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前面說過炮哥我個人對《我不是藥神》是打8.7分的,我承認這部電影有套路,有不足,但同樣套路的韓國電影也有如此高的分,那我為什麼不能給

《我不是藥神》高分呢?

(其實很多八點幾分的韓國電影在我心中不值那麼多分)

不過,就算是如此,這部電影不足的地方,我還是要指出。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一.首先它的故事其實比較簡單

這個故事就是一個社會渣子良心發現的過程,全程除了前半部分的幽默,

後半部分的悲劇之外,沒有任何懸念,一切都在觀眾的猜想之中

平鋪直敘的手法,需要演員更為樸實的表演,

還好,幾位主演的演技都“剛”,硬生生抗下。(不得不提影片中流淚控訴“誰家沒個病人...”的老奶奶演得也是真情流露。此片能夠高分,所有演員功不可沒。)

就連鋪墊,也讓觀眾猜得十有八九,例如碼頭巡邏的警察......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二..其次它的細節表現地不太好

例如,它想突出表現小黃毛手中的橘子,同之前男主程勇探望呂受益時,

呂受益讓男主吃個橘子,形成聯繫,而卻表現地不清不楚,

是小黃毛送去的橘子,還是說小黃毛也去探望過,收下橘子沒有吃

除此之外,整部電影鮮有其他物品細節上的表現。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三.它有三大誤區,容易給觀眾誤導

1.影片中那些在碼頭幫忙搬運“假藥”的白血病患者,也被警察逮捕,然而卻沒有了下文,

警察追查賣“假藥”的事情,卻也沒有交代清楚這件事情是與非。

很容易給觀眾形成誤導,認為一個人去購買假藥就是違法犯罪。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其實,我們國家法律規定,

如果一個人購買“假藥”自己使用,不用於銷售,是不構成犯罪的

這一點在《我不是藥神》的原型電視節目中有介紹到

另外,我們國家對於“假藥”的定義,

未經國家許可的仿製藥屬於“假藥”。

(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而男主程勇犯罪,需要負責。不是因為他後期以500塊繼續貼錢購買印度藥,

而是他之前以每盒5000元售賣,從中牟利。

這就構成了犯罪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2.影片中容易給觀眾形成一個不成問題的問題,

就是在生命面前,維護版權和專利就是錯誤的。

很多網友應該知道最近的,李志控訴毛不易侵犯版權的事件,

很多,看完藥神的的觀眾,就覺得在生命面前,

維護版權和專利就是不對的,就是滅絕人性的。

而看完李志控訴毛不易公司在未經原作者許可的情況下,翻唱李志歌曲的事件後,

又覺得當版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該站出來抵制,我們應該發聲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影片中,也不是格列寧的生產商放棄維護版權,

就可以解決病人的問題,

為什麼這麼說,後面就會解釋到。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3.影片的第三個誤導,會讓觀眾覺得影片中的那個生產格列寧的商人就是奸商,

有人會說,一盒正版藥賣兩萬多,而仿製印度藥賣幾千塊,格列寧藥商就是奸商。

其實,兩萬多聽起來是漫天要價,其實是合理的,為什麼?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研發藥物的成本很高,絕非一個小作坊能夠承受的,

雖然一旦研發出來,後面的就不用再耗費巨資,

只需便宜的原材料費用。

但是如果不靠賣藥收回研發費用,又怎麼有錢研發下一代藥品

而為什麼要研發下一代藥物呢?

下面《我不是藥神》的原真實故事的採訪,有提到

白血病患者服用這種藥物時間久了,會產生耐藥性

這個時候就會需要二代或者三代藥,

而印度仿製藥在沒有賺夠成本的情況下,

是根本不可能去仿製二代藥物的。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正版商則需要在收回研發成本的情況下,

花費比第一代成本還高的費用去研發二代,

那是五十億還是一百億我們不得而知。

(像白血病這樣嚴重的病,

這麼些年過去了救治辦法還是那麼少,

有多難?藥物研發需要投入多大?可想而知)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所以,前面我說,不是影片中格列寧的生產商放棄維護版權,

就可以解決病人的問題不是我亂說。

才是真正的放棄了所有慢粒白血病人的生命。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在《我不是藥神》裡,

不管是警察對於這個商人的態度;

還是病人去商人那裡舉牌反對

還是男主程勇關掉了商人正在接受採訪,表示服用“假藥”危害的電視節目;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都無疑是在向觀眾灌輸一個“奸商”的形象,

即使影片中李乃文飾演的商人根本看不出好與壞,

觀眾還是會把白血病患者的困境歸責於他

(影片其實應該把商人的形象拍得更加飽滿化

一方面增加故事的多面性,感染力,也可以製造轉折,豐富影片。另一方面交代清楚真實事件,不形成誤導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最後影片結尾提到了藥物納入醫保,也只是解決了尾巴問題,

如果想要更多地幫助慢粒白血病患者,應該也宣傳一下源頭的解決辦法,

那就是加大藥品研發的投入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不僅僅是國家的投入,咱們也應該成立某種社會機構,給研發資助。

如果已經有這樣一個機構,影片更應該告訴觀眾。

(不僅僅是為了過審,而是真正地靠電影的傳播力量,幫助患者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整體說這部電影,還是一部成功的商業電影

雖然影片有投機取巧的嫌疑(結尾處法制宣傳無疑是為了符合審查),

將所講述的社會問題全部推給了“資本”一詞。(例如窮病,奸商等等)

豆瓣有一網友的評價恰和炮哥我的觀念相同,

這部電影口碑雖好,卻不至於捧上神壇!

唯一不同的是他給影片兩顆星,而我給四顆星。

因為《我不是藥神》作為電影非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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