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雷锋精神” 志愿者在行动

践行“雷锋精神” 志愿者在行动

践行“雷锋精神” 志愿者在行动

雷锋离开我们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但雷锋精神却从未远去。雨后初霁,春光明媚。今天,是第55个学雷锋纪念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在鲁阳影剧院前开展志愿者活动。

践行“雷锋精神” 志愿者在行动

一位骑着电车的老太太来到活动现场激动地说:“这次学雷锋活动,我为了找检察院,从活动现场的从北头找到南头,可算是找到了。现在我来到检察院的展板前更是不想走了,因为我很感谢检察院为我申了冤,共产党领导的真是好呐!”当时负责接待的干警害羞地低下了头,胸前的检徽在日光下也仿佛更加耀眼闪亮。

践行“雷锋精神” 志愿者在行动

上午十时许,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万福、县人民武装部部长白汉军、县政协副主席邢春瑜、县政府领导李杰等莅临活动现场观摩指导。

我院数名志愿者在活动现场积极为过往市民分发普法知识资料百余册,耐心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十余个。据了解,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奉献大爱·美丽鲁山”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垃圾清扫、小广告清除、发放爱心早餐、普法服务等已经成为常态化学雷锋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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