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6月28日上午

慈溪法院集中審理三起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期間,丁某以資金週轉、房屋裝修等為由向多人借款,同時,還替多人承擔了擔保責任。據統計,其僅在慈溪法院就有11起案件未執行完畢,涉案款項超過852萬元。

所幸丁某手上還握有不少債權,若是能收回,也能償還大部分的欠款。2018年2月,丁某收到了其中一位債務人歸還的53萬元。可不想,他讓大兒子丁小某將其中20萬元匯至法院執行專戶,用於履行父子二人被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其他債務後,剩下的部分,他沒有向法院申報,而是自行做主用在他處。

因丁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羅某為30萬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因到期其和借款人均未履行還款責任,被銀行告上了法院。之後幾人依舊未履行,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開始,法院經過查控並未發現幾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不想沒過多久傳來消息,羅某一家因為拆遷,領取到了一筆380餘萬元的安置款。但當法官去銀行查詢時,卻發現該筆款項已被轉出。

2017年4月20日中午,執行法官來到羅家,希望能找羅某去法院談話。可一聽是擔保的案子,羅某當即表示拒絕配合。執行法官決定對其採取強制傳喚措施。

兒子羅小某看見父母和法院工作人員在推搡拉扯,二話不說就上前掐住了執行法官的脖子,還將法官的制服撕破。之後,羅小某又轉到廚房拿出兩把菜刀作勢要衝過來砍人。混亂中,羅某趁機逃跑,下落不明。

而後,羅小某因妨害公務罪獲刑。羅某雖未露面,但他名下銀行賬戶內陸續轉入的18.5萬元,均被凍結、劃撥。今年5月7日,法院經過摸底調查終於發現了羅某的行蹤,聯合公安機關一舉將其抓獲。到案後,羅某家屬代為履行了剩下的全部欠款,羅某亦表示認罪伏法。

依據羅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最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20多年前,周某和丈夫白手起家創辦了一家紗布公司。一開始,公司發展地有聲有色,可一場金融危機,讓公司逐漸難以支撐。因向銀行貸款以及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導致公司資金週轉失靈,周某自此背上了鉅額債務。

2017年10月,周某收取了一筆11.6萬元的租金,可很快這筆錢就被她花的所剩無幾。“2萬多進了一批楊梅酒,送親戚朋友,自己也喝了”、“個人信用卡消費要還,還有私人地方也在週轉”。被問及為何在拿到租金後,明知有尚未履行的判決、裁定,還不及時向法院上繳時,周某表示,因自己當時不懂法律,並不知道法院的判決、裁定有強制執行力。

到案後,周某向法院如數補繳了11.6萬元。最終,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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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慈溪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這三起案件的情況,並向參加發佈會的新聞媒體等通報了近階段法院打擊拒執行為的成效,本次發佈會同時也是為了配合寧波中院打擊拒執罪新聞宣傳工作。在7月3日上午召開的寧波法院打擊拒執犯罪新聞發佈會上,寧波中院通報了全市法院打擊拒執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上述丁某、羅某拒執罪案件以及我院4月27日宣判的胡某拒執罪等三個案件均入選。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刑庭副庭長 許越騁介紹集中宣判的三起拒執罪案件情況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執行局副局長 沈曉東介紹打擊拒執工作相關情況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胡喬斐講話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破解“執行難”不僅是法院的工作重點,也是全社會一直關注的焦點。為決戰決勝執行難,慈溪法院在市委的領導和支持下、在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協作下,頻出新招實招,著力強化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僅今年上半年,慈溪法院已累計:

1720名被執行人進行網上布控

126名拒不履行、拒不申報財產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141名拒不申報財產或申報不實的被執行人處以罰款

4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被告人判處刑罰

還有3件拒執案件已在公安立案偵查階段,多件正在梳理移送中

……

這三個“老賴”因拒不執行被判刑……

《刑法》第313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拒執案件既可通過公訴程序追究責任,也可以通過自訴的方式立案審理。即可以由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老賴”的刑事責任。

除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之外,根據犯罪行為的不同表現形式及行為發生的訴訟階段不同,妨害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還可能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虛假訴訟罪妨害作證罪妨害公務罪等罪名。

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是法院代表國家作出的法律文書

有關單位和個人

必須遵照執行!

各位“老賴”

莫抱有任何僥倖心理

與其挖空心思逃避義務

不如積極面對

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以免付出高昂的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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