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康熙官場的三書生之一陶元淳?

戇書生陶元淳

何焯因聲援湯斌而遭厄運,陶元淳又因替何焯抱不平而倒黴。

據說,翁叔元的兒子是個無知妄為之人,有一天在翁叔元家裡,竟然當眾羞辱何焯。在座的陶元淳覺得太過分,就把翁叔元請到外面,責備他不管束兒子。翁叔元不以為然,認為陶元淳是多管閒事。陶元淳更加氣憤,對翁叔元說:“明公之力,不過使陶生不為翰林,請從此辭!”然後作了個揖,揚長而去。後來,陶元淳果然沒進翰林院(《郎潛紀聞二筆》)。

陶元淳(1648—1698年),字子師。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會試時,主考官初定為第一名,但因其策論指斥朝臣“會推”官員的弊端,“語侵執政”,名次被推後(《碑傳集》);廷對時又“論西北賦輕而役重,東南役均而賦重”,請求朝廷“減浮額之糧,罷無益之費。閱者以其言戇”(《清史稿·陶元淳傳》),最後中二甲第十名,按例歸吏部銓選。想來此時陶元淳可能有些負氣,徐乾學想請他一起修《明史》,竟沒答應,騎馬歸去,直到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才授廣東昌化縣(治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鎮)知縣。

如何評價康熙官場的三書生之一陶元淳?

▲陶元淳畫像

昌化縣是偏僻的黎族居住區,人煙稀少,“(縣)城中居民僅七十餘家”(《國朝耆獻類徵初編》。一說為城中居民“不滿百”,見《清史列傳·陶元淳傳》)。陶元淳到任後,清除雜項稅負,“均糧於畝,均役於糧”,減輕貧民負擔(《清史列傳·陶元淳傳》);撤掉官吏因緣為奸的“土舍”(似是限制黎族人出入的關卡),統一度量衡,定條規制度,方便黎民;招募流亡墾荒,給予耕牛、種子,不要求償還。該縣額徵賦稅的糧田四百餘頃,有一半被海水侵蝕,不能耕種,額定田賦不及兩千兩,浮收的糧食就佔到三分之一。陶元淳屢次請求免除浮收,都未成功,直到乾隆三年(1738年),陶元淳的兒子陶正靖當了御史,將此事上奏,才得免除。

當地駐軍驕橫,守備黃鎮中非法殺人,遊擊餘虎不管不問,只管搜刮黎族人。陶元淳得知,列舉他們的罪狀,上報兩廣總督。餘虎聽說後,拿錢賄賂陶元淳不成,就在總督石琳面前撥弄是非。石琳偏袒餘虎,令瓊州鎮總兵會審此案。陶元淳抗辯說,軍官不能干涉地方行政,否則,“元淳當棄官以全政體”!石琳被迫同意由陶元淳單獨審理。審問剛開始時,黃鎮中暗中令一百甲士帶刀進入審案現場,陶元淳大怒,呵斥道:“吾奉令治事,守備敢令甲士劫持,是藐國法也!”黃鎮中氣餒,令甲士退出。陶元淳將黃鎮中按律治罪,於是瓊州人說:“雖有餘虎,不敵陶公一怒!”(《清史列傳·陶元淳傳》)總督石琳認為陶元淳太倔,想按“不檢驗失實”治其罪,恰逢朝廷大赦,未能得逞;又想利用三年一次的地方官考核將陶元淳罷黜,新任廣東巡撫蕭永藻說:“吾初下車,便劾廉吏,何以率屬?”向總督說情,此事方罷。

陶元淳還經常走街串巷,訪問民間疾苦,待黎族人如家人;生活簡樸,官方每日僅供應韭菜一束。晚年多病,乞歸未成,卒於任(《清史稿·陶元淳傳》)(來源:文史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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