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銷售。
時間不長,剛剛半年。也零零散散的做了幾個小單子。
老闆還不錯,對我的業績並沒要求過多。
一天,行業內的朋友給了我個信息,有個大點的項目正在籌備。
我一聽說就來了勁,趕緊向老闆申請出差。
項目在外省,比較遠。
到項目上,我見到了負責人"李總"。
我守著辦公室,想等李總下班請他吃個飯。坐在那兒,還提醒自己記著上下班打卡。
公司有個規矩,在公司在考勤機上打卡,出差在微信群上"打卡"(群上說"出差打卡"就行),時間錯一點沒什麼,但一定要有。
結果項目上的李總讓我介紹下產品,我一激動把這事給忘了。
我一門心思在談項目上,努力的想拿下來。打卡的事沒就再顧得上。一直到了第十天的上午才把合同簽了。
回去後上班,同事就給我使使眼色。我順著一看,牆上貼了個"罰我錢"的公告。
大致的意思,就是說我不遵守公司紀律,沒有在群上"打卡",按1天罰200算,10天罰2000。
我一看很生氣,我簽了合同公司不嘉獎我不說反而還罰我的錢?
我坐在位置上生悶氣,就想著去辭職算了。
一會兒,老闆對我說:"你來辦公室。"
進辦公室,他看了看我說:"牆上的公告你看過了吧。怎麼,不滿意?"
我沒有說話。
老闆又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其他銷售要是都跟你一樣,不用打卡,誰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那還怎麼管理?......我沒給你按'曠工'處理,開除你都不錯了......"
他一說"開除",我又有點生氣......
老闆接著說:"作為公司處罰你是應該的,不過,我個人願意補給你。以後不能再犯這樣的錯了。"
老闆拿出手機按了幾下。我收到了他的微信轉賬2000塊。
老闆笑了笑說:"晚上有事嗎?晚上我請你吃'大餐',給你祝賀下。"。
我一時感動的不知道說什麼好。
老闆拍拍我的肩膀:"別給同事說,出去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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