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皇帝岛”一日游出海项目游船倾覆,33名中国游客遇难,旅游团和当地景区需要负责吗?

langman莘蒂

亲身经历,希望大家看看,也许就知道为什么无良商家无视天气硬要出海,我16日飞猪浪花朵朵家定了普吉岛皮皮岛一日游,19日我看天气预报有台风,当天也下暴雨,就想退款取消去皮皮岛一日游,但是商家不让退款,一定要出海,反正不让退款,最后出海20号10点半出,中午吃了午餐没多久就遇到暴风雨,返航,船体倾斜鼓励最厉害时候估计40 50度,挡风玻璃全坏,就这样行程,回来投诉商家浪花朵朵,飞猪以旅行合同为由,只退百分之5.行程缩水大半但是只退百分之五,明显不公正合同,但是飞猪却支持商家旅行社,飞猪说是最终结果,只能接受,你就就知道为什么要强行出海了吧?只要一出海他们的利润就有保障了,就算出海遇到风浪取消行程对他们来说基本不影响什么,所以才有恃无恐的一定要出海,不退款!而飞猪作为平台应该公正甚至保护消费者,但是他们无视这种行为,甚至纵容包庇这样行为发生!!所以这才是为什么不良商家非要出海,无视安全,结果出事


o牛192

笔者注意到,当前主流的国内新闻报道中,缺乏深度细致的涉案各方主体信息及具体的订立旅游合同、服务合同的细节。

因此,本案的赔偿责任问题,笔者认为,本案中存在多个可能承担责任的主体:出售旅游产品的在线旅游平台、旅游产品投保的保险公司、事发游船公司、事发的普吉当地景区。

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厘清上述可能存在并可能承担相应责任的涉事主体。

首先,是基于旅游合同关系而产生的赔偿问题。按照通行的旅游行业商业惯例,此类涉外旅游产品,一般由类似飞猪、懒猫这样的旅游产品交易平台提供商家产品展示服务,最终的旅游合同由商家与游客申请人自行签订,提供旅游服务的商家和申请人之间成立旅游合同关系。基于上述合同关系,提供服务的商家一方,有义务为旅游服务接受方(游客)提供安全保障责任的义务,因此,一旦游客在接受旅游服务的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则游客(近亲属)一方可以依据旅游合同关系及约定赔偿责任来向提供旅游服务的商家主张赔偿。

其次,基于旅游可能产生的人身伤害风险而存在的保险合同关系问题。根据笔者了解到的市场服务通行惯例,一般情况下,旅游服务提供者会基于旅游合同为游客购买(或要求游客自行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类的保险产品,由此,游客与保险公司之间,又可能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人身意外伤害或死亡事件发生,则保险公司应当基于保险合同进行保险理赔。

再有,事发游船公司基于船运合同(船票)与游客之间形成的运输合同关系。在这层法律关系中,由于游船公司与游客之间存在的运输合同关系,因此,游船公司应当为游客提供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运输服务,包括提前关注天气预报、海浪预警、台风预警等航海安全信息,以及在出现危急事件时提供及时、必要、全方位的避险及救援服务,因此造成了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者死亡后果,就应当根据运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运输合同赔偿责任。

最后,是当地景区的救援责任问题。当地景区基于游客购票而与游客之间产生了旅游合同关系,在这组合同关系中,应当包含了对于游客的海上旅游预警提示、必要的海难(事故)救援机制等等。

但是,这种救援机制是否合理,事后救援是否及时,主要还是事后判断问题。但是,从当前公开报道来看,由于事发重大,国际关注,当地景区及相关救助组织在事发后还是积极组织了救援,并有部分人员获救。

因此,本案的主要责任主体,还是旅游服务提供商家和游船公司承担,对于景区的责任,笔者个人认为很难追究到很大比例。但是,对于此类事故,是否事前可以避免、事后是否需要调整加强安全机制和救援机制,都是未来国际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

综上,对于事发责任主体和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还有待于救援进一步开展,以及权威调查组对于该事故调查报告的出炉。


刚刚猫律师

99随便语:沉船事故突发,组织一日游出海项目的旅游团和当地船公司,难辞其咎,实际上就是为了赚取出海费用,罔顾旅客生命安全。

泰国普吉岛景区,皇帝岛一日游成为灾难旅途。

一名中国游客死亡,50人失踪!

这个所谓的皇帝岛一日游,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值得那么多人前仆后继,选择在危险的雨季,乘坐不靠谱的快艇漂泊在海面上?

实际上笔者认为,此次沉船事故并非偶然,而是迟早总会发生的必然事件!

(1)许多游客来到普吉岛,都是冲着皇帝岛和PP岛而来。

去过普吉岛的游客,应当知道,普吉岛虽然号称“岛”,但真正能给人“岛”的感觉的,是两处著名的景点,皇帝岛和PP岛(国内又称皮皮岛)。

绝大多数游客来到普吉岛,都不会放弃去往两座海岛的机会。

一来去往两岛需要长时间乘坐快艇,是一趟很难得的真正的海上之旅,惊险又刺激;二来,普吉岛本岛的游客太多,两处海岛上相对较好一些,风景美,游客数量少,尤其皇帝岛是新开发的景点,游客数量相对更少。

皇帝岛,位于普吉岛本岛以南12公里处,乘坐快艇约40分钟。

(2)7~9月是当地雨季,出海很危险!

了解普吉岛天气的人,应当不会陌生,每年的7~9月是当地的雨季,在这样的天气里出海,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就算很多人口中的“大船”,也只是大一些的快艇而言,经不起大风大浪的折腾。

然而,“皇帝岛一日游”是个很受欢迎的旅游项目,哪怕在雨季!

国内游客通常提前向旅游公司预定“一日游”,价格很便宜,不到200元,然后旅游公司找当地的船公司,租用快艇,早晨出发傍晚归来。

之所以选择一日游,是因为皇帝岛上的酒店数量很少,且价格较昂贵,选择早出晚归的一日游,既可以游玩美景,又省下了酒店费用。

(下图是一位国内游客的网络发言,很有代表性,代表一大批游客的真实思想。虽然明白出海有风险,但还是抱着侥幸的态度。)

(3)事发前,当地官方已多次发布风浪提醒,但快艇还是出海了!

7月5日普吉岛沉船事故前,当地官方已多次发布“风浪提醒”,但运输中国游客的当地船公司,却置若罔闻,依然开着两艘木质快艇,载着百余名游客出海。

其实这种事情在普吉岛,早已见怪不怪。

普吉岛当地的船公司,就是依靠赚取船费而生存的,但在当地雨季,天气无法琢磨,往往“前一秒风和日丽,下一秒海浪滔天”,假如有风浪提醒,立刻停船,船公司就该喝西北风了!

所以,除非遇到特别恶劣的天气,游客一旦预订了一日游项目,船公司都会坚持出海,不会轻易取消行程。

(4)国内旅行团,当地船公司应当为此次事故负责。

据悉,出事的是来自国内的自由行游客,他们在国内的飞猪、懒猫等在线旅游平台上,购买了皇帝岛一日游项目。

作为不顾安全出海的当地船公司,当然首当其冲,应当为此次事故负责。

另外,国内旅游平台和旅行团,也无法逃避责任。

旅行团收取游客的“团费”,向当地船公司接洽租船,他们与游客之间,同样形成旅游合同关系,同时也赚取了差价,应当保证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旅行团在明知官方发布风浪提醒的情况下,却没有为游客据理力争,任由快艇出海,间接为此次事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相比之下,当地官方和当地景区,在事发后已经组织搜救,至少在表面上没有太大责任。

结束语:沉船事件发生,你还会认为普吉岛是旅游天堂吗?
祝愿失踪的中国游客们,绝处逢生!也希望类似事故,不要再发生在中国游客身上!


99随便

乍一看到普吉岛旅游,心里就是一慌,因为我有同事也去那旅游过。

2018年7月5日,泰国普吉岛当地晚间10点40分最新发布的报告称,两艘倾覆游轮人数较多的一艘"凤凰号"事发时上共有105人,包括93名乘客、船员及导游12人,其中仍有53人处于失踪状态,另一艘船上的游客目前已经全部获救。当晚搜索工作已经暂停,将于6日早上6点半恢复搜索。

惨案已经发生,我们对那些失踪者只能向天祈祷了!

一、事故景区是否有尽到救援责任,是否有匹配的救援措施

据中国之声采访到的经历这次事故的吴女士(化名)的讲述,此次出海是几艘船一起航行,在途中突遇暴雨和风浪;又因为此次旅游基本都是自由行的原因,游客在旅游平台下单后会由他们直接联系到船务公司,船务公司再派车去酒店接游客上船。

从这些情况看,事故不是发生在景区,也不是景区安排旅客上船的。

所以,景区应该是没有法律上的救援责任的,但道义上的救援责任会有。

报道中,没有看到景区的行动,但不代表景区没有行动。因为发生大的海难,搜救的主要力量是当地政府派出的救援人员和医疗人员,其他人员都只能是协助。

二、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据介绍,当地气象和海事部门此前曾多次发出恶劣天气和海况警告,但这些游船为何仍会出海?虽然为何出海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基于已经出海的客观事实,承担游客出海服务的公司的责任已不能摆脱。

据吴女士介绍,吴女士和她的朋友们自由行前往泰国游玩,是她此前在某电商平台上的某旅行社以三百多元每人的价格购买了前往普吉岛附近海域珊瑚岛和皇帝岛浮潜的旅游产品。因此,吴女士等人的本次旅游是从购买旅行社的旅游产品开始的。

游客与旅行社的旅游合同关系以及游客与船务公司的运输合同关系,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基础。他们之间的合同内容我们无从得知,但在气象和海事部门的多次警告之下,仍旧出海,普吉当地的船务公司只怕责无旁贷,对责任方来说,其必居其一了。

如果旅行社跟当地的船务公司有委托关系,而旅行社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海外旅游,如何保障自身安全

不管是不是随团出游,自己都要高度注意:

1、关于出行交通

要选择稳妥的交通工具,不要租骑当地的摩托车之类的东西;

乘车坐船时,讲好价格,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2、关于住宿酒店

要通过正规的网站、筛选确定,记着要看看其他人的点评;

晚间扣好安全锁、不要在在床上抽烟;

临时离开酒店时,记好酒店的位置。

3、关于海岛游及浮潜

不要在非游泳区域游泳;

一定要关注当地的雨季,关注气象预报,出海时需谨慎:天气不好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出海;

在乘坐快艇时一定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等等,不一而足吧。


郭广吉律师

要明确旅游公司和当地景区是否需要负责,需要先弄明白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哪些以及他们各自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涉案主体

本案主要涉及到的主体有四个:旅游公司、本次旅游投保的保险公司、出事游船所有船务公司、普吉岛目的地景区。其中,保险公司和船务公司的问题题主没有问,所以在这里我们暂且略去不谈,只说这旅游公司和景区的责任承担问题。

旅游公司的责任承担

旅游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因旅游服务合同所产生的违约责任或者是因侵权所产生的侵权责任。旅游公司与游客订立旅游服务合同,在此合同基础之上,提供服务的旅游公司有为游客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如今游船出事,并且是根据当地气候可预见的情况,游客完全可以主张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因为游客的人身财产权利因本次事故受到严重的侵害,所以可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要求旅游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景区的责任承担

由于游客乘坐的游船并不是景区所属的,并且同景区之间也不存在所谓的合作或是外包服务关系,所以说乘坐游船出事不能够直接归责于景区。至于游客购买了景区的票这一点,因为游客还没有进入景区范围内,景区也就没有所谓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如果景区如果没有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合理预警的话可以主张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的主要责任主体,还是旅游公司和船务公司,至于具体的责任承担比例还需要更为详尽的事故调查结果才能够做出准确判断


刘辉律师

对于这个事件,我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第一个就是,旅游者与旅游公司所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基于该合同关系,可以要求旅游公司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旅游者无论是在线上所购买的服务产品,还是在线下所购买的产品,都会最终与某一个旅游服务公司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基于上述合同关系,提供服务的一方,有义务为游客提供安全保障义务。一旦游客在接受旅游服务的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则游客可以依据旅游合同关系及赔偿责任条款来追究旅游公司的违约责任。

第二个就是旅游者如果在购买该旅游产品的时候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基于保险合同,找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要求赔偿。

第三个就是,旅游者可以向游船公司追究相应的责任。

因为该事故是旅游者在乘船出海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故,所以乘船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购买船票的,也就是说,此时旅游者与游船公司之间又存在了一个运输合同关系。因此,游船公司应当为游客提供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运输服务,包括提前关注天气预报、海浪预警、台风预警等航海安全信息,以及在出现危急事件时提供及时、必要、全方位的避险及救援服务。如果游船公司疏于这些管理,而给游客造成的人身损害,则游客可以追究游船公司的违约责任。

最后,游客也可以向景区主张赔偿。

因为景区基于游客购票也与游客之间产生了旅游合同关系,在这组合同关系中,应当包含了对于游客的海上旅游预警提示、必要的海难(事故)救援机制等等。 但是,这种救援机制是否合理,事后救援是否及时,都是需要做进一步调查,如果景区在这一方面存在管理不善或者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也可以要求景区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我们在出游的时候一定要尽量选择正规的旅游公司和正规的景点,否则赔偿是小,一旦出现事故,让自己受伤,甚至丢了性命,那就得不偿失了。


任律师工作室

一起遇难事件,多少人会家破人亡,旅游本为享受,无奈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为遇难者默哀,也为失踪者祈祷,希望当地救援能够抢时间,多救一些落水失踪者。



事件经过:7月5日下午,当地时间17:45分,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分别在泰国普吉府珊瑚岛和梅通岛因为天气原因(风大浪急)造成翻船,两艘船上共有133名游客,截止北京时间12点,事故已经造成了2人死亡,其中一人为中国游客,另一人身份还在确认,有两名失踪人员已经得到救援,一人为中国游客,身体状况良好,还有49人处于失踪状态,另一艘翻船游客已经全部获救。


据泰国普吉海事局、水警局7月6日凌晨4时通报,两艘游船事故造成了一名中国游客溺亡,53人失踪,其中50人为中国公民,76人获救。

据普吉泰中旅游协会会长郑伟介绍,他目前掌握的来自中国的游客名单至少有69名,这些游客分别来自江苏、浙江、广东、河南等省份,这些游客多为通过在中国国内飞猪、懒猫等在线旅游平台购买旅游产品。

此次事件的主要是因为当地天气状况导致发生,但笔者认为国内在线旅游平台飞猪、懒猫等有主要责任,他们是为游客提供信息及卖旅游产品,所以他们和游客之间应该存在安全协议条款。

其次,还需要负责任的就是涉事船公司,他们是提供旅游交通的公司,所以现在游客出事他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承担给游客及家属相应赔偿。

这些游客不知道有没有购买旅游相关的安全保险,如果有,那还有保险理赔,当然还有旅游公司、在线旅游平台等等都可能会付出相应的赔偿事宜。

不管什么单位赔偿,笔者都认为即使再多的钱都换不回生命。所以一定要珍惜生命。

而彼此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当地天气状况导致的,当时据当地气象局等发布的大风大浪天气预报,但还是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为遇难者默哀,为生者祈祷,同时也希望旅游的人们,要注意安全,更要购买正规的旅游产品。最后希望出国旅游者如果遇到危险一定要拨打外交部电话,寻求救援。


珞珈评论社

翻船事故中国同胞求助热线:0066-642351752/0066820367651

泰国报警电话:191

  旅游警察电话:1155

  急救电话:1669

  普吉游客协助中心:0066-76-327-100

  攀牙游客协助中心:0066-62-341-9699

  甲米游客协助中心:0066-75-701-493

  苏梅岛游客协助中心:0066-77-953-105

  丽贝岛旅游志愿者中心:0066-87-9043556

  领保电话:0066-81-766-5560(驻宋卡总领馆); 0066-94- 595-6158(驻普吉领事办公室)

  外交部全球领保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热线:0086-10-12308、0086-10-59913991

🙏


道明158898507

谢谢邀请:看到这个问题让人感觉到心痛,一死五十人失踪,祈祷这失踪的人能够平安归来。发生船只颠覆事件,首先出事国要积极救援,保障有关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

事故发生后,当地旅游团和景区是要负全部责任,是不是在出发前对当地的气象和海浪进行详细的了解,是不是符合出航的条件,不管是气象或者海浪过大船只等原因,当地旅游团和景区都要负责任。

事故发生后,当地旅游团和景区都要第一时间报警救援,当地政府也要第一时间参与救援工作,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为幸存者提供医疗救助和生活保障,对失踪人员进行搜救,对死者家属做好安抚。

这也是一起重大事故,应该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注意,应该对当地景区进行停业整顿,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游船颠覆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控制,有效快捷处理善后事宜。这次事故的发生,当地的旅游团和景区有不了推卸责任。





踏雪寻梅jia

最新的消息是,已经确认有40人在这起事故中遇难。一场原本开心的旅程,因为对安全的忽视,最终招来了横祸。

一、出事游客多为自由行临时拼团,销售平台已经事先规避风险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难追其责

正如题主所述,根据泰国官方调查并公布的情况,这次事故中的游客基本上都是自由行的客人,通过飞猪旅行、懒猫等在线旅游平台预订的“皇帝岛一日游”产品。换句话说,也就是通过旅游出行网络交易服务平台临时拼的跟团游。

小编专门打开某在线旅行平台一款售价255元人民币的泰国皇帝岛一日游项目,主要包含行程中的船票费用、餐饮、随团服务人员、当地中文导游服务及保险一份。

在产品说明第一条,就明确注明了为“拼车业务”。而对于安全约定,在“旅行风险提示协议书”中,有“本店不招徕、组织游客旅游,不承担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拍下行程产品,即视为旅客已知悉并认可相应说明”。这也就是说,销售平台已经事先规避了安全风险,将安全责任全部转移到了游客的身上。

二、事发地不在景区,难追其责

事故发生地在游客从景区返程途中,而不是在景区内,景区也履行了救助义务,因此同样很难让景区承担赔偿责任。从相关报道描述来看,此次事故应该与极端天气有关,除非能找到景区未履行恶劣天气告知、警示义务的证据,否则真的很难很难。

三、最大的责任方应该是游船公司

这就跟我们坐车一样,购了船票,上了你的船,你就得履行安全运输义务,保障我的安全。恶劣天气条件下,强行出海,造成游客人身伤亡,就应该在当地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几年,泰国旅游安全事故不断,已经被列为世界上最危险的旅游目的国。生命不可重来,再多的赔偿也唤不回来失去的生命!在旅行时,我们应该时刻谨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风险系数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无安全,不旅行!

安全,才能到达旅行的终点!

我是@泡鱼儿 ,欢迎留下您的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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