不靠事实靠威胁的手法就是奸诈恶行。 周立波美国枪毒事件的真相,可能就是开端的恶作剧或陷害,再遇到无良律师的敲诈勒索,将一件本身不复杂的只需要5000元保释金的小案件复杂化,捞去不义之财。周立波不是花不起20、50万美金,是作为一个当事人在异国他乡身陷囹圄,将命运交给无良之徒却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绝地反击。这一事件中,周的过错主要在于他宁折不弯、快人快语


丽江月影Maker

华人律师莫虎就会斩中国人,原先桑兰案就有劣迹。现从收费看,20万,还要50万,有意将小案做大做课,杀熟济己。这个老滑头挺伪善,容易让初涉案子的中国人上当。周立波揭露得及时,点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