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倒逼公職「老賴」履責 郴州法院做了這些機制創新

近日,湖南安仁縣召開了全縣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推進會,16名涉案國家公職人員被問責,5人當場交付了涉案款,其餘11人承諾在規定時間內交付到位。

這是湖南郴州法院創新機制倒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國家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特殊涉案主體主動履責的一個鏡頭。

據瞭解,郴州法院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中,緊緊依靠黨委的大力支持和全程參與,出臺了《郴州市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聯席會議制度》和《郴州市關於聯合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涉公人員失信行為的實施意見》,明確與聯合懲戒密切相關的國土、房產、工商、銀行等27個單位的職責,細化60多項懲戒失信被執行人措施,加大對涉特殊主體案件的執行力度,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織密天羅地網,颳起了一場又一場席捲福地郴州的執行風暴,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

“解決執行難是一個系統工程,不是法院一家能夠解決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特別是成員單位的大力支持。”郴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羅水平在全市解決執行難聯席工作會議上如是說。

涉特殊主體執行案,既是法院執行工作的難點,更是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6月份來,郴州中院制定《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特殊主體案件專項執行活動方案》,採取一把手負總責、員額法官包案到人的方式,在全市法院開展涉特殊主體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向郴州市兩辦、市人大、市政協、紀委監委、組織人事部門和特殊主體涉案人員單位抄送了《關於全市法院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國家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情況通報》,建議對22個涉案單位和182名涉案個人採取約談、懲戒的方式,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責,並獲得了黨委政府的支持,有力推進了涉特殊主體執行積案的化解。

陳某是郴州北湖區某單位的幹部,因擔保朋友做生意從他人手中借款23萬元,後因朋友生意失利,且長期不還款,陳某作為擔保人被告上法庭。該案進行執行程序後,陳某拒不執行,態度強橫。北湖法院將該案上報給區委政法委,政法委接到法院的報告後,協同區委紀檢、組織部門立即與陳某進行了約談,迫於壓力,陳某答應從每月發放的工資中扣款分期履行。

據介紹,截止目前,郴州兩級法院向黨委政法委上報涉公人員執行案件工21件,通過法院和相關單位、基層組織等共同努力,已執結12件,一大批“骨頭”執行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請下列人員在10日內主動履行債務,逾期未履行的涉案人員,我院將依法採取罰款、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近日,郴州市兩級法院發佈《履行債務敦促通知書》,公佈了涉案公職人員的個人信息,要求主動履行債務。

據瞭解,為督促特殊主體涉案人員儘快履責,郴州法院通過召開新聞通報會,在媒體上發佈督促履行公告和曝光失信被執行人身份信息,向公安機關推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讓失信被執行人在置產業、乘飛機、坐高鐵、職務晉升等方面“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營造了良好的執行輿論氛圍。據不完全統計,27名特殊主體涉案人員迫於壓力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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