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慣了貪官汙吏,今天我們來說說清官吧!雖然說這清官的確是不算多,但是這泱泱幾千年也總是會有那麼幾個代表人物的,今天我們說的就是這兩個比較典型的,一個是狄仁傑,一個是包拯。
咱們都知道,這古代公務員們的工資其實還真的不算是多,而且也沒有五險一金什麼的,告老還鄉了還沒有退休金,簡直是要多頭疼就有多頭疼,如果這要是不貪汙的話,那這些官員真的活得下去嗎?其實吧,咬咬牙,也能行!首先,我們先來說說唐朝的狄仁傑吧!他是個唐朝朝堂上挺牛逼的一個人物,最後都官到宰相的位置了,按說家財肯定是少不了的。這個我們只看電視劇裡面他的形象就能看的出來,膀大腰圓。
只是,這狄仁傑的大肚子還真的不是吃出來的,而是傳說中都市中人大部分都會得的“過勞肥!”因為他實在是太忙了!判案子的時候天天忙得連飯都顧不上吃,一旦是疏忽了就面臨這被責罰的危險,所以,這事兒元芳你怎麼看?只是他們還真的沒有那麼的人道主義,因為加班是不給錢的,所以就只能死磕著那點兒死工資了。按照他們當時的規定來看,朝廷一個月給他的俸祿只有6.8慣錢,換算成人民幣也就是6800塊錢,一年的話也就只有八萬多塊錢。按照現在的消費水平來說的話那真的是在京城裡面活不下去,不過他們的物價水平還是可以的,朝廷也會發糧食,所以過的還是小康往上的。
宋朝的包拯可就幸福爆了,雖然說宋朝在很多時候都被認為是弱爆了的一個朝代,但是他們的官員真的是很滿足的。就包拯的官位來說,每個月光糧食就能發二百多石啊!這還不算上布啊,油啊之類的東西,雜七雜八的加上柴火等東西。何況人家家裡還有地可以收租子呢,而且還是不用交稅的那種,所以他這一個月的純進賬就能有百八十萬。這是啥家庭啊,家裡有礦也不過如此了吧!
這樣一年下來,包拯掙個兩千萬是沒什麼問題的,所以,都這樣了還有啥不知足的,老老實實調查案子吧,根本就用不著貪汙好不好?當然了,包大人本身就是十分清廉之人。只是這沒有對比也不會傷害的那麼明顯,盛世的狄仁傑這是不是也有點兒忒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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